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高楼大火的六个如果
(2010-11-22 2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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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大火云梯车住宅容积率安全大检查杂谈 |
分类: 杂文 |
2010年上海11.15高楼火灾造成了53人死亡,40余人失踪,7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在痛悼众多生命凋落的同时,官方和民间的各种声音也在追索和反思事故的起因。我忍不住又要做一做事后诸葛亮,假设一些如果。
第一个如果——如果楼房高度和楼群密度低一些,云梯车、举高车无法靠近的尴尬场面就不会出现。救火的云梯车要展开四条支撑腿,需要宽阔的空间。令人扼腕的是,失火大楼的东侧和南侧没有消防登高面。包括失火大楼在内的三幢28层高层建筑所属的江宁社区013-1地块,容积率高达6.77左右。
按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高于19层以上住宅容积率一般在2.4—4.5之间。据说,上世纪90年代上海市土地规划权和土地批租权向各区的下放,是上海中心区域建筑物容积率普遍过高的“历史原因”。
第二个如果——如果失火大楼的装修工程没有违法违规,不曾多次分包,明确了安全责任,落实了安全措施,安全监管有力,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有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就不会出现在施工现场。
指望“被剥了好几层皮”的施工方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无疑是缘木求鱼。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全国几乎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在转分包。老百姓不禁要问——行业主管部门担当起监管职责了吗?
第三个如果——如果肇事的农民工上岗之前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获得了操作证书,他们就会具备安全施工的防范意识和紧急灭火的应急能力。近年来,一直有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对农民工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劳动力的素养,可惜,这些观点尚未引起主管层的足够重视。
第四个如果——如果建设高层楼宇时能重视布设疏散路线,设立专门的避难层,配备消防滑梯、自垂救生索、安全绳等救生器材,经常对居民开展紧急避险逃生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如果物业管理人员、高层建筑使用人员都具备了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这一次的伤亡数字一定会有所减少。
作为一个上海居民,我家收到过居委会发放的《市民防灾必读手册》。该手册由上海市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编写,出版于2004年12月,印数570万。这570万册当中,不知道有几本被认真读过,更不知道有几个街道和居委会按照手册内容组织居民进行过演练。
第五个如果——如果开始施工之前,让楼内的居民临时搬迁出去,并清理掉可燃物,而不是边居住边施工,就不会犯安全生产的大忌。
第六个如果——如果我国的专业消防设备能更先进些,就能更早地控制火势,不会作杯水车薪鞭长莫及之叹。
通过火灾现场的照片,人们心痛地看到,供水灭火的高度只及失火大楼高度的一半,无情的火舌在水枪的射程之上大施淫威。据可靠的官方消息:上海目前只有一部可以升到90公尺的云梯车,当日已投入救火,其它云梯只能升至四、五十公尺。
如果深挖下去,还有第七个如果,第八个如果……
当下,有记者实地查访后发现,本市部分高层民居存在明显火灾隐患;当下,上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
但愿这次的大检查,果真能如某个官员所说:痛定思痛,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未雨绸缪。
但愿,这些耳熟能详的成语,不仅仅是妙笔生花文过饰非,而是真正地被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