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别给企业整改的机会

(2010-07-14 22:57:32)
标签:

杂谈

分类: 阅评
别给企业整改的机会

“如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而企业不予发放,我们将首先责令其整改,若不整改,将比照拖欠工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惠州市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广义的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如果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降低津贴标准,劳动者可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南方都市报14日报道)

高温津贴对高温中工作的人们来说,无疑于夏天里的冰棒,冰在嘴里,甜在心上。惠州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发现,虽然“大部分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给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还是有“个别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变相降低津贴标准”。不给企业员工“冰棒”,让他们怎么安心工作?这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来保障工人的必定得享受的高温“福利”。也就是说,必须让违反规定的企业付出代价,才能避免更多企业犯同样的错误。

现在倒好,企业犯了错,先“整改”,不整改再“进行行政处罚”,等于是让规定后退一步。企业可以先不发高温津贴,有工人投诉后再发也不迟。当然如果工人没有或不敢投诉,企业就可以降低一些劳动成本了。这让身处高温中的工人们作何感想?劳动监察部门是偏向工人?还是偏向企业?即使工人没有让职能部门偏向自己的诉求,职能部门做得客观点、公平点不可以吗?

尤其在企业不发放高温津贴工人投诉和劳动监察部门检查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情况下,给企业整改机会更大程度上等于给了他们空子可钻。实在无法理解职能部门给企业整改机会是出于何种考量。你出了问题,犯了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执法部门更应该遵从这种简单的逻辑,而不是其他。这样,高温中的工人才可品尝到那冰凉可口的大冰棒。

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0/07/14/946147.html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