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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不应该治而不安

(2009-09-09 23:32:16)
标签:

法律

治保

坑口

治安

壮汉

林屋村

杂谈

分类: 阅评

注:B稿为初稿,过于就事论事。之后在编辑老兄要求下改。再后来又发来相关新闻两三条,结合重新写。于是就有了现在的A稿。这类稿子可能就是头条标准吧。我自己则是不喜欢这种类型。但还是写了出来。虽然就事论事也有点太那个,但A算借题发挥吗?呵呵。

A治安不应该治而不安

东莞电视台报道,在寮步坑口居住的张小姐,晚上和朋友驾车从坑口社区的治安亭经过,治安员说出入证不符合要求,不许通过。结果双方一言不和发生了肢体冲突。就在这个时候,五六名身上有纹身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对张小姐他们进行殴打。

实在令人想不明白:社区治安负责人称打人者与己无关是否真实——现在打人者在哪儿,是谁,没有人知道,他们又怎么会轻易承认与这些纹身壮汉的关系?处理该案的警察,为何“主动”放弃施暴者——他们办案时并没有带走打人者?

一个出入证引出了这么多问题,治安队不该反思吗?盘查人员出入的治安员,就以这种态度对待出入人员的?治安也是种服务,按服务业的经典理念“顾客就是上帝”讲,治安员应该像对待上帝一样,对社区出入人员恭恭敬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做不到,起码也该让人多些安全感,而不是这样治的让人不安吧?本该提供安全服务,现在却以提供不安全服务见长,谁的责任?治安员脾气坏,动不动就打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难道就没有人觉得不正常?

另一方面,东莞基层治保组织(各村治保会)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控工作方面,功不可没。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村(社区)治保会共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案件线索6000余条。减少二次犯罪,协助公安机关对处罚的200多名重点人员实施监控,协助帮教60多名吸毒人员。

正是因为其重要性,所以治安队存在的诸多问题被无限宽容。结果是对基层治保组织管理严重不到位,村(居)委管不好,基层公安分局以及派出所不直接管,导致不少基层治保会组织涣散、战斗力下降,脾气火气却日益见长。而同在东莞的石龙镇林屋村,则是将村治安联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派出所林屋警务室进行统一管理。警务室对联防队员有管理权、任免权、处罚权,同时组织队员开展巡防和守控值班。这种模式一改过去联防队员吃“大锅饭”的做法,解决了联防队的管理难题。

既然组建治安队是为了治安,那就别再制造治安队的同时带来治安难题。除了村(居)对治保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基层治保人员的低工资,全市治保人员月平均工资约1200元,恐怕也能解释基层治保组织目前尴尬的现状。

因此,为避免再次上演类似一张车辆出入证引发的血案,为治安员不再受到冲动的惩罚,在提高其薪资待遇以稳定军心的同时,更要加强对治安队伍的管理,比如石龙镇林屋村可资借鉴的经验,让治安队成为名副其实的治安者。除了提供治安功能,不再有其他任何有违这一功能的附加品。因为于任何人来讲,都希望这些治安员动不动就打人能够成为昨天的历史。

 


B不好!火星来客施暴?!
东莞电视台报道,在寮步坑口居住的张小姐,晚上和朋友驾车从坑口社区的治安亭经过,治安员说出入证不符合要求,不许通过。结果双方一言不和发生了肢体冲突。就在这个时候,五六名身上有纹身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对张小姐他们进行殴打。

惹问题的出入证,是张小姐花了50块钱在坑口社区治安队办理了车辆出入证,当时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写错了日期,但随后办证人员做了更正,“一直进出很好”。社区工作人员承认,这是他们更改的。双方一直默认的涂改,在这个晚上失效。谁的问题?社区治安队既然拒绝有涂改嫌疑的车辆出入证,怎么还发放自己涂改的?为何不重新给张小姐办张新的也可省去诸多麻烦?可以说,这张问题出入证及其发放单位与张小姐及其朋友的被打一事脱不了干系。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儿。该社区一位分管治安的负责人说,那些纹身壮汉当时在吃烧烤,是来看热闹的,与社区无关。当时警察也是只把张小姐的几个朋友和2名治安队员带到了派出所,参与打人的纹身壮汉却并没有跟他们一起被带走。施暴者成了局外人?

不是他们的人,却能主动为他们打人?这是哪儿的逻辑?这些壮汉怎么不替同样是不相识的张小姐他们来教训一下治安员?警察先生们呢?处理问题时,怎么把如此重要的当事人给忽略了?他们眼中是没有打手存在的吗?这又是哪儿的逻辑?

实在令人想不明白。且不说社区治安负责人所称的与己无关是否真实——现在打人者在哪儿,是谁,没有人知道,他们又怎么会轻易承认与这些纹身壮汉的关系,岂能自投罗网?没有证据,所有理论上应该成立的逻辑也只能是种假定的必然。而本该为这种逻辑链条提供证据的警察,却没有提供。不是他们不能提供,而是他们“主动”放弃——他们办案时并没有带走打人者。现在还上哪儿找去?!

处理该案的警察,应该给张小姐及其朋友,也应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个案子幸好只是个一般的治安案件,如果是个比较重大的刑事案件,警方就这样给犯罪嫌疑人提供逃跑的“良机”,当事警察难道不会因此受到相当严厉的惩处吗?这次,张小姐他们被打,就因当事警察的“主动”放弃,而可能白白挨打。所以,警察也应该为此负责。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式,都不清楚,这样的警察合格吗?

所有这些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打人者是火星来客。所以警察看不到他们,所以该社区治安负责人的逻辑因此而可能成立。


新闻:租客出行被盘查 言语不和遭殴打
http://www.sun0769.com/news/dongguan/shms/t20090909_544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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