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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行走美利坚 (之二):

(2008-05-08 1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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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龙眼行走美利坚 <wbr>(之二):

 

龙眼行走美利坚 (之二):
圣达菲:土坯房与广场间的时尚


文/龙  眼(发自华盛顿)

    一位生长在美国西部的朋友,在东部学习工作已30多年。去年他和妻子突然搬回西部。电话里,他说,“我在华盛顿生活已经26年,却一直没有‘家’的感觉。回到西部,我发现我又能看到地平线了。”
    美国东部人口密集,植被也非常茂密,因此你的视线常常被市镇、森林所遮挡。我们从大烟山一路西行,植被逐渐矮小稀少,视野也就逐渐辽远起来。进入新墨西哥州之后,公路两旁已经很少能看到树木,只有黄黄的草以及一丛一丛的灌木。公路边土壤的颜色逐渐开始变红。因为是一路西行,傍晚的夕阳总是将公路两边的土壤染得更红。天边的云霞在不同的时辰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与色彩。茫茫四野,常常只有我们一辆车,两个人。那一刻,体会到了朋友再度“看到地平线”的喜悦与平和。
    朋友一再建议我们要去新墨西哥州的圣达菲看看。他在那里买了一块地,准备退休后去盖栋房子,终老于斯。
    抵达这座城市的时候正好是中午。进了市区,街道边竟全都是低矮的“土屋”,乍一看还以为进入了一个大村庄。城市不大,几分钟之后,我们就来到市中心的广场。
    圣达菲是西班牙语,意为“神圣的信仰”。有意思的是,过去这个城市名极长,为La Villa Real de la Santa Fe de San Francisco de Asís,意为“圣弗朗西斯科的神圣信仰的皇家城市”。从名字可以看出,这是一座西班牙殖民者建立的城市。事实上,在西班牙殖民者1607年建立圣达菲之前,印第安人曾在此地建筑村庄,但是在欧洲人抵达前几百年,印第安人不知为何放弃村庄。圣达菲是美国第二座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另外一个为圣达菲人津津乐道的事实是,这里曾经先后被西班牙、墨西哥、美国三国先后统治;曾经飘扬过四面国旗——内战期间,这里飘扬的是美国南方邦联国旗。印第安文化、西班牙文化以及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各自在这里留下深深印记,并糅合在一起,形成特有的味道。
    圣达菲广场绿树成阴。广场周围保存着古老的总督府和天主教堂。总督府号称美国历史最悠久的政府建筑。印第安妇女们聚集在总督府的门前,摆摊出售印第安人的手工艺品。在我们外行看来,这些工艺品与我国藏族工艺品颇为相似。广场的中间是一个小亭子,一支乐队正在演唱拉丁风情音乐,让人情不自禁地会扭扭屁股,摆摆腰肢。另外一些人,不知道是游客还是本地居民,在广场边的长凳上读书,或者是带着IPOD听他自己的音乐。我们在小摊上买了两条烤玉米,两份墨西哥玉米饼,坐在树下享受阴凉和音乐。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广场总让人想起阿兰·德隆主演的《佐罗》。在这样一个树影婆娑、人来人往、唱歌跳舞的地方,应该有一位挺着腐败的肚子、昏庸好笑的总督,一些思维简单、心地善良、不乏幽默感的老百姓,出身贫苦但美丽狂野的姑娘,还有穿着白色衬衫、风流倜傥、武艺高强的英雄吧?
    圣达菲建城时有良好的规划。当时,西班牙殖民者对拉美殖民地城镇规划有统一法律规定。其特点是市中心建设一个广场。围绕广场,城市呈密集的网格状布局。当年的西班牙殖民者学习了印第安人冬暖夏凉的土坯建筑,然后根据生活需要略加改进。
    四周望去,圣达菲呈现两种色彩:绿的树,土红色的建筑。有人将其比喻为墨西哥菜的绿色蔬菜上撒上红色辣椒。这座城市今天最大的特点是,市内建筑全部是印第安的土坯房式样。这也就是我们“大村庄”第一印象的由来。当然,这其中有些是真正的土坯房,有些体积较大的则是钢筋水泥做出来的土坯房的外形。无论多少层,这种房子的颜色都是泥土色,房子的边缘圆滚滚没有棱角,棕色的椽梁伸出房子,房顶则都是平顶,不少房子外面还有低矮的土坯围墙。这就是融合了新墨西哥州印第安人普韦布洛(Pueblo)部落与西班牙建筑的特点的普韦布洛建筑样式。圣达菲以及临近的阿布奎基老城都是这种风格。
    美国是一个“同质性”很高的国家:全美各地,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到人文风貌,差别没多大。一方面是经济现代化所致,另一方面也是不同区域不同种族密切互动的映照。19世纪末20世纪初,圣达菲也曾经随着经济的发展变成了一个与美国其他地方没什么差别的城市。进入20世纪后,由于一条铁路线改道圣达菲以西,附近的一个军事基地也即将搬迁,圣达菲的经济开始衰落。1912年,圣达菲市政府作出了重大决策:逐渐恢复圣达菲城市格局机理,统一建筑风格,大力发展旅游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是,这个决策是在将近100年前的1912年。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之最?
    正确的决策一举挽救了圣达菲的经济颓势,也让圣达菲成了美国人公认的“与众不同的城市”。很快,这个土坯建造的城市,成为美国的艺术中心之一。不知从何时起,美国各地的艺术家开始云集于此。据说,最初是新墨西哥美丽的自然风光以及强烈的阳光吸引了画家定居于此。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美国女画家奥基芙(Georgia O'Keeffe)。此后,人以群分,其他艺术家也纷至沓来。作家威拉·凯瑟、杰克·伦敦,音乐家伊戈尔·斯特拉文斯基当年都是这里的常客。斯特拉文斯基还帮助当地的歌剧院成为先锋音乐及舞蹈的重地。
    今天,这个周围是荒漠峡谷、由土坯房与广场、红与绿构成的城市,逐渐成为美国一个时尚所在。失意的纽约艺术家、退休的科学家和教授、东部来的作家和自由撰稿人、加州的百万富翁……那位朋友说,各种各样有趣的人,都在迁居圣达菲。资料显示,2000年圣达菲常住人口6万余人,到2007年已经突破7万。不要小看这1万人,其间多是来自美国各地的“小资”们。圣达菲没有什么就业机会,用我朋友的话说,“你要带着工作到这里来,而不是到这里来找工作”,所以迁居此地的,多数也都是自由职业者,或者自我雇用者。旅游指南上是这样说的:“圣达菲是独一无二的一个城市,在这里,当你晚上走进一家酒吧的时候,可能你的左边是一位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右边就是一位世界著名的雕塑大师。”20世纪90年代,圣达菲本地人曾经掀起一个反对旅游业过度发展的运动,来此旅游的人数有所减少。当地人既依赖游客带来经济收入,又警惕游客毁坏了他们的生活。略带紧张的共生关系,倒也有利于这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今天的圣达菲,看不到成群结队急于“到此一游”的游客。人们的脚步都一样,缓慢,甚至慵困。
    离开广场,我们漫无目的地在圣达菲的街道上闲逛。画廊、教堂、书店、艺术品商店,一家家走下来。我们试图寻找地图上标注的一条“画廊街”。绕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于是我们便向一位刚刚下班、正在晒太阳休息的大厨打听。大厨反问:“画廊?这个城市不就是一个画廊吗?还需要专门寻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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