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夜总会坐台来保持处女之身,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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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种地方上班,我能保持处女之身多不容易,没想到一夜之间就没了”,21岁的杨小姐在罗湖一家夜总会上班,其称9月11日晚陪客人喝酒醉倒后,被客人带到一家宾馆开房,醒来时身上一丝不挂,床上还有血迹。医院和警方的两份鉴定显示,杨小姐处女膜破裂。杨小姐以自己遭客人强奸报警,目前,辖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新华网10月30日)
其实说白了,这个貌似可怜的女人其实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小姐、坐台小姐,或者说得好听点是娱乐场所的陪侍女郎。倒不是歧视,毕竟都是一种植谋生的手段,与其它的打工谋生本质上也没有太大差别。只是不论如何,女孩子在这种场所上班,要说有人只坐台不出台,我相信有,但在这环境里,还有女人能刻意保持处女之身,似乎就让人满腹狐疑了,也许有,但很不靠谱。
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出污泥而不染”,说的是荷花或者也叫莲花,专门比喻那些身处肮脏环境却能洁身自好的人士。我想如果这名声称“保持处女之身不易
没想到一夜没了”的坐台小姐如果不是有意的炒作的话,如果是真实的话,倒确实令人惊讶,甚至佩服了。只是很难想象,既然对自己保持处女之身如此看重,何以会到夜总会、到KTV里去当陪酒的坐台小姐呢?难道真的是传说中“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中豪杰吗?难以置信。
我们看报导说,
这位杨小姐称自己在罗湖区太阳国际夜总会上班,平时负责陪客人喝酒唱歌,已经工作一年。9月11日晚11时许,她和其他同事为包间几名男性客人服务,其间杨小姐负责陪同一名陈姓男子喝酒。“我平时酒量还可以,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喝了几杯酒就晕了”,杨小姐称,直到12日凌晨2时许,她才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宾馆房间的床上,身上一丝不挂,床单上还有血迹。“我从来都是只陪喝酒不卖身,这点钱是想买我的初夜吗”,杨小姐称,陈姓男子还在床头留下2000元现金,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遭人强奸,她随后报警。
其实我相当怀疑这只是一起炒作事件,敢一年时间周旋于夜总会的KTV包厢内陪那些形形色色的男客喝酒唱K,应该也早就见识过了真正的坐台、出台和种种陪侍的服务花样,难道真的不知道一个女孩到这种场所却声称要保持“处女之身”,你不觉得这种说词太搞笑吗?就算自己能坚持一年甚至更久,但她能保证自己哪一天不出轨?照讲自愿来夜总会当小姐是为了钱而已,不为钱谁会干这工作?既然如此,那些来夜总会泡小姐、来烧钱的男人们,不会个个都是来喝酒唱K的吧?杨小姐应该比我们见识广大得多,在这场合工作一年了,终于按照她的说法被“喝了几杯酒就晕了”,也就是后来的所谓被迷奸了,于是失去了处女之身。这说法真的很不靠谱,我还怀疑这是不是一个圈套呢。
众所周知,如今中国社会物欲横流早已世风日下,情色场所也早已经司空见惯,并不稀奇,随着性开放步伐的加快,人们也越来越从容的看待这些所谓的娱乐场所从业女子,甚至即使是半公开从事“出台”生意的小姐,人们也宁愿称之为“性工作者”,以示尊重,即使是公安机关也干脆统一呼之“失足妇女”了,很搞笑的称谓。但至少证明了中国社会对情色业的宽容和理解。但即使如此,要让人们相信在这个坐台小姐行业里来“坚持保持处女之身”的理想,是多么的滑稽可笑,这里可不是适合种植莲花的池塘,开这种场子的人也不会是省油的灯,更何况那些酒醉情迷的客人了。
说实话,为了谋生而甘当小姐,并不意味着我们有资格斥责或者歧视她们,如果她们仅仅只是靠出卖青春吃饭的话。但常在欢场混,哪能不失身;身处如此肮脏龌龊之地,难道还梦想守身如玉?也怪不得别人,甚至很难上人相信这个离谱的故事。所以只能说这更象一场炒作,一场策划好的游戏。耐人寻味的是这个小姐的表述:“在那种地方上班,我能保持处女之身多不容易,没想到一夜之间就没了”,杨小姐称自己虽然在夜总会上班,但一直守身如玉,保持自己的处子之身。她称一定要给自己的初夜讨个说法,让施暴之人受到法律惩处,并且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似乎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不过这也告诫那些男人,肉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