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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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部分地市,行政执法权和城市管理权混在一起.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的审批和监督,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的城管执法,两个局一块牌子,还是那批人,怎能不越位?谁又来监督他们?
2,城市的规划和管理没有很好的协调,如果城市的规划建设上多考虑将来城市的管理,也许就不会产生这么多的事后矛盾.即使原来的道路规划没有做完善,城管其实可以多做些引导和疏通,既要考虑居民的生活便利又要考虑城市的美观与整洁.可以在”小规划”上多动脑筋,做些文章.
3,部分害群之马的恶劣影响.并不是所有的城管人员素质都那么差,有些城管内部人员对他们的行为也是深恶痛绝.如果我没猜错,有些劣迹斑斑的人,以”合同工”或”协管员”的身份进入城管队伍,让他们来”加强执法力度”,怎能不出事?
4,职能的错位:城管,城管,是对城市的管理,不是管人,更不是经营城市,城管执法者如此卖力,和城管局的上级要求也有关系,有些城市要向财政交费,个人腰包也鼓鼓的,因此就有好多经济利益交错其中,换句话说,是钱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