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官员身中多刀被认定自杀遭网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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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官场险恶,表面上一团和气,背地里捅刀子。这不,8月27日晚6时40分许,湖北公安县纪委官员谢业新在办公室遭到不测,颈部、手腕、胸部等11处严重刀伤,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这明显是一起报复性他杀,可我们的“神探们”调查结论是:认定死者系由于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死亡性质为自杀。
黑白颠倒,指鹿为马,葫芦僧破葫芦案。不作为还好,一作为就瞎胡整。不是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而是屈服于权利和金钱的淫威,这就是我们一些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病”。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有一网友说:“自杀,笑话,你先在你大腿上来11刀试试如果自杀的话一般就是致命一刀你还有勇气来它10几刀。第一刀先把喉管割断,看他身上的致命刀伤。无论先割哪个地方,都不可能来第二次伤害。”有一网友也质疑道:“散了吧,自己查自己,能查出神马来?多处致命刀伤,一句话道出了死者不会是自杀,在巨大的疼痛下很难实施这么多致命刀伤。”有一网友愤怒地说:“意料之中的事,除了‘自杀说’还能有什么借口理由?死者身上共有的11处严重刀伤不解释!自杀就那么难吗?可称得上是‘自杀帝’了!”有一网友讽刺说:“自杀是有可能的。以前不是有人把自己的鼻子都咬下来了么。因为站地上咬不着。爬桌子上咬的。”
鉴于这起案件存在很大猫腻,有一网友建议,应“严惩办案人员,严惩法医,严惩幕后黑手,世上哪有这种自杀方式。”有一网友建议:“纪检委应该由中央直接管理!派遣过去的人也应该是中央经过严格训练后的人员,分配到各地,进行执法,否则这类事件不能避免,避免了的也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了。”
这起事件必须由第三方公安机关调查重审,重新侦察,重新下结论,给民众以满意的结论,不能先下结论后取证,要收集详实的证据后再下结论。对于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要进行坚决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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