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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普通生活之道

(2008-09-14 00:17:03)
标签:

性社会学

性文化

中国性研究

性权利

杂谈

分类: 性权利:良心高于法律

童戈先生的《中国男男性交易状态调查》,在他的辛勤努力之下,即将面世了。

童戈先生的书,从人的真实生活的角度,而不是猎奇或者大批判的角度,为我们展现了男男性交易者的状况,而且做出了深入的分析。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希望有更多的人读到。

不过,我估计,读过这本书的人,恐怕大多数会惊讶于其中所揭示的种种普遍情况与独特个案。其中的一些性生活细节,还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不安。尤其是,童戈先生调查到的这些人,不但是“同性恋”,还是“卖淫嫖娼”,恐怕想说宽容也不容易了。

可是,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却是一些普通人的普通生活,看到了他们的种种生活之道与生存策略,包括组织机制、交往方式、共识的形成与变化、利益的博弈、合理化解释的努力,等等,等等。总之,我看到了他们那其实也是很普通的内心。

这里,我不准备再讲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权的道理了,因为随着整个社会的飞速发展,这一常识的普及速度之快,也许会超出我们现在的想象能力。我想说的是,从方法论与认识论的深度上,我们看了这本书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启迪。

我们生下来一睁眼,首先看到的是什么?是这个世界的差异。妈妈与爸爸不同,桌子与椅子不同,大树与小鸟不同。我们年复一年地学习着如何去识别世界的差异:“碾子是碾子,缸是缸;爹是爹来娘是娘”。就算我们到了青春期以后,我们最终爱上的那个人,也一定是独特的,是与同龄群体差异最大的,不论在哪个方面。

然后呢?一个全新的因素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性”。

“性”不是出现了,而是实现了。“性”把我们与另外的人连接在一起,哪怕是暂时的,哪怕会带来痛苦。在性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发现自己、体验自己、总结自己。可是最重要的是,“性”引导着我们去体味“结合”的意义与价值,去培育双方心中那可以一点而通的灵犀。于是,我们第一次发现“差异”所带来的烦恼,我们终于开始领悟到“共同”是多么的值得珍惜。

最后,到我们垂垂老矣的时候,我们终于达到了“打打闹闹前半生,相依为命后半世”的境界。如果这时候再周游世界的话,我们就能够从眼花缭乱的万千气象中,看到生活的那些共同的、普通的真谛,看到我们人类的生命中那些最根本的“共相”。

这不是一个生理年龄的问题,而是一个人格成熟的问题;不是一个接人待物好坏的问题,而是一个感知能力强弱的问题;不是一种高悬云端的玄学议论,而是一种普普通通的人生哲学。

如果我们一直停留在“哇噻,真不一样”的水平上,那么“差异”就非常可能把我们逐步引入一种排除异己、歧视另类、仇恨异端的生活。它所带来的必定是人与人自相残杀的恐怖世界。反之,我们人类历经千辛万苦才创立起来的自由、平等、宽容、博爱,无一不是来自于我们对于“共同”的认知与追求。

 

“性”应该给我们带来如此光明的前途,可是在“同性恋”与“卖淫嫖娼”这两个问题上,恰恰是“性”把我们人类一刀两断;一些人在天堂,一些人在地狱。“男男性交易”这种“二罪归一”的现象,则更是被看作应该碎尸万段。

可是,“性”的差异难道真的那么重要吗?“卖”的含义真的就那么明晰吗?为什么我们往往在还根本不知道“鸭子”在做些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鄙视甚至仇视他们了呢?这就是“拒绝成长”,拒绝看到任何两个极端的事物之间,必定存在着某些共同的东西。这是因为以往的社会把这些差异一个一个地给套上了专有名词,趁我们年幼无知的时候灌输给我们,例如“同性恋”与“异性恋”;例如“守身如玉”与“出卖肉体”等等。

 

儿童心理学曾经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群小孩子第一次看到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动物的时候,他们首先是害怕得紧紧挤在一起,默不作声;然后经过一段窃窃私语之后,开始慢慢凑近,试探着用木棍来挑逗小动物。当他们发现它跳跑时,顿时欢呼雀跃,开始想尽办法来折磨那小动物。

我们不应该再做这样的小孩子了。

 

(潘绥铭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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