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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禁狗令”与大庆市市长热线沟通的主要观点实录

(2012-08-09 19:48:53)
标签:

大庆市

市长热线

地方政府

动物保护法

流浪动物

分类: 动保立法——源于心痛

最近网友们爱特或者私信我,希望能够在大庆市公安局“禁狗令”实施之前致电当地市长热线,反映广大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诉求。说实话,根据其他城市的情况,我对这种方式的有效性并没有太大信心,但我理解中国(特别是大庆当地)动物保护志愿者对动物的爱,对城市禁狗令的不安,对10日期限后即将开始的捕杀所谓不合规定犬只行动的极度痛苦与强烈关注。

 

为了又出现因为城市禁狗打狗而引起网上轩然大波,导致最后城市形象与爱狗市民“双输”、“双痛”的局面,我今天与大庆市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感谢这位女工作人员耐心地听完我的观点与建议,并承诺按照有关流程将意见和建议呈交上级。

 

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其实就是市政府的形象代表。这位大庆市市长热线女工作人员的表现,似让我对大庆市政府决策层多了几分信心。因此,吁请网上的动物保护志愿者们克服痛苦情绪的影响,千万不要采取谩骂诅咒等无效方式,用理性冷静的态度、科学辩证的方式,善意智慧的策略,有礼有节地向大庆市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希望大庆市在实施“禁狗令”之前召开专门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至于对所谓不符合规定的大型犬等进行捕杀的决定,更需进行动物行为科学论证。

 

主要观点记录:

 

一、世界上第一部动物保护法《禁止虐待动物法令》诞生于1822年的英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立法保护动物。我国目前除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法,这是地方政府与我国国民在动物保护的观念上、行为上与国际通行规则脱节太大的根本原因。没有哪个地方政府天生喜欢禁狗打狗,也没有哪一个公民天生喜欢虐狗杀狗。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与公民面对动物及城市流浪动物问题无法可依,各行其是。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在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城市动物与城市流浪动物管理问题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尤其是是在平衡爱动物与不爱动物人群的利益冲突和狂犬病防治方面,表现出没有经验和缺乏耐心的急躁情绪,以致草率决定。原本可通过法律调节不同人群利益诉求来避免冲突,最后却产生不必要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我国立法保护动物、规范人与动物关系、界定利用动物资源底线迫在眉睫。

 

二、城市动物与城市流浪动物管理属于城市公共管理范畴,地方政府的职能决定了必须负起管理的责任。有关城市公共管理的决策必须民主化、科学化,具有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公正性与透明性。城市动物与城市流浪动物管理,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能以简单的方式、草率的决定,来管理和人类一样具有生命特征的动物;不能像处理城市公共环境中的禁烟、随地吐痰等,用一刀切的方式作出硬性规定。在听取动物行为科学家、动物保护专业人士、民间动物保护机构等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科学论证之后,分门别类地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如此才是负责任的态度。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实施决定之前召开专门听证会。

 

三、希望地方政府构建真正的学习型政府,在城市公共管理方面多学习国外先进经验。虽然动物保护法缺位是全国性问题,但是法规制定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决定各地可以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动物保护法规。固然,目前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承载太多的发展任务、承担太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要求不容忽视。经过科学论证,制定科学化、人性化的地方法规管理城市动物和城市流浪动物,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切不可以因为懒政而屡屡做出“禁狗打狗”、一打了之的草率决定。

 

我们已经欣喜地看见河北邢台威县在动物保护与科学管理方面迈出可喜的一步:“关注动物保护科学理性预防狂犬病”项目的启动及我国第一部农村养犬管理办法的制定,使之成为中国第一个根据现有法规禁止吃狗的地方。威县的实践,应该成为我国城市发展与国际接轨、走向高度文明与高度发展和谐统一的一根标尺。

 

相关文章:《中国狂犬病现状:投入世界第一,效果倒数第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cc81e60102dson.html

 

 

美爱生灵的微博:http://weibo.com/1305248230/profile?leftnav=1&wvr=3.6&mod=person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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