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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之前浪死在沙滩上

(2010-05-11 08:33:37)
标签:

公叔痤

公孙鞅

魏国

魏惠王

杂谈

                        (感谢越楚《深度阅读》栏目的推荐)

 

 

     历史的魅力之一便在于它不卖后悔药。

     商鞅后来率领秦军迫使魏惠王“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后,鉴于失去了河西的屏障,魏惠王不得不作出一个更加痛苦的决定:从安邑迁都大梁。

     那时候,魏惠王悔恨交加的说:怪只怪当初没有听从公孙(叔)痤(CUO)的话呀!

 

     相对公孙鞅来说,公孙痤自然是属于前浪级的先辈。

     来自卫国的公孙鞅首先投奔的就是时任魏国国相的公孙痤,具体职位大约相当于私人文秘人员,充其量也就是相府的办公室主任。

     但公孙痤在与公孙鞅的接触中,已经从这个年轻人身上看到了很多特别的东西。因此,在他病重时刻,他试图抓住魏惠王前来探视的机会,尽力为魏国作出最后一次贡献。

 

     当魏惠王问公孙痤如果有所不测谁能担当社稷大任时,公孙痤推荐了公孙鞅:“愿王举国而听之。”这句话很可能让毫无准备的魏惠王吓了一跳,魏惠王的第一反应就是没有反应,继而断定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事,魏惠王甚至怀疑公孙痤大概是已经病迷糊了。想想也是,公孙鞅只不过是一个文秘人员,魏惠王怎么会将他与“举国听之”挂上钩呢?

     公孙痤从魏惠王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他的内心,接着他又支开现场人员,单独悄悄对魏惠王说:“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这回魏惠王答应,毕竟在杀人与用人之间,杀人肯定要简单得多。再说,既然来了又是自己提出来征求人家的意见,总不能一点面子也不给的。

 

     公孙痤的意思很明确,对公孙鞅只有两个办法,要么重用,要么杀掉。

     后来魏惠王后悔时说的那句“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不知是“恨”没使用公孙鞅呢还是“恨”没有杀了这家伙呢?或许两者都有,但肯定是“恨”没杀的成分更多一些。

 

     公孙痤后来的行为很是让人奇怪。

     魏惠王前脚走,公孙痤后脚便将公孙鞅叫了过来。公孙痤把与魏惠王私下密谈的内容一字不落的告诉了公孙鞅,并让公孙鞅赶紧一跑了之。

     公孙痤给魏惠王的两条建议,前者是公开的,后者是秘密的。公孙痤既秘密建议魏惠王杀了公孙鞅,却又私下里让公孙鞅赶紧逃命。公孙痤这样做应该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理呢?

     这里大约有一个“公”与“私”的问题。身为魏国相国的公孙痤,基于对公孙鞅的了解,认为使用这个“奇才”是魏国的第一选择;如果不能为魏国使用的话,更不能让其他国家使用,否则一定是魏国未来的威胁,那么杀了公孙鞅便是第二选择。公孙痤将自己的建议告诉了魏惠王是公孙痤在尽一个臣子的职责,是属于那种“公”的范畴。但公孙痤毕竟是个惜才之人,他本来就准备在适当时候要提拔重用公孙鞅的,只是自己病重来不及了,尽管公孙痤提出了杀公孙鞅的建议,但绝对不是自己的本意。所以在尽了自己的“公”职之后,私下里便以通风报信的方式想做一些补救性工作。

     公孙痤在处理这件事上既显得有过人的目光又带有很强的人性化色彩,应该说是历史上一个很不错的段子。

 

     但这个不错的段子却在随后的公孙鞅的判断中恰恰成了一种反衬。

     公孙鞅不仅没有惊慌失措,还断言魏惠王不会杀了自己。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魏惠王没能听从你的建议来使用我,也就不会听从你的建议来杀了我。

     这句貌似很冒险的理由,细想起来确实是很充足的。公孙痤对公孙鞅的了解远远超过魏惠王,所以公孙痤才以两种极端的方式来处置公孙鞅。而在魏惠王的眼里,公孙鞅只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啥也不是,不说什么“举国而听之”了,重用都是不可能的事。但也正是公孙鞅在他心里啥也算不上,魏惠王就更没必要费心费力的去杀一个啥都不是的小人物了。

     事实证明,公孙鞅的判断是准确的。

 

     但就在这不起眼的准确判断中,沉稳老练的公孙痤被比了下去。

     至少有一点,公孙鞅思考问题的敏锐性要比老臣公孙痤强得多。如果更深层次来分析,公孙痤其实对自己在魏惠王心里到底有多大的份量产生了误判。公孙痤以为魏惠王既然能在自己病重时刻光临慰问,并且还专门就相国的接班人问题征询自己的意见,那么,自己所提出的建议特别是关于杀了公孙鞅的意见肯定会被魏惠王高度重视的。公孙痤甚至还相信,魏惠王既然当着自己的面已经答应要杀公孙鞅了,君无戏言,那是一定会付诸实施的。但公孙痤没有想到,刚出大门,魏惠王就觉得这老家伙居然强力推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来主政,简直是开国际玩笑。

     而从表面看公孙鞅只是用了一个简单的推理便得出了正确的推论。但公孙鞅推断的基础或许正是看出了公孙痤已经失去了影响魏惠王的那份能量了。这是有原因的。

     不久前,魏国与秦国曾经有个一次交手。这次战争在《史记秦本纪》中只是一笔带过:“(秦)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其实,这是一次两败俱伤的战役,在这场规模不大的战役里,秦献公被射伤后死去,魏军总指挥公孙痤被俘。后来秦孝公接任后主动放回了公孙痤,条件便是魏秦媾和。在公孙痤的斡旋下,双方讲和了。但当过俘虏的公孙痤虽然依旧保住了相国的位子,在魏惠王的心里的地位却已经打了很大的折扣。更何况,那时候效力于魏国的庞涓正呈上升之势,庞涓的风格更适合魏惠王的胃口,相形之下,老成持重的公孙痤即使不病死,退出魏国的主流也是迟早的事了。

     而这种政治格局,想必公孙鞅看得更清楚一些。

    

     因此,在这场并不构成激烈对垒冲突的比较中,公孙痤象那道前浪一般已经扑到了沙滩之上,等待着的便是那一波的必然消失。

     不过,这时候的公孙鞅还没有形成那种意义上的后浪。公孙鞅依然冒着生命危险留在了魏国。

 

     那么,是什么让公孙鞅留在了魏国,又是什么使他后来到了秦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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