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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帅哥感言 |
其实,在杜鹃介绍的过程当中,我就觉得自己仿佛那些“小姐”一样身临其境,不,这样说多少有点顾影自怜的意思,正确的表述是,其实那些“小姐”所处的产业,和律师有着几乎完全的相似性。
为什么不是呢?律师事务所不是像性产业一样,根据规模采取了不同种的模式,路边有小的个人事务所(街边发廊),然后是中等一点的事务所(洗浴中心),然后是公司制管理的大型事务所(夜总会);有的律师(助理)拿着很少的死工资却做着很多很累的活儿(奴隶制),有的能在年终分的一点微薄的奖金(半奴隶制),有的通过自己做的“业务”赚取提成,然后把剩下的交给所里(合伙制)……
有什么不同呢?看似两种完全相异的行业,受着完全不同的教育,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但却执行着同一种几乎完全相似的分配和激励制度,有时,只有从这些制度中,我们才能看到最为核心的东西。
几乎每一个律师都从助理(小姐)做起,他们的理想通过若干年能够成为一个合伙人(妈咪),从此自己只负责市场,招揽业务,然后交给别人去做,从中分取利益,掌控权力,号令他人;小姐之间会有歧视有什么可诧异的呢,我们不是也相互嘲笑,贬低那些诸如做婚姻、一般伤害、简单侵权等小额标的同行么?
或许,二者之间,毕竟有着不同,但从产业的角度,这些不同,怕只是偏见罢了;
古今中外,所谓“青楼”,所谓“风月”,其中的各种意味,只有细细体味……
08年3月9日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