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博导,让天下女生寒心!

标签:
博导厦大联名信女生厦门大学 |
分类: 红茶杂谈 |
10月14日21点30分,厦门大学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对“博导诱奸门”当事教师吴春明的处理结果: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厦门大学在声明中表示,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现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4,10,14“新华网”《厦大回应博导吴春明“诱奸门”: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
沸沸扬扬了近四个月的“博导诱奸门,终于有了一个令人五味杂陈的结局。“采花博导”吴春明虽然一朝被“开”,但留在那几位被诱奸或骚扰女生心中的阴影,却不知道何时才能消散。我所说的五味杂陈,就在于此。事儿看起来好像已经过了,但我却以为没过,因为有一个问题必须回答,那就是:推开“博导诱奸门”何以一波三折?
第一折,2914年6月,网友‘汀洋’在博文中首次未点名揭露了厦大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7月10日,厦大另一女学生‘青春大篷车’发布微博声援‘汀洋’,披露了吴春明引诱女生的步骤和手段,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附上吴春明在酒店房间的照片”。然而此时尚处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阶段,虽然“7月12日,厦门大学作出回应,中止涉事教授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但却不得不陷入为时不短的调查取证阶段。
第二折,“此后,先出现了厦门大学122名历史系学生向调查组公开支持吴春明的联名信,后又有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为校长寄去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在这场双方的“较量”中,那封“公开支持吴春明的联名信”,因为极尽“高度肯定”之能事,竟让事件一时间扑朔迷离起来,可谓害人匪浅。
第三折,“10月13日,厦门大学博导‘诱奸门’事件再起波澜,媒体披露第三个受害者‘路法西’,并出示与吴春明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指认吴春明‘性骚扰’”。正因为证据越来越多,吴春明的“博导诱奸门”终于被推开。正因为如此,校方才有了最后态度。
何以一波三折,好像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正如“法制晚报”一篇采访报道中所说的那样“一旦发生这些性侵害事件,敢于出来揭发的人往往要付出代价,她们本身可能是受害者,但所有人都倾向于女性在遭遇性侵时是否有直接说‘不’,这个女生也要面临是否‘本身就是个坏女人’的指责”,所以当事女生不得不“忍辱负重”,成了“哑巴被狗‘睡’,有苦没法说”。二是俗话所说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也就是说博导“爱”女生的身子,有的女生则因为“爱”博导手中的权力,宁可一时“奉献”身子,换来永久“博士”名衔。
在这两个原因中,害人匪浅的自然该以后者更重,因为后者让“采花者”尝了甜头,才有了吴春明的一发而不可收。“法制晚报”的采访报道中有一个情节,似乎可以为证:“然而,调查尚无结论,122名厦大学生签署联名信,意为吴春明‘证清白’,对投诉者‘汀洋’进行指责,让事件急转直下。随后,汀洋在7月15日回应称:‘联名信是我的一名师妹牵头组织,这个师妹与吴春明保持暧昧、经济关系多年。希望考古专业以及历史专业不知内情的学生及校友不要参与此事,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不说明,112名厦大学生“联名信”的发起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其中之一?是“各取所需”的既得利益者?不但愿意让“采花博导”尽情采花,而且还要为他“出头”?
就这么两个原因存在,似乎这样的事就没有办法了?并非!因为中国还有一句俗话,叫做“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有人一定要问这个“头”和“主”是谁,答案其实不言自明。那就是这个“头”和“主”该是校方。如果有人还要问,出事的是“叫兽”,咋“头”和“主”却成了校方?其实这样的答案,也可以说不言自明。因为在“法制晚报”的采访报道中,还有一个情节可以为证:事件发生后,网上有传言称,“吴春明的绯闻与他妻子正在任职正处级干部公示期有关。”记者调查发现,吴春明的妻子,是当年是厦门大学人类学系的学生,而吴春明正是她的老师。而这一说法被厦大的老师否认,“出现这种事并不奇怪,吴春明性侵女生,早在两年前我就收到了相关的举报材料。”这位老师还表示,此事之前都是在校内传,“今年事情闹到网上了。”这不说明,吴春明是早有“前科”之辈?
两年前,就连厦大的老师都收到了相关的举报材料,校方就没有收到?如果收到了,明知吴春明其人“好这一口”,明知因此会毁了一个个在校女生的一生,校方竟一点措施没有?如果有了,校园还会有“色狼”?还会有接二连三的女生“羊落虎口”?还需要来一个一波三折,才让吴春明最终“吃栽”?在这个事件中,厦大该负何责?
“采花博导”的事,就到“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为止了?亲爱的厦大,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