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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人

(2010-12-17 1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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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司马评弹

姜文给中国电影找到新境界

■司马平邦   中国名博沙龙常务副主席,娱乐策划人,《羊城晚报》专栏作家。

“枪在手,跟我走,杀四郎,抢碉楼!”
若在平常的场合阅读之,或者收听之,这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段12个字的押韵句而已。姜文有本事在《让子弹飞》里让这12个字产生了莫大的趣味和意义。
姜文电影,从《阳光灿烂的日子》以来,到《鬼子来了》和《太阳照常升起》,部部洋溢着才情和天性,但后两部也因为加入了过度的政治解读或者逻辑纠结,不是让官方不满,就是让民间不满。不过,好就好在姜文拍电影从《阳光灿烂的日子》时代就已经开了天眼。所谓的开天眼,即如佛家所谓的天眼通,亦称天眼证智通,照佛家的说法,就是色界天的眼根超越了大地的远近,时间的过去和未来,一切现象都可明见。
为了更切近地娱乐观众,《让子弹飞》里葛优有一句台词的原话:是鹅城的税收已经被贪官恶霸们搜刮到了1980年。最后在影片的上映版里被修改成“搜刮到了2010年”。虽然台词的意思一点儿没变,但电影与观众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你在一部讲“北洋年间,中国南部”的故事里居然听到眼前的时间——这时,观众甚至觉得这不是坐在电影院里看姜文电影,而是坐在台下看赵本山的二人转小品。
马识途的小说《夜谭十记》虽然不甚有名,但其中的《盗官记》却并不是到姜文才第一次搬上银幕。在1986年,导演李华和编剧钱道远曾把它改编成电影《响马县长》,亦在全国公映,著名演员李显刚和林达信出演了其中的县长和师爷。不过,无论是《盗官记》还是《响马县长》,故事的结局都是一个标准的悲剧,为民除暴的张牧之终于被万恶的北洋政府镇压,他在刑场上慷慨而死。
《让子弹飞》将故事的结局从大悲改成大喜。表面上看是年终贺岁的商业电影气场的需要,其实也是现在的创作者能够用现在的眼光“看开”近百年前那些历史纠结的必然,或者说,《让子弹飞》的结局本身也像它的片名一样,子弹一直在飞,而仍然没有到它该去的目的地,观众只是在导演的带领下享受着那飞行过程中的“HI”感。
夕阳西下,身后是硝烟散尽的鹅城,恶霸已除,曾经流氓无产者们的弟兄们在有产之后都从流氓变成了绅士,追求更轻松的生活。而结束了所有历史使命的张牧之,正在信马寻找一个乱世英雄退出历史舞台的最好方式。这时,画面外响起那首禅意与自由境界交织的《送别》(弘一法师未出家之前所创),大悲大喜大情大恨大生大死之后一切都归宿于超脱。如果说眼前的张牧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当年马小军(《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长大版,那么,当年那位整天梦想着挥起我军铁拳砸烂帝国主义飞机大炮的革命战士终于要在“今宵别梦寒”的唏嘘里看破红尘找到归宿。这,或者是姜文给中国电影找到的一个新境界吧。

 

微言大义

赵老师,辩解不如反省!

■娄义华  现就职于中国先锋作家出版社,在全国多家媒体辟有专栏。


慈祥和蔼的赵忠祥老师又惹上麻烦事了!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曝光了29则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赵忠祥、汪洋、曾志伟“榜上有名”。赵忠祥对此大呼冤枉,声称这个广告是盗用他的声音。
记不清这是赵老师第几次上广告黑名单,不过他每次为自己辩解的理由倒是记忆犹新。2009年,国家五部委明令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类节目。赵老师因“壮骨拔毒贴”电视片“被抓现行”,不久 “长城利脑心片”、“甲乙抗栓”相继落马。我们的赵老师永远都是一副不知情的态度,或者把责任推给播出机构。情到浓时,还语重心长地“希望电视台停播这些广告,不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次更离谱,直接扯出了一桩刑事案件——声音被盗了。我们只知道图片可以PS,画面可以剪辑,艺术作品可以模仿抄袭,还是第一次听到声音也可盗用。赵老师,您还真把自己当余则成玩潜伏?如此蹩脚的理由实在不怎么高明。是真有这样的荒唐事,还是明星们惯用的障眼法,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名人明星广告屡屡出事也从另一个侧面映衬出整个广告发布过程监管的乏力。在这个链条中,稍有松懈,就可能导致违法违规广告乘隙而过。比如药品广告,就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部门备案审核,获准发布以后方可到大众媒体发布。这看似监管无缝,却存在不少隐患。在广告发布终端——媒体面前,某些见利忘义的媒体违规发布,还有不少公司作假证,骗取媒体信任,这就是两个非常直接的监管盲点。
在利诱面前,不少名人明星不顾一切“飞蛾扑火”。层出不穷的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多管齐下,从名人明星们开始,从源头开始树立“防火墙”。我想到那时,巧舌如簧的赵老师才能好好反省,没那么多辩解的理由了吧!

 

曾眼阅世

期待伍皓的“宽容”和委屈无关

■曾颖  笔名纸刀,资深媒体人,天涯社区西区运营负责人,现居成都。

12月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不满《中国青年报》及作者李鸿文评论文章欲起诉并索赔10万元。12日晚,伍皓宣布放弃对李鸿文的起诉,他称“最高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意曲解”。
早在伍皓宣称要打官司的时候,一些司法界人士和媒体人士就认为,这是一起打不起来的官司,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评论文章如果构成侵权,一般是使用言辞不当,比如使用侮辱性的言辞、辱及评论对象的人格。至于观点的对错,是不能构成侵权的。任何人都有权持有意见和主张。况且,李鸿文发在《中国青年报》上的那篇评论文章,其中并不存在针对伍皓的侮辱性言辞。
确切地说,伍皓先生放弃的,是一起原本就不该存在的“官司”。但从他的语气中,明显能感受到一种无奈与委屈,这样的情绪,放在“宽容”前面,显得有点怪异。
无论是《不列颠百科全书》还是《现代汉语词典》,对宽容的解释,都确切地指向一种“自发”与“自觉”,是一种升华了的人类情怀,这里面丝毫没有“强迫”和“强制”的意思。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期待伍皓对这件事情的理解,不是以委屈和无奈的心态,那样不利于他的身心健康和未来面对公务的心境。他应该明白,一些人对他这样一个开风气之先,并希望在推进社会进步方面有所作为的官员,是有所期待的。而这也正是大家对他这次要打言论官司颇有看法的原因。
当然,比起“跨省”和“封口”来,与观点不合者打官司,可说算是一种“进步”。但放弃官司,应该算是进步之后的又一进步。如果,这进步,是建立在平和、开朗、甚至愉悦的心态上,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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