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恨不相逢未嫁时
今天,长沙市上河国际花园小区内,两名租住在此的80后年轻男女双双身亡,房间空地上留有一个空的敌敌畏瓶子和两份遗书。“遗书的内容大致是两人的婚姻都不幸福,又不能在一起,所以才相约自杀。”围观居民小声地议论着。
(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5日)
一副壮烈,视死如归的场景……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据报道,今年28岁的苏智,与25岁的梁性女子,俩人都有自己的家庭。男子有妻小,小孩只有2个月,而女子身亡时还怀有身孕。一瓶敌敌畏,三条人命,两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情为何物?爱有多深?一对认识不过五个月的年轻男女,或许是面对无法理清的感情脱轨,感到这个世界已经是孤立无援,再也没有信心生存下去?或许是无法逃避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不可自拔,又无路可走,死亡才成了这对痴情男女唯一的选择?
自杀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父母生养之恩,每思难报,忍心抛下白发鬂鬂的双亲,是为不孝。子不养于父之过,更何况是嗷嗷待哺的婴儿,让他自生自灭?是为禽兽。纵有千万条理由,也不应该选择自杀!活在世上不能做一对夫妻,九泉之下,恐怖连做鬼的权利都没有。
这个时代早就告别了父母之命,煤灼之言;没有人剥夺你们选择爱情与婚姻的权利。世事本来无常,造物时时弄人。不要的翩翩而至,想要的姗姗来迟。有情人难成眷属,无爱的满堂儿孙!错就错在你们洞房花烛夜的选择,错就错在你们没有拿出今天这样自杀的勇气去争取当初的放弃!更何况,人非草木,必然有感。心非顽石,终会生情。如果无悔于当初的选择,也许就会对自己的一家一室倾注满腔的热情!
这起由婚外恋情所引发的悲剧,令人扼腕沉思。“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一首唐诗:诗中的那个女子是个有夫之妇,有男人对她产生了婚外情,被她委婉地拒绝了,既不伤害对方的心,也使自已保持冰清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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