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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政平违章车邓玉娇胡斌杂谈 |
分类: 鲁速杂文 |
最近兰州的气温较高,人的头脑容易发热。这不,7月9日,一位退休老教师就做出了“发热”举动。这位老人名叫阎政平,今年74岁了,当天他站在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老人便会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他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章司机。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老人砸中的车有30辆左右。
车辆闯红灯是一种交通违章行为,是交通肇事的隐患之一。这种违章行为本应由交警部门管制,一般处以罚款并记分。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阎政平老人不是请求交警部门来制止,而是动用私刑,直接用砖头砸违章车辆。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试问他有这种权利吗?他有执法的证件吗?倘若违章车辆司机将他打倒在地,是不是也算是一种正当防卫呢?因为你本身违章,别人也有教训你的权利。如果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看不贯的事去采取相应的违法行为,那社会将会是什么样的,那还要公检法等部门干什么呢?小偷是人人都深恶痛绝的,但我们能动用私刑将他一刀捅死吗?乱摆摊点是一种违章行为,除城管部门,我们能随意将那些针头线脑没收吗?
好多人盲目支持老人的行为,他们说:“一些开车的司机们,是多么的漠视行人的生命,出现这种情况,是对违章闯红灯的行为处罚太轻,如第一次闯红灯的发现吊销驾照,情节严重的还要判刑,而不是简单的罚钱了事。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一个能够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上替他们说话,并勇于伸张正义,维护更多人的利益的人,
俗话说:“各管各,没耽搁”。交警部门把交通秩序管好,司机把自己的车开好,老人退休后把自己的身体保养好,各行其事,各司其职。如果老人有一份社会责任感,我以为可以当一个义务交通监督员,发现违章车辆,立即报告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这样合情合理也合法。不能自己直接执法,因为自己没有那“金刚钻”。
后记:刚和几位朋友实地去金港城看了一下,老人砸车现场就在金港城小区大门前,红绿灯上没有装置电子眼,据小区居民说,以前没有交警看管,自从老人砸车后这里有了交警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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