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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幼儿园工作评价,必须制定恰当的统一的评价标准,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客观价值的尺度。
幼儿园工作评价标准是对教育质量要求的具体规定,用以衡量整个幼儿园的工作。评价标准恰当与否,对评价工作的成败以及整个幼教工作都具有极大的影响。
(一)确立评价标准的要求
必须有客观依据,要符合以下要求:
1.方向性
评价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
2.科学性
评价必须具有科学性,必须符合教育规律和管理工作规律。
3.可行性
确立评价标准,要因园、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选择恰当的评价标准和模式。既体现要求,又符合实际;既不能要求太高,又不能降低标准;既不能过分抽象,又不能过分零碎和细微。评价标准应该是群众能理解和接受的,使其成为人们自觉调控行为的依据,教职工愿意以最大的努力去达成标准。
(二)幼儿园工作评价标准的构成
1.评价项目: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提出每项工作的若干项目。
三者各有其作用,其中以效能标准为核心,素质标准和职责标准都是围绕效能标准提出来的,在每个项目的评价量标中可以有所侧重。
二、确定幼儿园工作评价的内容和对象
幼儿园工作评价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保教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内容都可以作为评价对象。
首先要分析评价对象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将它们分解为一些大的项目或要素。
如评价教师的工作,可分为工作态度、工和能力、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工作效果等几个主要方面,即德、能、勤、绩方面。
1.自我评价:指工作的主体既为评价主体。
2.外部评价:指除工作主体以外的他人的评价。
1.数量表示法:以数量来表示等级,如五分制、十分制或百分制。
2.程度表示法:以优、良、中、差或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表示程度的词语做出评定。
3.加权求和法:依各项目要素的重要程度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或系数,表明其占总体的百分比的评价方法。
1.对编制方案的说明:包括目的、指导思想、指标系统设计与权集构造说明和关于评价标准等级的说明、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的说明。
2.评价的指标系统与权集。
3.分项指标等级标准及评价方法。
4.评价用具。
5.评价实施计划。
1.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评价组织工作。
2.草拟评价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
3.试行评价方案并修订方案,使之更具可行性。
4.实施评价方案,进行正式评价工作。
5.分析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分类整理评价资料,建立评价资料档案。
五、评价工作要制度化
评价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评价不是为难工作人员,而是为了改进工作,提高保教质量。要真正发挥评价这一管理手段的作用,不断提升幼教改革和保教质量,就必须使评价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避免形式主义,减少随意性,将评价纳入幼儿园管理体系的管理进行过程,在评价人员、机构、周期等方面都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