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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转股指期货(10 )

(2007-08-08 16:12:04)
标签:

证券/理财

理财

股票

股指期货

炒股博客

分类: 股指期货
 

                    玩转股指期货(10 )

 

 

                        涨跌幅与熔断机制

 

     限制每日的涨跌幅,就是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加减最大波动幅度确定的。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投资者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

     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主要根据现货市场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指数历史波动幅度而确定的。由于股票现货市场每日的涨跌幅度最大为10%,为了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有利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收敛。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中设立了一个熔断机制,这是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比较通行的玩法,是当股指期货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为了让市场有一个冷静的阶段,让投资者有思考的时间,交易所为控制风险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当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段时间,然后再开始正常交易。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6%,当市场价格触及±6%的熔断点时,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10分钟内,买卖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10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

      熔断机制源自美国,各国期货交易所对熔断机制的设置也不尽相同。我在做外盘期货品种时曾遇到过,国际上有的交易所规定,在熔断时限以后将原定涨跌停板幅度放大50%,如果再次达到停板价位,过了熔断时限,交易所再次放开停板限制的情况。那是风险巨大的。

      在目前的仿真交易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已经出现了几次启动熔断机制的情况,例如:

      2007年1月9日上午9:55分,沪深300指数IF0703涨到2516.50点时,涨幅达到了6%,熔断机制启动,买卖申报价格在6%之内,有少量成交。10分钟后,10:05价格限制放大,指数直冲2601.00,在盘整了一段时间以后,当天封住涨停板2611.50。

       2007年1月11日,下午15:00,IF0703跌到2545点,达到当日跌幅的6%,熔断机制启动。10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开,指数没跌,反而涨到2569点,然后收盘在2562点。

      这也是我们需要注意观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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