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17岁少年一棍将人致死
(2009-03-09 15:50:10)
标签:
杂谈 |
情人节前夕,一阵刺耳的铃声将我从睡梦中唤起,老姐沉重而急促的话音从电话那端传来:四叔店里出事了,员工A将员工B一棍打死,四叔也被抓起来了,赶快让咱爸妈回来……
心跟着揪起来,一晚上彻夜难眠——四叔不会被判什麽刑吧?今年刚轮到他接手饭店,哪想祸从天降,以后饭店是否还能正常经营下去?B才不过十四、五岁,他家人会善罢甘休吗?……
带着满腹疑问与不安看天色渐渐发白。
还好,第二天四叔就被放出来了,可一系列麻烦接踵而至。B的家人不堪忍受失去亲人之痛聚众闹事,把B的尸体陈放在饭店门口,扬言要索赔多少多少万。一时间此事在县城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后在警方介入下,趁一个夜晚偷偷将B的尸体火化。悲痛欲绝的B的爷爷奶奶干脆在店门前披床被子,须臾不离,发展到后来,居然在饭店门口向路人讨钱,很多行人出于同情之心,慷慨解囊,据说一天下来最多能讨要四、五百块,如此行为的结果是,四叔的饭店至今无法营业——即便营业,谁还敢进去吃饭啊!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是A把B打死的,为什麽不找A的家人?B家人当然不傻,但凡出来打工者,家境不会多宽裕,如果家境优越,一般也不会出来做这端碗捧碟迎来送往的活。B家人深知到A家闹也闹不出什麽结果,何况A家人已放出话——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所以就把目标移到四叔身上。
说来四叔这些年本已不顺,炒房吧,房价一跌再跌,炒股吧,几次忍痛割肉,赔得一塌糊涂,现在刚接手生意,前途瞬间变得渺茫。在这件突发事件上,他也很委屈,要说雇用童工,小县城哪家会遵守劳动法?要说经济赔偿,又不是他杀的人,要说连带责任,事情来得太突然,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悲剧就发生了!可面对这血淋淋的现实,他却百口莫辩,或许人总习惯同情弱者吧。
十七岁,在我们眼里还是个孩子,为什麽心肠就这麽狠?两人到底有多大过节,让他下如此重手(已排除失手嫌疑)?他再不懂法,也该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吧?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灰飞烟灭,给多少家庭带来悲痛、阴影?
对A的家庭了解甚少,我不敢妄自评说,但我想,这跟其家庭教育肯定有关。17岁,正是读书的花样年华,却在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为什麽没有接受教育?我猜,要麽是父母对漠视知识,要麽是孩子一贯的率性而为(A是家里的独子,难免娇生惯养),要麽是父母的急功近利(孩子可早早赚钱,为家分担),要麽是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无论何种原因,父母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面对走上吸毒和暴力邪路的孩子,被失败击倒的父母往往会诚惶诚恐地检讨自己,我认为,这些父母真正应该考虑的是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他们是否过于温和、过于溺宠、过于全心全意。
也许,我们应该从这件事里认识到,孩子性别无关紧要,关键是作为其监护人我们要尽到教育责任,而教育不光是教会他们知识,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品格。如此,对社会有益,对我们也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