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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玩的是心跳

(2010-11-06 1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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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

刘强

西安

闪婚

夫妻共同财产

杂谈

分类: 红茶杂谈

闪婚,玩的是心跳

闪婚,玩的是心跳

    今天,我翻阅报纸,被西安晚报上的一大排标题所吸引:男子结婚不到一周提出离婚数十万礼金怎么分?庭上他拿出一张纪委的收据“我父亲是领导,全部上交了”。我经常读报,也读出了点经验,那就是,看了标题就没有必要再看内容了,但也有例外,这则报道,我却看完了。看到结尾处的下方还有一篇类似报道:《闪婚闪婚要分房产法院驳回女博士请求》。
  这年头,报媒人都喜欢玩这招——把“****”下得足足的,你只要天天读报纸,保不定哪天会成为一本活生生的百科全书。既然这样,我今天就借这两则关于婚姻的报道,来谈谈当下的婚姻。
“闪婚”是个什么玩意?它只不过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热词,但它在男女间,远超过海水对大地的渗透!这已经不是婚姻形式上的转变或者观念上的创新了,而是男人女人们在组建家庭这个问题上,更迷茫了,更不知所措了,或者说他们更理智了更接近人类的生活本质了,闪婚,就好象天上的星星,它一亮,让一对新人带着幸福美满的梦想走进婚姻的坟墓;它一灭,一对男女灰头土脸地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彼此横刀相向,惊讶地发现:你怎么成了如此精明的掌柜?
  《闪婚闪婚要分房产法院驳回女博士请求》里就报道了一位女博士马芸芸前后两次闪婚,就是为了与其男方房屋的分割,目的非常明确。而“男子结婚不到一周提出离婚数十万礼金怎么分?”这也是一场婚姻“圈钱”或者婚姻“融资”的把戏,女方认为男方有了外遇,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包括结婚礼金等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更有高招:在法庭上拿出出一张纪委的收据,并找了个廉正建设为幌子“我父亲是领导,全部上交了”。记者报道得也许不够精彩,但大家完全可以联想,这对新人在法庭上的“口水大战”是多么地惨烈而激烈。如果要就事论事,那么,这两则关于婚姻的报道,有一个共性,都是当前比较流行的“闪婚”,都是闹到法庭,女方要求分其男方的财产。因此,“结婚,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似乎一点也不羞答答地从这张报纸里飘了出来。
  在两个男女认识前,同样有个问题:“找你,是为了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更值得研究。因为,男女双方在确定恋人关系前,彼此都陌生,就好象两个“糊涂”人,都半遮半掩显魅力,是扬长避短的时期。当男方非常虔诚地向女方送上一束玫瑰花的时候,女方通常会问:你为什么选择我呀?你看中我什么呢?眼睛?鼻子?还是胸部?或者其他?男方肯定尽点漂亮的说,但同时,心里的问号还不是在一大堆地冒泡:那你看中我什么呢?魁梧身板?大套房子?银行户头上的存款?或者其他?一对男女相处快乐抑或悲伤,都源于这个双方都不愿表露的“或者其他?”,或者彼此都表达不清楚,这太玄妙了,就仿佛《藏地密码》出了八本书了还没有完全把密码解开,人们就只好找了个词汇——“缘份”来搪塞。有缘无份,或者缘尽了份也尽了,大多成了“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漂亮借口,“不是我不爱你,而是……”如果你正当分手,千万被傻到去追问:“人类为什么要发明省略号?”男女双方在恋爱的时候能把这个“玄妙”问题,尽可能解决到“具体”些,这才有可能“谈婚论嫁”,对婚后的幸福生活也大有裨益。当然,这也是两个人“如玻璃般透明”的阶段,具体到两具****——性;具体到两家人——伦理关系及其社交圈;具体到爱巢——房子及其繁杂装修;具体到生活——两个人乃至孩子的衣食住行,甚至具体到你的“响屁”或者“臭脚丫”。生活里,就好象只剩下了具体。
  闪婚,在这些“具体”面前,与传统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相比,表现得却是个投机主义者,也是个“具体”逃跑主义者或者“具体”风险的高级规避分子,它逾越了现实中的部分具体,甚至有些很关键很重要的具体,比如:根本不爱这个人,而特别爱他的房子或者车子甚至他的子公司,这肯定很危险。给人感觉是,把结婚当成了一次赚钱的机会,因为国家婚姻法是对合法夫妻的双方权利都有保护的,只要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一方的财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分割。这两则婚姻报道中的男女,似乎都直奔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目标,视闪婚为印钞机——“男子结婚不到一周提出离婚数十万礼金怎么分?”的报道中的“夫妻”在今年3月20日和4月18日分别举行了两场婚礼,女方李华(化名)除了要求分割包括电器、黄金折合后的共计60余万元的结婚礼金等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刘强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男方刘强(化名)表示,婚礼根本没有收到那么多钱,第一场婚礼大概只收了20多万员左右的礼金,第二场大概10万多元。而且,因为自己的父亲是一名级别较高的干部,因此依照相关规定,今年6月13日他们已经将两场婚礼所收的25.5万余元的礼金以及婚礼上收到的黄金等实物上交了纪委。
  在《闪婚闪婚要分房产法院驳回女博士请求》报道中称,去年8月,卓林(化名)在QQ上认识了博士毕业的女医生马芸芸(化名)。当年11月17日,两人登记结婚。结婚前,卓林承诺分半套房子给马芸芸。婚后三天,他们签了一份协议,将男方婚前拥有的该套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年12月31日,两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无疑成了这两则报道中女方的“王牌”,也将是更多“闪婚族”的追求和向往!闪一次婚姻,就可以在房价上涨的大都市里有其居,何乐而不为呢?!但是,这两个“女方“的如意算盘很有可能都要落空,因为,前一个男方把结婚礼金上交国家了;后一个被法院驳回了分男方房产的请求。
  “法庭上见!”不应是婚姻生活的最后落幕。但闪婚这个投机分子,似乎事先就为爱情和婚姻同时挖掘好了两座坟墓,就这两座坟墓,在他们看来,不是通向死亡,而是某一方的新生和升华!
  闪婚,玩的是心跳,属于动感地带的游戏。你若想结婚生子,特别向往天伦之乐,特别向往父慈子孝,那么,就请你不要去追赶“闪婚”这个新时尚。或许你结婚前从没想过闪婚,结婚后才突然闪婚的,那么,我也告诉你,在你人生的电脑上装个杀毒软件,定期杀杀那些“或者其他”的玄妙区域,弄明白:你们结婚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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