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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好色”

(2007-12-28 1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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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好色

西门大官人

潘金莲

休闲

 
    宝贝小猪搞了个《拾色堂》,也凑上去看了几篇他的西门大官人和潘金莲的遗事新风,好看而热闹,除了献花叫绝,把持不住也“韶”几句,算是锦上添花,色上加色吧。
    现在是个开明的时代,放下矜持,拉开面罩,谈谈色也未尝不可。自古以来“食色性也”,“食色乃人之大欲”就常在坊间流传。可见除了吃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色了。不过“好吃”似乎可以理解,还是有福气的象征,“有吃福”就是明证。可“好色”却给人以猥琐的暗示,“艳福不浅”总也是拿来挤兑别人的吧,说者总有些酸酸的意思,嘴上是戏谑的抬举,肚里保不准大有心向往之的念头呢,哈哈。
    其实,男人爱美女;女人爱美男本身就是人的天性,谁叫上帝造人时没搞出个雌雄同体呢?苍颉造字时把人字表示为一撇一捺。我想,这一撇就是男人,一捺就是女人吧,男人女人粘在一起才是个人嘛,不“色”咋粘的起来呢?固,“色”便是人,人便是“色”。这么说那些“断背”的和出家的可能不愿意了,难道他们不是人吗?是的,他们当然是人,至少他们的上代是人啊,要不咋有他们的呢?只不过他们有些怪而已,“断背”怪在对象混淆,出家人怪在对象迷失。一群母鸡总有几个不生蛋的,这算不得稀奇,占不得主流。
    既然“好色”乃人之本性,当然就有三六九等。
    一如人之“好吃”,“色”出水平和“吃”出水平一样是不易的。
    吃有饕餮之吃,有细品慢咽,有吃独食,有偷嘴,不一而足。就我个人体会,色也是雅俗有别泾渭分明的。大牢里蹲三年,母狗当貂蝉是一种色;纤云弄巧飞星传恨也是一种色。
    以色为界,色向情漂移是雅色;色向欲漂移是俗色。
    街头美M飘过,看一眼是雅,看两眼是俗,看三眼近乎流氓,看不见是木头。何解?
    美女是上帝的杰作,是天成的艺术,看一眼,领会精神了,留下些回味,心里感叹一番,真天人也,足矣。
    作呆头鹅状再看一眼,嘴角流着哈拉子,你不俗谁俗?
    俗倒也罢了,还想再看,那眼里就带着小刀子了,你想干啥?想行凶?这不是流氓的干活又是啥?
    明明是美M飘过,你却说没看见,你虚伪啊你,要不你就有病,是木头,不仅对美M不敬,还是对美不敬,是对艺术不敬,上纲上线就是对上帝不敬,人家好不容易造一美M,含辛茹苦让父母拉扯大了,人家容易吗?最低要求你瞅一眼尊重一下人家的劳动也是应该的吧。你,你不看没人性,你知道吗?
    男人好“色”,似乎是个共识。
    当然,在女人质问男人:“你是个男人吗?”的时候是不包含“好色”的成分的,这一发问,一般是冲着男人的责任感来的。所以,就我的理解,男人好“色”归“好色”,大多是有贼心没贼胆的。尤其是接过婚的男人。他们都谙熟这方面的经济学,“花”可“花”,非常“花”,“色”可“色”,非常“色”,离不离,绝不离?为何?拔出萝卜带出泥,成本太高,伤的太狠,离婚要折寿,要少活十年的。所以,男人在街上看美女也罢,短信息里偶尔有个异性问候也罢,做老婆的大可不必当作天要掉下来了。
    大是大非上,要相信你男人,他拎的清,虽然偶尔也会心痒痒的,呵呵。
    吃有“美食家”,色有啥呢?“美色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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