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她的房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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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王小姐在浦东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总价为260万商品房。首付70万。余款分20年付清。王女士的丈夫是德国人,在德国驻华公司任高管。按照该公司的规定,高管可以享受每月1900美元的租房补贴(自购房除外)。为了还银行月供,王女士与其丈夫商量,决定以王女士的在上海唯一可以信得过的朋友李吴的名义购买此套房产。这样王女士的丈夫每个月仍然可以获得公司给与的1900美元的租房补贴,正好可以以此款项支付银行贷款。李吴当即表示可以帮忙。为了能够继续拿到公司的租房补贴,王小姐还与李吴伪造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每个月由王小姐直接将租金支付给银行代为偿还贷款。
在王小姐付完首付款70万元以后,获得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购置了全套家具搬进了新居。两年间双方关系和睦、相安无事。
直到2008年王女士的丈夫调回德国工作,王女士打算随丈夫一起出国,于是王女士开始考虑将房产卖给其亲妹妹。于是找到了李吴说明了自己的意图,希望能够将房子过户到其妹妹名下。李吴一口答应。为了规避税收,双方商定以无偿馈赠的方式将房产赠与给王小姐的妹妹,双方商定择日办理公证手续。至此王小群与李吴关系仍未破裂。
可是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令王小姐始料不及。就在王小姐约李吴办理公证的时候,李吴却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诿不愿意去公证处办理手续。至此王小姐意识到可能出问题了。心中惴惴不安,便不断的催促二人抓紧办理公证手续,同时注意收集能证明其是该房产的实际所有人的相关证据。由于双方之前关系一直非常密切,基于互相信任,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来明确该房产的归属。迫于无奈,王小姐想到了电话录音的方式搜集证据,在一次电话沟通的时候王小姐将其与李吴之间的谈话全程录了音。从录音的内容上可以明确一点该房产确属王小姐无疑。
这边李吴开始了一系列运作,李吴谎称自己生意繁忙且一直在出差,没有时间去办理等种种理由拖延。后来在王小姐一再催促下,李吴没有办法再推脱下去就说,他自己想购买这套房子,房主本身是他自己的名字,这样他来购买的话就不需要支付过户费用了。王小姐考虑了一下,觉得也在理,就答应了。由于近年来上海房产价格一路飙升,该房产以此时的价格已经升值到530万元。王小姐对李吴一下子能否拿出这些钱心里没底,因为王小姐知道,虽然吴夫妇经营着一家公司,但是该公司经营一直在亏损。加之金融危机,吴是不可能拿出这些钱的,看出王面陋疑虑,李吴说:“你把房产证拿了我们可以做二手房转贷款后支付你房款”,王小姐觉得这也是个办法,于是将自己保管的房产证交给了李吴。然而正是这个举措导致了后来出现的高利贷借款的案中案~。
2007年底李吴拿到房产证以后,立刻向民间借贷公司(高利贷)商量办理抵押借款。由于李吴是房产名义所有人,又有价值500多万的房产作为保证,所以借款手续办理的相当顺利,后据查实李吴将该房产抵押借了90元的高利贷月息5厘。该借款至今分文未还,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200多万。直至吴李二人被高利贷追债,王女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待续
这些情况是王小姐始料未及的,王小姐怎么也想不到她一向信任的朋友竟然用这样的手段欺骗她。伤心之余,王小姐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李吴告上法庭。09年6月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王小姐提供了录音及银行缴费的首付款凭证及售楼小姐的证词以及每个月银行还款的缴存证据等相关材料。
法庭上双方经过激烈的证据交换质证及自由辩论到最后程序。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截止今日判决仍没有下达。我们坚信法律一定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正义和公正的处理此案。让我们拭目以待判决结果。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