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我从未见过的见解
(2010-03-26 1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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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差序格局道德观念费孝通文化 |
分类: 札记 |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费孝通先生基于其丰富的人生阅历而著的佳作,在“乡土”“农村”这类词离我们这些城里人渐行渐远时,《乡土中国》可谓是一个醒目灯,给我们展示那最质朴原始的土地上,有着什么样的生存法则。在城里人普遍忽视乃至瞧不起乡下人的今天,《乡土中国》起到了扭转观念的作用,这是一本平心而论的闲谈,却包含了疾声呼告的力量。我很有幸能从这样一位博文广识的大家的思想与经历里了解到一些我可能永远也无法切身感触到的知识。
作者费孝通先生,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江苏吴州人,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书。费孝通先生既是一个政治家,一个民主斗士,又是一名社会学家,一名孜孜不倦的学者。他曾参加过“反内战”演讲,在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后勇敢地批判专制,为民主自由大声疾呼;他终其一生,奔波于全国各地考察社会、政府、工业的各种情况,并用“摆事实”的态度提出了一个个优秀的社会学理论。《乡土中国》是于1948年出版的费先生的著作,是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通观《乡土中国》全书,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点,虽说书名含“乡土”二字,书中理应侧重于讲农村、乡下的种种话题,但事实上,作者费先生从农村话题的各个层面又引申出了诸多深刻、精彩、在理的讨论,诸如《文字下乡》一章中,费先生花了较大篇幅介绍文字在社会中的作用、形成原因以及局限性,起初只是为了验证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其乡土社会中使用语言(面对面交流)胜过使用文字的事实,而后则就文字这一特殊的社会工具展开了深入讨论,作者的知识广博可见一斑。我们由此可以看到的,并没有偏离主题,相反,我们对乡村社会的认识更深了一层: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而现代化不是乡村的本质,文字的使用放在乡村社会中就会有“词不达意”的缺陷,在彼此熟悉的乡下人之间,面对面的语言交流才是其生活的最适形式。通过详解文字的社会意义来取证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地位,可见作者思维的严谨、缜密。
社会性质决定社会特征,乡土社会中,人们的传统学习基本上只有一种方式——代代传承。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而学习,习得的技能需要储存在记忆中,当时代转换,记忆逝去时,我们需要一样能够承载这些有关生存本领的记忆的事物,“词”因此而出现。作者用了一个极为抽象的表达——“词”,在作者笔下,这个字超出了其原有的意义,它代表的是人类的文字和语言,以及其他一切能够记载、表征事物的符号等。“文字”是“词”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必需的,这就涉及到了乡土社会的特点:人们生存的经验经久不变,生存的技巧全由上一辈逐代相传,乡土人生活在他们的世界里,循规蹈矩、固守本性的特点使得他们不用文字,就可以在世世代代所走过的相同的路上前行。
费孝通先生仅就文字之于乡土,便给出了如此深刻的见解。乡土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文字是始于基层之上的阶级的,所以乡土社会并不需要文字的照顾,至此,我已可读出“乡土”的其中一层重要的意义了。
书中对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的分析也是非常的深刻。原作中有这样一句话: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这正是作者运用语言之纯熟,见识之独到的体现,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要用这种“波纹说”来比拟中国的社会格局,而这种说法显然是有很大的道理的。西洋国家的“自己”是属于集体的,个人要受到严谨的格局安排,然而中国的社会格局是,每个人以“己”为中心,向外扩散出一大社会圈子,对于这个圈子的认识是基于自己的价值观之上的。社会即由一个个这样的圈子相交而成。圈子内又是分层次的,“伦”即是层次间的严格区分,犹如一道道波纹间必有差序距离。不同层次间,如君臣、父子、夫妇间,存在着“差序”,就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纲常。这些层次之间孰轻孰重的关系又构成了“公”“私”之分的问题,一个人可以牺牲圈子里的一个团体来成全另一个,以此为“公”,而当国家这一特殊层次出现后,格局也因此被强制改变,问题被提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上思考。于是,“克己”等等之说也就出现了。
我非常欣赏并敬佩这一“波纹说”,它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中国社会格局的特点——“自我主义”,一方面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个人不能侵害集体的权益;另一方面,集体不能抹杀个人。社会道德在这种个人与个人间的联系与反应之下形成,而后“私”这一流弊随之出现,成为中国人的一大特点。
《乡土中国》中还列举有大量的国外的社会现象,以用来与中国的传统社会进行对比,在不同文化观念的强烈反差下,中国的传统尤为显得突出。西洋社会是“团体格局”,其中衍生出了宗教、宪法等等事物,均是“团体格局”的体现。团体是他们依赖的对象,又不能脱离人们的意志而存在;团体中人与人是平等的,正如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团体又有其“代理者”,拥有代理团体的权利,又必须维护团体的共同利益……然而,中国的“乡土社会”与之大有不同,自食其力的生产力和安稳的社会环境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而这格局定型了这个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核心: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由“波纹说”可知,人与人之间,是用一根根由自己为中心而扩展出去的绳联系起来的,绳或曲或直,则是靠“准绳”量度——也便是道德观念,“团体格局”里的道德观念要与团体密切相关,团体的利益总高于个人,因此很多道德观念超乎私人关系,比如“义务”等说法。“差序格局”则不同,我们没有宗教的“博爱”,也没有宪法的“义务”,我们的道德观念大多是从古流传下来的儒家经典道德观,这种道德观还要受到因阶层、辈分之间的“差序”所带来的伦理纲常的影响,儒家曾把这些道德价值解释得很模糊,虽有“天下归仁焉”的“天下”为大的观念,但重点还是在这个“仁”字,
“…孔子的困难是在“团体”组合并不坚强的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具体的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仁”,连同“恭宽信敏惠”等等说法,均体现的是私人间的道德关系,是个人的品性修养,独善己身,然后才有机会影响到以自己为中心的一圈圈“波纹”上的其他个体。“忠”与“诚”大多都是指“对人之忠”“对人之诚”,公与私是冲突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最后导致整个社会没有普适的道德标准,道德二字如何定义要看对象是谁,要考虑到伦理纲常所规定的人与人的关系。
再说说《乡土中国》的语言。费先生在书中所运用的语言风格算不上幽默风趣,但实属细腻耐读。《乡土中国》里的语言有着学术家的风范,严谨,准确,可靠,这从费先生在各章中所作的社会学分析即可看出,缜密的推论与解析着实体现了费先生作为一名优秀的学者,在撰写本书时所投入的细心与谨慎。同时书中包含了费先生据其人生经历及学术考察得来的大量事实例子,我们既可以从比如他小学时的那点经历里读出谐趣的韵味,又可以从他所举的中国文化现象典例里获得共鸣,他以其明锐的观察发现我们平时虽身处其中,却没有注意的事实,并体现于书中,读者在他对文化的深度解析中重新读“文化”二字,才有如品得甘味,豁然开朗,回味无穷。
读者读《乡土中国》,其实是不经意间,在作者的带领下,走上一段重新认识自己的路程,这认识的过程,是基于重新认识自身所处的这个密切相关的社会之上的,我们源于此,亦即感于此,以先生之著作,联结“我”与“社会”,曾身处的文化氛围,久之而失去察觉,熟悉,亦不熟悉,如今《乡土中国》重拾文化片段,整合之而成一说,将中国的传统文化理念彻底剖开悉数置于人前,读之方如醍醐灌顶。
书中有这么一段话: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所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
甚是精辟。我们的焦点是什么?我们的选择是什么?《乡土中国》绝对是大家之作,费先生以独特、敏锐的视角叩开了国人认识社会的大门。本书著于解放前,而置于当今社会,依旧有着醒世的时效。我们当今的焦点越来越多样,所以我们更应该清楚地了解到自己该注意些什么,我们不求有作者博大的智慧,但求有作者雪亮的双眼,能看清社会,进而取得发展。我们,可以说,仍旧处在一个“乡土社会”中,我们有我们的特性,有我们的弊端。我们想要的不一定是我们需要的,所以,作出选择时我们都应谨慎。身处社会,就是社会的有机分子,社会正在将我们定型,将我们烙上“乡土”的印,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向前看的,我们始于基层而积极求取发展,因此,在这个社会中,我们有必要反思自己,反思世界,每个人在被定型之前,努力作出良性的改变,中国才会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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