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按:节选自马紫晨先生的《毫不含糊的豫剧“桑派”艺术》。原来如此啊,当时陈素真先生还差一点也参加不了呢!紫老的这段叙述,还让我们得知,当年陈先生是有调回河南的可能的,并且已经在进行了(商调中)。还好,错过了桑老师的《对绣鞋》,后来还有她的《投衙》弥补。要是当年陈素真也没参加……

河南戏曲曲艺的幸运——马紫老
1980年3月28日至4月13日,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东风,河南省隆重举行了“豫剧流派汇报演出大会”。尽人皆知,就是在这次“调演”中,豫剧旦行始有常陈崔马阎“五大流派”的定称。谁定的?根据是什么?依什么标准?回忆一下当时的过程好像并不难讲清楚。
首先,是为了解和掌握情况而成立的大会筹备组,后来在开幕前夕便把其中的业务人员自然的转化成了“评论组”。这个组的成员有张鹏、马飞、王艺生、张士旺、高国屏、赵锡铭和马紫晨等人。由时任艺术处处长的刘怀远同志直接向时任省文化局副局长的赵光第同志负责。

桑振君为徒弟赵贞玉说戏
记得在多次研讨中也曾对“流派”的定义有过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并提出了一批符合或基本符合立派条件的人选。而由于参演的范围是河南省(其性质又不同于1997年的“中国豫剧节”),这样便把时居省外的一批豫剧表演艺术家“暂不考虑”了(只有陈素真因其不仅正身居郑州,且当时还处于“商调”之中,所以便请她作为一个特殊的“例外”而参加演出了)。但在讨论身居外省的几位豫剧名家,特别是每当提到桑振君时,竟无一人持否定意见,或认为她不够“流派”条件(这也是有案可查的),只不过囿于“调演”规模才不得不留下这份遗憾罢了!这便是造成“桑派”艺术“迟到”的前因后果。虽属历史条件所致,但绝不说明彼时的桑振君不具备列入“六大名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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