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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两律师愿无偿助家属告医院”

(2007-11-26 11:02:28)
标签:

健康/保健

有感

两律师

无偿

家属告医院

人命关天

救死扶伤

分类: 闲情逸致
                两律师愿无偿助家属告医院
 

  据新京报:昨日下午,北京市扶正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来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表示愿意无偿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家属和医院打官司。

  扶正律师事务的张浩然律师说,按照我国现行的医疗法规,医院在实施手术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的签字,这是对病人就医权的一个保护。但恰恰是这一规定使得一些特殊情况下,病人的生命权无法得到完备的保护。这种“不签字不手术”的医疗规矩一定要改,任何时候都是人命关天,救死扶伤永远是第一位的。

  张浩然继而解释说,医院让患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患者对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知情权的一种认可,但不应让患者带着极大的心理负担来决定动不动手术、动哪种手术。在发达国家“手术前并不需要签字,只尽告知义务即可”!

 

点评:

    医院在这则事故中始终强调,患者家属无钱,医院会提供无偿手术! 同样是无偿服务,不知道这家所谓的这家 " 扶正律师事务所" 目的何在?是真正地主持正义,还是唯恐医患矛盾还不够尖锐?

    即使要打官司,恐怕是找错了对象,你可以去告法规的制定者,而不是执行者,可以这样认为,医生和医院恰恰是这起事故的替罪羊和受害者!

    张浩然律师,你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接诊的医生是你的父母或兄弟,你希望他们今天在医院为患者解除痛苦,明天就站在被告席上!

   不要动不动就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手术前并不需要签字,只尽告知义务即可”!在目前国内,即便是医生和医院明确履行了告知和术前签字的义务,只要有医疗纠纷,无论医院有无过错,还不是照样要应对?

   想必张浩然律师在国外呆过,喝过两天洋墨水,动辄发达国家如何如何,你知道发达国家的医疗投入和医疗政策吗?社会需要的是有正义感的律师和主持正义的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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