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唐代的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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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出发点婚姻意义差役 |
分类: 红茶杂谈 |
网上的许多文章都提到唐代的性开放和性自由。这是真的吗?从一个角度来说,这样说没有错,因为这有许多的历史事实可以佐证。但是,有一点是一定要说明的,那就是唐代的性开放与性自由与现代人口中的性开放与性自由并不是同一件事情。有一个时期,学术界从宋儒的一句“存天理,灭人欲”出发,断定中国几千年都是处在孔孟之道的性压抑之中,谈不上任何开放与自由。这种观点之狭碍很可笑。执有这种观点的人在于他们没有读过多少历史资料,只是在从观念前提和观念结论之间进行逻辑演义。现在,人们的阅读量扩展了,发现事实原不如此,于是就从一个极端走入另一个极端,认为在宋以前,中国实际上很开放,在性观念上开放,在婚姻观念上也很开放,甚至与现代人的两性平等观念不分上下,这其实也是一种误解。
颜真卿是唐代的大书法家,与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颜体字是学习书法的人避不开千古典范。同时,颜真卿还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忠正之士,他在七十七岁高龄被军阀李希烈杀死,为中央朝廷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成为忠臣的楷模。但是颜真卿对一桩离婚案的处理则一定会让现代人大跌眼睛。公元768年,颜真卿被朝廷任命为抚州刺史。在任期间,抚州有个叫杨志坚的成年学者,他非常喜欢学习做学问,为此甘于忍受贫穷而不进行生产经营挣钱养家。杨志坚的乡亲也没有人知道或理解他的笃志于学,未曾提供什么帮助。这样的生活,他自己忍受得了,但是他的妻则实在受不了,就以贫困为理由,要求杨志坚给她休书,从而离婚。杨无奈,就给妻子写了一首休妻诗,诗是这样写的:“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金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他画别眉。
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杨妻拿着这首相当于休书的休妻诗,跑到官府,请求允许她另嫁别人。受理这个案子的正是颜真卿。颜认为,这个女人以贫困为理由要求离婚,是“靡追冀缺之妻,赞成好事;专学买臣之妇,厌弃良人。污辱乡间,伤败风教。”颜还认为,对这样的女人应准许离婚,因为她不配她的丈夫,但是同时要进行惩诫,于是就命令差役打这个女人二十棍,并给穷学者杨志坚提供了工作,使他拥有了一定的收入以养家糊口。古籍的记载都是肯定或赞美颜真卿的做法的,可是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哪里有一点婚姻自由和尊重女性的影子呢?颜氏的逻辑出发点包含着“存天理、灭人欲”和“从一而终”的影子。这个事例实际上佐证了唐代不可能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性开放和性自由。人们夸夸其谈的唐代性开放和性自由的材料在很大的程度上不过是统治阶级的荒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