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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乐钟在文化观念体系中的定义与变化:青铜乐钟的问题之三

(2017-07-22 08:28:09)
分类: 美学史

                 青铜乐钟在文化观念体系中的定义与变化

青铜乐器是后起的,它进入到原有的乐器体系之中,会被原有体系根据本有结构和新器性质,给予观念的定位。这一观念体系包括甚多的内容,但最重要最根本最简明的是从伏羲时代就形成体系的远古阴阳观念。青铜乐器从最初之铃始,被定性为阴。从铃到庸,则进入到亦阴亦阳的灵活之位,由庸到钟,最后基本上完成了由阴到阳的转变。这样,钟带着三种传统:阴、阴阳圆位,阳。当编钟消隐之后,钟作为乐器在多样功能中,根据具体情境可作灵活运用。从而也在对钟的定位上有不少的观念困惑。在远古的由铃到庸到钟的演进中,钟的观念演进却与时代主流思想的演进紧密相关。

青铜乐器最初之铃,包括相似的镯、铎、钲,与领导者或领导机构的令有关,令无论是政令还是军令,都具有威严和刑杀之性,在阴阳体系中属阴。《乐记·魏文侯》曰:“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铜铃产生的虞夏时代(从陶寺到二里头),社稷是仪式中心,社是与天相对的地,地属阴。铜铃进入虞夏乐器体系时,鼓磬占有中心位置,鼓在乐器体系中已经被定为与雷相同,是属天的天鼓,与地相对。雷最为重要是的春雷,它开启一年的季节,因此,鼓被定义为春分之音。钟进入乐器体系与鼓相对,鼓为天则钟为地,鼓为春分之音则钟为秋分之音。《荀子·乐论》曰:“声乐之象……鼓似天,钟似地。”《说文》释“鼓”曰:“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为之鼓。”释“钟”曰:“乐鐘也。秋分之音,物穜成。”从方位上讲,鼓为春,其方位是东,钟为秋,其方位是西,《白虎通·礼乐》把八乐与八方相配时,也是“鼓在东方……钟在西方。”[1] 可以看到,在阴阳体系的几大重要方面,钟都是按照阴的性质进行归类和描述的。当将这些性质进行动态把握时,仍然强调的是钟的阴性之质,《白虎通·礼乐》曰:“钟之为言,动也,阴气用事,万物动成,钟为气用,金为声也,者时之气声也。”在远古图像体系中,鸟飞于天属阳,兽走于地属阴,《穆天子传》(卷六)讲到图像体系时说:“鸟以建鼓,兽以建钟。”由此可以理解最初的编庸纹饰以兽为主,特别是最初南方大镈,虎的形象占有突出地位,虎既为兽又在西方还有刑杀相连,都内蕴着从观念体系上对钟的定义。

当铃演进到庸,从乐器体系来讲,编庸入主乐器的中心,以“编”的方式展开自己;从与乐器体系相关的观念体系来讲,祖庙进入仪式中心,与社坛形成一种新的关系,祖庙与社坛的关系,就其大都而言,第一,社坛为久远传统是先妣,为女为阴,祖庙为新近的建构是先祖,为男为阳。第二,在祖庙产生前,社坛结天地妣为一体,以女以阴为主,祖庙产生后,先祖与天地相连,但更重要天道,殷商的先祖被想象和定位在上帝的左右。以阳为主。第三,在祖庙与社坛的结构中,祖庙与仁德相连,社坛与刑杀相关,《尚书·甘誓》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而由铜铃演为编庸,是为祖庙中心的新秩序而进行的,祖庙在观念体系中属阳属仁属爱,服务于祖庙的编庸也开始了由阴向阳的转化。历史上和现实中,任何重要事物,要从一种曾被定义固化过的性质转向一种新的性质,都是非常复杂曲折的,青铜乐钟的性质转变也是如此,从文献上遗留的一些片断看,这一转变在逻辑上经历了如下过程:

首先,让钟本身扩大化,在这一扩大的过程中,使钟在保持原有性质的同进,具有了演进目标应有的性质。《管子·五行》曰:“昔黄帝以其缓急,作立五声,以政五钟。令其五钟: 一曰青钟大音,二曰赤钟重心,三日黄钟洒光,四日景钟味其明,五曰黑钟隐其常。五声既调,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这里钟形成了一个与五行相关的体系,虽然此段话只讲了钟在色彩上与五色相关,但在远古的关联型思维和五行体系中,五色又是与五方四季德刑等观念紧密相关。五种里至少青钟和赤钟属阳,与春和夏相关,与东方和南方相连,从而具有了阳的属性,可以从阳的性质和角度来予以定义和言说。更重要的是,钟的体系与天地人体系相关,是用来正天时(四季的整体)人位(以祖庙为中心的政治整体),而让“天地之美生。”

其次,让钟进入到普遍性的本质之中,从而能以超越阴阳而又兼具阴阳的方式来定义和言说钟。这就是从春秋时代墨子《非乐》中提出的整个乐器体系,是让人快乐的,到荀子《礼论》中提出的“礼(音乐作为礼之器)者,养(即使人舒服)也。”《墨子非乐》曰:“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耳知其乐也。”《荀子·礼论》曰: 钟、鼓、管、磐、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春秋战国的现实演进,又正好把以钟鼓为主体的乐器体系作为享乐物品来看待成为现实,且举两例:《史记·楚世家》“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令国人曰:‘有敢谏者,死无赦。’伍举入谏,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窝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这里,钟鼓以及以钟鼓为主体的乐器,与美人一样,是用来享乐,令人快乐的。在阴阳体系中,喜乐属阳而悲伤属阴,把以钟为主体的乐器体系定义为在本质让人快乐和让人愉悦的东西,从而就以钟为主体的乐器体系与阳的观念关联了起来。

最后,当青铜乐钟在殷商编庸和大镛成为乐器的主体,入主以祖庙为核心的仪式中心,并在西周春秋时代展开为甬--镈体系,在方方面面互动演进中,以钟为阳和以阳论钟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乐律经过管龠和琴瑟的互动演进而在编钟时代跃上一个新的阶段,形成十二律的过程中,作为乐器体系核心和主导的钟,进入了乐律的命名。在东西南北各地域以自身的方式和方言形成十二律的互动中,最后是《吕氏春秋·音律》的命名胜出,成为普遍性的乐律之名。而这胜出的乐律是受到乐钟的巨大影响,如清人李光地《古乐经传》所说 “十二律之数以管而得,十二律之名以钟而定,盖铸钟以写律之声,而为八音之纲纪,故即其器以名律也。”从律名上看,只有四律与钟相关,但四律却有关键性的意义。这从三个方面体系出来。第一,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同时也是由冬至开始的月份顺序):

律名

黄钟

大吕

太簇

夹钟

姑洗

中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

月分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夹钟是春季二月,林钟是夏季六月,应钟是秋季刚完而冬季伊始10月,黄钟是冬季的11月,钟在一年四季之中,既在春夏之阳,又是秋冬之阴,正如在乐器上展开为甬钟、纽钟、镈钟一样,在观念上展开为四季阴阳。

第二,《吕氏春秋·音律》讲十二律的相生顺序是:“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这不仅在律数上具有三分损益的数理规律,而且在观念上,黄钟为首,黄钟在十二辰属子,为阴盛之极而又一阳来复的冬至,由阴转阳是来年新生的开始。所生林钟在十二辰属未,《说文》释“未”曰:“味也,六月,滋味,五行,木老于未。”段玉裁注:“《律书》曰:万物皆成,有滋味也……《释名》曰:未,昧也,日中则昃,向幽昧也。”讲是物老而衰,由阳转阴的开始。生律顺序内蕴着阴阳互转的宇宙的法则,因此,编钟内在的乐律体现是阴阳运行的音乐宇宙。

第三,十二律分六阴六阳,阳为律而阴为吕

阳律

黄钟

太簇

姑洗

蕤宾

夷则

无射

阴吕

大吕

夹钟

中吕

林钟

南吕

应钟

牛龙菲认为,十二律的形成过程是先有阴吕,后有阳律,阴吕中的三吕内蕴由管律而来的传统,三钟则关联着由编钟而来的新识。三钟都属阴吕,但黄钟不但为阳律之首,同时也成为新形成的十二律之首。黄钟的观念渗透于各律,其阴极阳生,阴阳转换的思想,是十二律的核心。而十二律内在地要求由黄钟又返回黄钟的旋相为宫的观念,是中国乐律的核心。当在编钟乐律的演进中形成十二律时,钟已经由其初生的铃的阴性演进成熟,升华到中国远古观念的中心,而有了兼具阴阳和阴阳互换的圆转性质。青铜乐器在由铃到庸到钟的观念演进,与编钟乐器演进是互辅相成的。十二律的形成和曾侯乙编钟的产生,都闪耀着“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礼记·礼运》)的中国式精彩。

 

 

 



[1] 《白虎通·礼乐》“笙在北方,在东北方,鼓在东方,箫在东南方,琴在南方,埙在西南方,钟在西方,磬在西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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