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道”
(2020-07-06 16: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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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已作为道家的核心概念而被熟知。但它并非是一个一以贯之的在各个思想体系的表述中体现相同内涵的概念。此文的目便是具体分析在《论语》这部著作中是如何使用“道”这个概念的。
在《论语》中,道字有多种用法,并以多种方式得以表达。我们先从有明确的具体内容相对应的部分开始。
在里仁篇第四中,对于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所给予的解释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在这里“道”所对应的是忠、恕这两项道德实用原则;
在公冶长篇第五中,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在这里“道”所对应的是:自己行为庄重,事奉君主恭敬,养护百姓有恩惠,管理百姓有法度等,四项参政、为政所应具有的品格,所应秉持的原则;
在泰伯篇第八中,曾子说“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在这里“道”所对应的是三项行为规范要求;
在子罕篇第九中,对于子路反复背诵的《诗经》中的“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孔子说“是道也,何足以臧?”在这里“道”可以理解为对应某种做事的方式、方法,或做事的原则;
在宪问篇第十四中,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在这里“道”对应的是一组评判标准,即作为君子应该具有的品格特征;
在卫灵公篇第十五中出现的相师之道,对应的是某种具体情境下的行为方式或者说是待人接物的规矩。
根据上述所引文章段落,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阶段性的结论:“道”的具体内容是与某些行为原则相对应的。这些行为包括:为政、参政、日常道德,甚至某些具体情境下的待人接物原则,这些都是道所对应的内容。而如果我们对这一阶段性的结论进行抽象概括的话,我们可以将“道”这个概念理解为:正当、适当的原则、主张、方法。这个定义,可以用来解释与理解《论语》中出现的大部分没有明确特指对应内容的“道”的概念。如:
在里仁篇第四中,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这里的“道”,根据文义分析,是与儒家的根本原则主张“仁”相对应的)
在子路篇第十三中,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说之虽不以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
卫灵公篇第十五中,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季氏篇第十六中,“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
阳货篇第十七中,“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
“道”这个概念既然作为原则、主张、方法来使用,则相应地,对于不同的领域,则有不同的原则、主张、方法来与之相对应。因此,在《论语》中,便出现了诸如:父之道,先王之道,古之道,子之道,善人之道,君子之道, 相师之道等不同的表述,如:
学而篇第一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八佾篇第三中,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公冶长篇第五中,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
雍也篇第六中,“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
先进篇第十一中,子张问善人之道;
卫灵公篇第十五中,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
“道”这个概念既然作为原则、主张、方法来使用,则必然存在是否按照原则、主张、方法来行事,以及是否达到了相关原则、主张、方法所应达到的理想状态的问题。在《论语》中,上述内容基本上都以“有道”、“无道”来表述。而且,相关表述多集中于关于邦国治理的描述与讨论之中,用以表达国家治理是否符合最高、最好的原则,是否达到了理想的治理水平。如:
八佾篇第三中,“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公冶长篇第五中,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泰伯篇第八中,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宪问篇第十四中,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
卫灵公篇第十五中,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季氏篇第十六中,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在有些场合,有道、无道也指有道或无道之人,即能够或不能按照正确的原则或方式行事的人。如:
学而篇第一中,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颜渊篇第十二中,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道”这个概念既然作为原则、主张、方法来使用,则必然存在学习、掌握、施行、弘扬等相关描述。如:
里仁篇第四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公冶长篇第五中: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
子罕篇第九中: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先进篇第十一中: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卫灵公篇第十五中: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
由上述对于在《论语》中“道”的概念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道”在《论语》所表达的思想体系中是一个与具体主张、方法、原则相对应的实用性概念,而非如在道家理论体系中那样是一个形而上的本源性概念。如在学而篇第一中有: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里明确地通过“本立而道生”表述了“道”在概念的层次上是处于需要“本”方能“生”的次级地位的;再如在宪问篇第十四中有:“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这里,“道”显然是处在与“命”不是一个层级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