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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村民3年无家可归,也是政绩?

(2012-04-05 22:01:03)
标签:

淄博村民

无家可归

杂谈

分类: 黑白碎语

上千村民3年无家可归,也是政绩?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山东省淄博市的多位听众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400-800-0088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说,他们上千口人的村子在2009年开始“旧村改造”,当年,他们的房子就被拆除,但三年过去了,如今他们仍旧没能住进当初承诺的“新房子”。

村民们和于营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于营旧村改造拆迁还房协议书》,约定新建楼房须在一年内完成。然而,将近3年过去了,新楼房迟迟没有兑现。按照《协议书》的约定,于营村村委会如果不能按期交房,须向每户村民支付每月260元的房屋租房费。如果逾期半年没有交房,则按每月360元向村民支付租房费。但是,村民们在领取了第一年共3120元的租房金后,就再也没有领到任何补贴。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从古说到今,说透了,说烂了,已经耳熟能详,可是有官员仍不为民作主,对老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让上千人三年无家可归。难道这也是政绩?

山东省淄博市的上千村民无家可归,不知这三年他们是怎么过的?或许他们大地为床,蓝天为被,风餐露宿,风吹雨淋,日晒夜露;或许他们寄人篱下,投亲靠友。真是白天不知夜的黑。

新楼房迟迟没有兑现,村干部也许确实有难言之隐,也许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三年过去,新楼房盖不起来,不至于这么难吧?不会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吧?

旧村改造,出发点很好,体现了当地领导“为官一任,致富一方”的执政理念。旧村改造即使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也应该把好事办好,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变为“民心工程”、“满意工程”,赢得村民的口碑。然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成为“半拉子工程”、“毁誉工程”,不知当地官员有没有脸面见当地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不能兑现承诺,已经失信于民,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个星期全村的房子都拆了,一个钉子户都没有。该镇书记在开会的时候就说,在全国来说,这个速度打破记录了。老百姓如此相信当地政府,如此支持各级官员的工作,当地官员为何用“恶”报善?

将人心比自心,如果当地村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无家可归,又是什么感受?三年不能解决问题,说明当地官员要么无能,要么无威,要么无用,既然如此,当地官员为何不回家卖红薯?为何还“占着茅厕不拉屎”?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道理如此,但现实中未必如此。如果果真如此,当地官员早下课了,早回家卖红薯了。看来,少数官员不为民服务,是顽疾。这顽疾的根源还是“官员”的岗位不是老百姓说了算。即使官员的口碑再差,老百姓再有能耐,也撼不动官员的“座椅”。这难道只是老百姓的悲哀?

三年过去,三个“一年四季”一次又一次轮回,如今又到了一年四季的春天,山东省淄博市的上千村民的春天在哪里?

如果当地官员把“上千村民3年无家可归”当政绩,山东省淄博市的上千村民的春天估计在梦里。

(罗义安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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