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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年20岁的杨某,是一岁半的男孩杨乐的父亲。孩子九个月大时,其妻杨某因看不惯他好吃懒做,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并丢下孩子远赴广东打工。
杨某很快结识新女友王某,他们和另外两个老乡租住在一市场出租房内。
23日晚9时许,杨某在出租屋里上网,光着身子的儿子在床上玩耍时将大便拉在床上,杨某见状十分恼火,提起儿子的两只手就把他扔到床下,孩子的头碰到墙后便趴在地上哭。听到哭声的杨某更加生气,上前就朝孩子的后背及肚子跺了两脚,孩子停止了啼哭。晚10时许,杨某发现孩子好像没气了,便学着电视上的样子给孩子做人工呼吸,但一切无济于事。
随后,杨某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用装电脑主机的箱子将孩子装好带出,扔在密林中。返回后,他给朋友打电话说孩子丢失,没想朋友很快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这是今天刊发在当地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想到一个鲜活的小生命眉头紧锁地离开人世,我就抑制不住心中的悲愤。
或许,我们更应该深思:
一、孩子停止啼哭后,相当一段时间,杨某在干嘛?依然专注于上网?
二、虎毒还不食子,对自己的亲骨肉下如此毒手,人性何在?事发之后,还想逃避惩罚,道义何在?
三、不到20岁结婚生子,这在农村或许不足为奇,但,年轻的他们能否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
四、对婚恋的态度可以草率,孩子不该成为牺牲品。把孩子当小猫小狗一样养育,难道本身不是对他们生命的践踏与轻视?
可怜的孩子,真希望你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没有打骂,没有抛弃,没有冷漠,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哭泣,没有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