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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2019-12-27 22:04:17)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筑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结构设计:二级注册结构师(助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工程师);

    给排水设计: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

    暖通设计: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动力设计: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动力)(工程师);

    电气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发输电)(工程师);

    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助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

    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师);

    工程造价:二级注册造价师(助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

    按照文件精神,应该取消以上领域的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而以取得相关领域职业资格为准,这样可以体现公平性。以上领域的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必须以具有关领域职业资格为前提。

    医疗领域文件精神执行的非常好,执业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都是以考为主,考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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