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持人大赛,第二场,第二个话题,涉及到记者职业道德的问题。比如记者看到人掉水里是该去救人还是该拍东西的问题。
老生常谈了。
比较失望的是,场上四位选手观点完全一边倒(这其中还有一位博士),一致指责记者的职业道德,继而上升到“中国”记者的职业道德问题,媒介伦理问题,甚至是“人”的问题。层面是越来越高,观点却越来越单一,无非是说记者不好,记者不是人。
我比较反对这样的看法。
不去谈记者会不会游泳,他拍的时候有没有人去救等等具体的现实情境,就说这个备受指责的职业道德问题。
职业的存在就是因为分工的需要。如果在讨论职业道德的时候非要先加上“人”、“做人的道德”等等之类的前提,那么这个时候职业的划分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就是说既然都上升到“人”、“人类”的层面了,那就涵盖了所有职业的要求,不必再具体去谈什么职业。既然把“记者”拿出来说事,就不要向“人”、“人类”的普遍意义拉。既然是记者,就是有职业要求的。
下大雨了,路面积水,井盖没盖好,骑车人撞了进去。这个时候如果仅仅从“人”的角度考量,当然应该是谁看到谁去弄一下,盖上也好,竖个牌子也好,给110打个电话也好等等。不管你是开车的卖豆腐的扫大街的管交通的教书的等等都应该朝井盖跑去。想都不用想,肯定乱套。
如果从职业的角度考量,则应该是这样:市政工人盖井盖、疏通下水道,交通警察做提示和疏导,路人嘛,应该打个电话给110或者市政,如果已经有人受伤了,那么还有大夫的事情。记者就应该去现场做报道,透过媒介报道事实、反映问题。
同时我们可以这样想,如果按照“人的基本要求大于职业要求”这样的逻辑,当那人掉水里的时候,除了他本人和去救他那个人,其他人通通没有职业道德,进而都没有道德,不仅仅是旁边那个记者。要我说,那个记者起码还做了他职业要求范畴里头的事情,别人呢?
诚然,媒介有自己担负的责任。我经常说的一句话(从名人名言上套来的),透过传媒,你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理想。但是反过来,我们不要给传媒压上太多太多的“民族”“人类”之类的担子,不管什么事情,重压之下,必然变异。
有官司找焦点访谈,可以,说明我们舆论监督做得好,但光找焦点访谈不找法院检察院就不好了。央视门口天天排队,不是告状就是上访,这个不应该是传媒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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