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所说的“道”与西方哲学
(2009-06-03 22: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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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西方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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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所说的“道”与西方哲学
陈渝枫
道家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影响着中国历史的发展。道家思想的创始人老子著《老子》一书,为道家思想作出了伟大而深远的贡献。本文将着重论述老子哲学中“道”这个哲学范畴的释义,并且结合西方哲学予以研讨。
什么是道?这是道家思想中最根本,最首要的问题。老子对道的解释在《老子》一书中的多处各有阐述,并且归有许多含义。不过从宏观上来看,老子所说的道,则主要是两层含义:其一,本体论意义上的世界本原;其二,万事万物遵循的客观规律。
首先我们来看这个本体论意义上的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①所谓“先天地生”,即是时间上在先的东西;“可以为天地母”则是说这个时间上在先的东西繁衍了万物。另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②这就是说,道是这个世界的本原,是第一存在,并且万物都由道而生。
这里的道,大致等同于马克思哲学中的物质,两者分别被称为是世界的本原。但是我们很难明确定义,老子所说的道究竟是唯物的道还是唯心的道。因为《老子》全书中所提及的道,都是含糊不清、未下定论的。其实老子的道这个概念,原本就是对世界本原的一种命名而已。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③这并非是老子在说自己尚未完全认识道,而是因为老子本身即是主张不可认识论的代表。《老子》开篇“道可道,非常道”④意思就是说:道这个东西如果可以言说的话,那就不是永恒的道。
或者换用康德(Immanuel
在基督教哲学中,对于上帝的不可认识也与“道可道,非常道”也有着惊人的相似。奥古斯丁(Aurelius
其次,道这个范畴代表的第二个含义,则是万事万物遵循的客观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⑦一句可谓是经典写出了老子思想中道作为规律的含义。万事万物都效法于道、遵循于道,而道则效法于自身、依据于自身。正是由于“道法自然”而非道法人心,可见道作为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定。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道则衍生为道德准则与价值取向。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⑧,说的即是伟大的品德是完全依照道来存在发展的。
道在英语翻译为“Tao”,不过这是后期的译法。早期道被译为与西方哲学中的“Logos”(逻各斯)同名,因为道与逻各斯的含义十分相近。逻各斯最初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盛年约西元前504-501年)提出来的概念,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火。在赫拉克利特看来,逻各斯是火这个本原所固有的共同属性,也是支配一切、人所共有、普遍起作用的东西。⑨而在老子哲学中,道本身即是本原亦是规律。
而同时作为本原与规律的道亦与基督教哲学中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个范畴有相近之处。上帝即是时间上在先的第一存在与造物主,又是逻辑上在先的第一动力因与主宰者。托马斯(Thomas
其实道家思想中与西方哲学相和同之处并不只老子一人。老子的后继者庄子认为:道是源初的存在,道在空间上是无限的,在时间上是永恒的。⑾这一点则与基督教神学中空间是上帝的创造物、上帝是超越时间和永恒⑿的观点相似。
总的来看,老子所说的道与西方哲学中不同时期的主张都有相近之处。老子所说的道是不可认识的世界本原,是依据于道自身的、一切事物所遵循的客观规律,同时也是伦理学中的道德准则与价值取向。
彼时中西阻隔万里,哲学也在不同的境遇中各自发展,双方却能达成如此和谐大同的共识,由此可见世界哲人在爱智慧、求真理的道路上留下的不可忽视的卓越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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