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卖淫”才能上报纸?
(2008-09-02 23: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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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小姐、男客、性产业 |
最近报载:一些中学女生介绍同学卖淫,于是舆论小沸。我不想淌浑水,但是其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思维定势,很值得说说。
在当今中国,18岁以下的女性卖淫,不敢说司空见惯,至少也是不足为奇。可是,为什么那些农村出来的苦孩子卖淫,舆论只是点到为止,而大城市里的在校中学生卖淫,就如此痛心疾首?
大约是因为“越高贵的就越不应该下贱”吧?那么同理可证:“越是下贱的就应该越下贱”,反正也无伤大雅。
这并不是宽容,而是“必须按标签活着”。它是双刃剑:不仅“下贱者”丧失了获得平等相待的资格,“高贵者”实际上也被“捧杀”了。例如:我80年代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一位同学,明明对未婚妻很不满意,但是想到“研究生怎么能做陈世美”,就勉强结婚了。再如:自从我当老师起,就不断有人说我“不像老师”。直到我后来“功成名就”了,这“不像”才突然变成了“你很麻辣啊”。可是,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是我自己呢?
这并不是个人的发牢骚。社会就是这样残酷。在舆论的眼里,可怕的不是卖淫,而是谁卖。因此,同为卖淫,如果你被打上“农村妹子”的烙印,你固然会暗夜无边;可是你若不幸是“都市女郎”,那么你就会被舆论强扭成“反面教员”,大肆曝光,狗血喷头。你自己的那些酸甜苦辣,一样不会有人理睬。
于是,你的唯一价值,恰恰是因为你做了那样的事。你的唯一错误却并不是做了那事,而是撕破了那个高贵的标签。
看到这儿,您大概想起《乌鸦》那本书了吧?如果它不是出国留学生的自传,而是一个农村妹的,还会有这么大的争论吗?恐怕根本就没人出版吧。
同是炒作此事,《南方周末》却把矛头转向了“权贵嫖客”,我佩服。
可问题是:他们不嫖,让谁去嫖?难道是农民工、下岗人?所以,问题的实质被从“嫖娼的行为”转换成了“权贵的道德”。
无论我们对这些权贵们多么合情合理地义愤填膺,可是批判的话还是怎么也说不圆:难道你指望权贵们都是活雷锋吗?
中国的“权贵”问题,不在于权是不是太大、钱是不是太多,而是因为我们几乎所有的道德规范,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却没有办法让有权有钱的人们也“必须按标签活着”。结果,“领导感冒,群众吃药”的事情也就屡见不鲜了。
所以说,这样去大骂权贵,其实恰恰是一定要给他们贴上道德楷模的标签。结果,就是因此,你这里骂破嘴皮,他们也照样是脸不变色心不跳。恐怕连听都听不到吧?
潘绥铭(200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