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卖淫”原来是警察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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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5时,昆明市公安局针对“3·16”小学女生卖淫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目前市局已经针对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被暂停执行职务,五华区检察院也介入调查此事。3月16日晚8时许,昆明五华区博华学校六年级学生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警方指控两人涉嫌卖淫,两姐妹的年龄分别为15岁与13岁。与两姐妹一起被抓捕的还有她们的父亲、母亲以及父亲的两名男性好友。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认定她们卖淫的证据不足。(东方早报)
这又是一起令人发指的国家公务人员摧残平民少女的案件。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仅凭两名公安巡防对两位少女的“莫须有”的怀疑,就指控刘氏姐妹涉嫌卖淫。报道披露: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在依法传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民警调查传唤,发生肢体冲突。几名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及时将被传唤人员结束传唤询问。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原定于下午4点召开的通报会,30多名记者多等了1个小时。事后王宇对此连连道歉。他用5分钟的时间对“3.16”事件进行了通报,没有留出专门的媒体提问时间。警方承认,在抓捕过程中,造成了刘芳芳等人身体损伤,并表示会积极客观地进行处理。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有关方面还对两位女学生做了处女鉴定: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两名女孩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代理律师许兴华昨晚告诉早报记者,刘氏夫妇在此前的工作守厕所期间,与当地村民发生过纠纷,王家桥派出所出警时,与刘氏夫妇有过摩擦,“由此,他们认为自己得罪了该派出所”。刘仕华则说:“我怀疑我们受到了派出所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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