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0日,《工人日报》报道:1999年底,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对重庆、云南、海南等地的娱乐场所进行了两个月的深入调查,发现不少地方大量存在着色情陪侍活动,由此产生的卖淫嫖娼相当猖獗。“在这些色情场所的背后,少数公安机关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了保护伞。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势力,已经渗透到这些从事非法活动的歌舞娱乐场所。”
《报刊文摘》在转载这一报道时,使用的标题是:“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专题调查证实:黑白两道为色情活动撑腰”。
首先,我觉得这个报道和这个标题非常可笑:这种情况,中国老百姓已经议论了至少10年了,几乎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可是,作为人民代表的大本营,全国人大直到今天才“发现”,不羞不愧不该检讨吗?
其次,我觉得这个报道和这个标题又非常可悲:难道只有全国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构加以“证实”之后,这种情况才算客观存在,才能见诸于报端吗?何况,所谓“证实”,必是早已经有人发现过了说过了。那么,以前为什么“泥牛入海无消息”呢?
第三,我觉得这个报道和这个标题太浅薄了:仅仅是“部门利益”的驱动,就足以使得黑白两道“齐抓共管”色情行业吗?为什么不见其它行业里那种热火朝天的市场竞争?就是因为我们仍然执迷不悟于“禁娼”的“准国策”,不停地扫除所有那些无权无势的经营者,替黑白两道开辟道路、构筑垄断、维护“专利”!
再说下去,话就长了。可是也能够很短:
法律被绑在“维系风化”的战车上,法律必死无疑;
人囿于道德纯洁的梦幻,人必僵无疑。
我们不能再让昨天杀死明天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