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皇宫
红楼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20日对外通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建造的海上构筑物(海上皇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实,这座“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查结果表明,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东山湾海域建设的“海上皇宫”占用海域,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用海审批条件,一直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此案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
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海上皇宫”,该行为属于违法占用海域行为。
二、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海洋局在查处“海上皇宫”违法案件中,坚持依法行政,调查充分,程序合
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得当,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表示坚决支持。
三、鉴于龙岗区海洋局已向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申请强制执行,请深圳市海洋局、龙岗区海洋局积极与
龙岗区人民法院沟通,并配合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争取尽快结案。
四、把“海上皇宫”违法案件列为广东省督办案件,成立案件督导组,跟踪督办。
五、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跟踪调查,如发现海监执法人员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
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深圳市海洋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已启动督查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深圳“海上皇宫”违法用海案件有关处理意见的函》提出的处理意见,抓好督办落实。龙岗区海洋局已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这位负责人说,深圳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的海域使用大排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海上皇宫”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这座坐落于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耗资接近亿元,整个建筑约有7000平方米,有花园、游泳池、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主人卧室里铺有真正的北极熊皮毛,被外界俗称为“海上皇宫”。近日,这座海上建筑被曝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是一栋“海上违建”。该“海上违章建筑”
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当初如何被建起来的,目前几乎成了一个迷。据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就对“海上皇宫”进行立案调查,当时移交给了福田区法院,但最终因过期无法执行无疾而终。就在这之后,2004年四、五月份期间,“海上皇宫”又开建第二期,规模扩大了一倍左右,基本形成现有的规模。我还是比较相信这位负责人的说法。因为包括深圳“舞王”在内的所有违法、违章行为,有关部门都曾查处过。“舞王”早就受到了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但人家不整改,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这样的查处,有关部门完全是掩耳盗铃。规模如此宏大的“海上皇宫”,仅建设阶段,就不可能偷偷摸摸,有关职能部门怎么就没有看见?那纳税人养着你们又有何用?就目前而言,该《通报》仍未明确具体采用拆除还是搬离的方式,而该建筑的主人,则自始至终声言不是违法建筑,称省海洋部门同意先行先试。
在关注“海上皇宫”最终处理结果的时候,我们不得不作一些联想:如此高档的场所,究竟那些人是常客?按照该项目主人郭奎章所说,省海洋局、市、区经常在“海上皇宫”开会,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招商活动也在上面办,所有活动我们都不收费。投资近亿的项目,白白给人家使用,却不收费,其用于“公关”的意图就十分明显了。由“海上皇宫”,不禁联想到厦门那个“红楼”来了。中国“走私大王”赖昌星,在极其豪华的“红楼”里,让官员在里面极尽享乐,借此圈住了无数官员,让他们充当其走私的保护伞。深圳的“海上皇宫”存在多年,而在著名色官许宗衡被查处半年后浮出水面,难道“海上皇宫”是厦门的“红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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