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文化何以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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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清的时候清朝政府曾经选了一批少年去美国深造,每当朝廷有什么旨意的时候,这批留学生会在当地码头下跪听宣,那个时候的外国人很奇怪中国人为什么对着一张纸下跪,觉得他们很奇怪,留学生也很爱面子,就对这在码头下跪上报了朝廷,朝廷马上也做出了回应,这个时候是他们没有下跪了吗?并不是他们在当地的使馆内继续着跪接圣旨,这就是十九世纪留给其他国家最深的中国文化。中国人是非常喜欢跪的,不管是在那个朝代都喜欢跪,跪在中国儒家思想中代表者一种屈服,你站张台上下面的人集体的给你跪着,这代表着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我们在那些书中是代表着“成服”于此人,现在广东化州村民的一跪则代表着“无奈”,他们并不是向权胄而跪,而是对自己的不公处理而跪,在现代人的思想中,不应该出现这么一跪的,不管是对父母而言,还是对政府官员而言,“跪”这种文化的确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号称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国家的,何况五千年的文化还在不断的告诉发展中。
依个人之解这些下跪的人,并不是那么热衷于跪的,常言道“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儿可跪天可跪地,却不能无缘无辜的爱对着谁就“咚”的一声跪下去,这一跪不要紧,可这一跪不但丢失了人的最基本尊严,也让跪文化在跪声中死灰复燃,这种现象是社会学家和社会精英不愿意看到的,这种现象的出现,只会让在形式主义中退回到千年的跪文化中,这种跪文化的出现也会在无形中冲击当代文化的发展。当看到广东华州村民披“冤”字白衣下跪,此时天下着雨,场面异常悲惨这些让人都麻木的字眼出现在新闻中的时候,让我也不得不想起了古人那些做法,可按理讲这些现象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据说有着文明先导国家中的,可这些还是出现了,令人最气愤不过的应该是那手拿着DV拍摄的政府工作人员,真不知道他们反客为主的心情到底是怎么样的,要知道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能让一个现代的中国人下跪是多么的难的时候,在来看看这些披冤下跪的人是多么的掺。
中国人的跪可以说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国人的跪文化大致可以分类为以下两类:一类,自觉下跪;另一类是被迫下跪。这次出现的化州村民下跪是属于自觉下自觉下跪。自觉下跪大致有:跪拜、跪谢、跪求。跪拜是是一种卑贱者向高贵者所施的礼仪,带有尊敬的意思;跪谢是对感激对象最高的肢体语言表达形式;带有褒义。跪求表现出的是一种无奈、屈服;带有贬义。在这里我们就要重点说说那些带有褒义的下跪了,中国人喜欢别人下跪,特别是官员更是深爱他人的一跪,这样的一跪总会把他们抬的很高,很高,他们是不怕被摔死的怕摔死也不会出现愿意接受一跪的现象的,只有有人给他们下跪,他们都会偷偷的笑,有人给你下跪也一样,他们这样跪,只能说明有事情在求你了,这个时候你不在是孙子而是大爷,只有在当大爷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他们的一跪是多么的厚道。包头市东河区交警大队交警温永胜,为了疏导堵塞道路的群众,竟跪在人群当中,长达十分钟之久。群众终于为其所动:人群开始挪动,道路渐被腾开,拥堵的车辆开始缓缓前行。
一曰“方向正确”。我们是习惯于讲究“立场”的。向“人民”下跪,向“衣食父母”求情,大方向正确,何罪之有?———诚然谈不上罪与非罪。但一则所面对的公众,是否都足以代表人民?君不见,这位交警对堵塞道路的人们“好话说尽,道理讲透,仍无济于事”。即使下跪达十分钟之久,群众仍不为所动,甚至有人还向他扔饮料瓶!一般堵塞交通不听劝导、不肯礼让者,大都是几个不守规制的“强人”(姑不说是“刁民”),多数人则是连累受害。给前者下跪,恐怕方向不那么正确。对这少数人在劝说不听时,本应以阻碍交通、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强制处理。再则,人民与公民是不同的概念。不守法的公民,岂配称为“衣食父母”?三则,即使是对人民,就应当下跪吗?(这涉及下面的“理由”)。
二曰“为了人民的集体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人格尊严。”———这是人们长期对权利同利益、集体权利同个体权利的关系在认识上的误区。个人利益可以在必要时服从集体利益,而个人权利则不能被侵犯或放弃,以服从集体权利。因为法定的公民个人权利,不只是某个人的利益,而是“每个人”的、亦即全体公民的权利。对后者的侵犯,就是对法治的违反。而且,个人的人身权包括人格权,是不容放弃的。如不许卖身为奴,不容受辱或自辱人格。更何况人民警察头顶国徽,岂能放弃人格尊严求一时之解围而下跪?
三曰“只要对人民有利,下跪又何妨?”———一则前已述及,并非“一跪就灵”;更在于,维护法治,从长远说,才是人民和国家的基本利益所在。再则,不能搁置法治而依赖于个人的“德治”,如以下跪的“情操”的感染力,或毋宁说是激发人们的怜悯心,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其实,讲德治,也应当是法治底下的德治或德政。三则,崇高的目的,不能以卑躬的手段去达到。
四曰“情商很高”———良有以也。但不能说他富有“法商”或权利意识强。因为他也是一位公民,也有不可放弃的人格权。何况他及其所在单位还有维护交通秩序的强制性的权力为凭借和后盾。以上云云,还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和其他论者一样,决不是要责怪这位交警;应当说,比之那些不负责任、放任不管的甚至横行霸道的交警来说,他的品行要好得多。不过,从更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上推究,我倒是认为,这位交警的一跪,并不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而是他在代人受过。何以故?围堵群众之所以不听劝导,最根本的缘由乃是人们对我国的民警以及公检法机关乃至整个法治的不信任。干警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和司法腐败,已经导致人们不信守法制、不服从指挥的一个借口或根据。法治不灵而求助于人们对下跪者的“怜悯”,不亦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