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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杂谈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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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网上一则新闻:重庆街道干部扑救山火,一天补助700元。仔细读过,发现新闻的标题有些耸人听闻。这所谓的700元里,包括交通费、餐饮费。而且还分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加起来一共700元。
乡镇、街道一级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这一级的辛苦早有耳闻。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千头万绪不说,还处处是高压线,稍不留神,就可能里外不是人。这样一个群体,周末冒着生命危险加班救火,发点补助怎么了?值得这样大惊小怪义愤填膺吗?据了解,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每年也是要交工会费的,享受点劳动法的保障太过分吗?而且我猜测,重庆这个街道发救火补助可能还有苦衷,比如,救火通知下达后,有火速赶到的,有姗姗来迟的,有借口不来的。如何平衡?如何奖优罚劣?如果再发生类似事件,如何调动积极性?
所以,看到网上这则新闻,我的第一感觉是:加班发点补助碍着谁了?
但很快,发现这种感觉是严重错误的!因为,碍着老百姓了。如果机关的人可以救火发补助,现场参与救火的广大群众是不是也得发补助?机关的人算加班,群众算不算加班?机关的人补700元,群众为什么不能补到700元?机关的人是用纳税人的钱发补助,群众为什么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发补助?山林改善了环境和气候,也不是哪一个阶层独享。
干部发补助事小,群众寒心事大。发补助,维持了机关内部的小平衡,却破坏了社会人心的大平衡。以后再出现救火的事,群众响应救火号召的积极性,会高吗?这样想来,网上的爆料者,或者是参与救火的热心群众也未可知。
如果不是在救火,而是加班搞业务、下基层,发点补助,群众还会有意见吗?但救火不是加班,自家屋后的草垛着火了,你能不去扑灭吗?几家共用下水道堵了,你能不去疏通吗?
发补助者的出发点是好的,很可能也是无奈的选择。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是许多自私自利者的写照。许多人大道理比谁都懂,但需要个人付出时,却抬头看天,装作看不见。但无论如何,为政者病急乱投医,而不是放眼全社会,整体施治,只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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