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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昂VS周楠

(2008-11-25 19: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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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其实,这个题目就是看陈昂VS周楠:

陈昂VS周楠

毛传没有明言文王改元称王之事,至郑笺才有特别明确的说法。郑笺释“文王受命”句谓:“受命,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孔颖达疏遍引谶纬之书以证郑笺之说,认为“此述文王为天子故为受天命也”。关于文王是否在殷末已经称“王”的问题,汉以后的学者颇有争议。唐儒刘知几《史通·外篇·疑古》以“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僭号而陵天子也”为理由反对“称王”之说,认为周文王若有盛德,必不会称王。宋儒欧阳修举四证进行详论,坚决反对“称王”之说。南宋时,朱熹不坚持欧阳修此说,而是闪烁其辞,以“自家心如何测度得圣人心”,来搪塞学生的疑问。清儒也有反对称王之说的,如姚际恒《诗经通论》卷十三即断言文王曾经称王之说“皆诬文王也”。然而,在褫夺明祚的时代背景下,清儒则多反对欧阳修关于文王没有称王的说法。陈启源质问道:“《诗》《书》言‘文王受命’,皆言受天命也。天命之岂仅命为诸侯乎?”他认为“虽不显言称王,而其实已不可掩也”。胡承珙《毛诗后笺》卷二十三也反对欧阳修的说法,说欧阳修“真眯目而道黑白者矣”。清儒解释《春秋》“春王”之意,多谓这里的“王”即指周文王,如庄存与说:“受命必归文王,是谓天道”,“《大雅》云‘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圣人之志也”,就是一个典型的说法。

陈昂VS周楠

解决这个争议颇大的问题,最有说服力的依据在于史实。在可靠的文献记载和彝铭中,周文王当殷末之世即已称王,这样的记载是确凿无疑的。其一,《酒诰》谓:“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王国维指出:“降命之命,即谓天命。自人言之,谓之受命,自天言之,谓之降命。‘惟天降命’者,犹《康诰》曰:‘天乃大命文王’、《毛公鼎》云‘惟天庸集乃命’矣。”其二是作为周族史诗之一的《诗·绵》篇历述公亶父兴周之举,诗的末章谓“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朱熹《诗集传》卷十六谓此意指解决虞芮之讼使得“诸侯归服者众,而文王由此动其兴起之势”。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指出:“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而崩,谥为文王。”司马迁已经从《诗》中看出作诗之人肯定文王受命之年即已“称王”。此说十分明确而毫不游移。既然文献有如此明确的记载,那么后儒为何还不承认呢?原因应当在于后儒的思想背景。可以举儒生在汉景帝前的一场争论来进行说明。《史记·儒林列传》载:

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后儒所以不承认文王“受命”称王,是因为要恪守君臣大义。这正是黄生所谓的“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君、臣名分是不应当变易的。然而在改朝换代、新君确立之时,此君臣名分则又不可过于拘泥,否则,新君主的“合法”性又从何而来呢?清儒对此问题侃侃而谈,底气十足,原因就在乎此。

陈昂VS周楠

说到这里,就会出现一个逻辑推理的问题有待解决,即,持周文王只称“西伯”而决无称“王”的说法,一个重要的依据在于孔子说过“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这样的话,如果周文王当殷末之世即已称“王”,怎么还能算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了呢?对此问题,王国维曾经有过辨析,他指出:“世疑文王受命称王,不知古诸侯于境内称王,与称君、称公无异。……盖古时天泽之分未严,诸侯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即徐楚吴楚之称王者,亦沿周初旧习,不得尽以僭窃目之。苟知此,则无怪乎文王受命称王而仍服事殷矣。”可以说,此说解决了周文王的“至德”与他“称王”之举是否矛盾的问题,当时“诸侯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所以周文王称“王”也就无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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