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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邻居(散文)

(2013-10-25 1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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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作品

散文

《草木邻居》

《散文》杂志

 

草木邻居(散文)

 

□小  

 

 

 

 

蘑菇

 

我一直觉得,最简单最单纯的植物,是蘑菇。

在学生物学前,我就这么认为。我并不觉得我这样的想法有什么错。尤其是那些可以吃的蘑菇,它们简直太好吃了,它们多半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嘛。它们不是植物,还能是什么呢?学习了生物学之后,我才明白,我想错了。

这个世界上,许多想当然的事,往往有可能是错的。

蘑菇长得很简单,它只有一篇叶子(伞盖),只有一根主干或枝条(伞柄),根似乎也没有,或者,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蘑菇不开花,不结果。别的全让蘑菇省略了。蘑菇好吃的原因,原来如此。

所以,我小时候认为,只有思想单纯,才能做到最好。

蘑菇就是典型的例证。

总体说来,蘑菇的外貌是那么粗枝大叶,是那么写意,仔细看看,却又不尽然。在写意的伞面里侧,则是精细的图案,不夸张地说,任何一位工笔画家在面对蘑菇时,都是只能描摹却难以再现的。

蘑菇喜湿喜阴,骄阳晒那么几天,除非阴暗潮湿之处,你就见不到蘑菇了。连续下那么几场雨,你到玉米地里去找,多半不会空手而归。

蘑菇是怕雨淋湿它,才会长成这样的吗?蘑菇的伞面有一层膜,雨是不能淋湿它的。

蘑菇外形如伞。家乡人把蘑菇叫“伞儿”,既亲切,也亲昵;既形象,又贴切。形神兼备,入木三分。“伞儿”是典型的儿化音。在我的家乡,这样被乡亲们命名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这种儿化的称呼则更多。乡亲们命名的方法,跟乡亲们一样可爱。是因为蘑菇像一把小伞才这么命名?或者是,它是一把缩微的伞,是伞的“儿子”?不得而知。

这种“会意”的命名方法,在民间是非常常用的。我喜欢这样的方法。它让没有见过蘑菇的人,可以轻易猜出蘑菇的形状。假如用了蘑菇这个学名,未曾见过蘑菇的人,就难以想象蘑菇的样子了。生物学家给生物取的学名往往是生硬的、冷漠的,缺乏人性化的色彩,像他们的理论一样,不怎么讨人喜欢。

 

 

麻是长在自留地里的。生产队那时候,各家的自留地,主要种玉米,为的是填饱肚子,但家家户户,都要在自留地里或多或少地,套种一些麻。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不用来种麻,偶尔看见了,就当成杂草,拔了。生产队用不着麻。

麻有两种,以雌雄植株的不同来区分,约定俗成。这样的分类法在植物里,很少见,但合情合理。“母麻”常常长得比人还高,像一棵树,枝条密集、众多,“母麻”的主干,能够长到小孩子的胳臂那么粗。开花的时候,“母麻”叶子上灰扑扑的,是“母麻”飘落的花粉,停在了叶子上。麻叶碧绿,形如枫叶,有巴掌那么大。麻开的花细而小,紫色,不怎么好看,我一次都不曾仔细地观察过,没那个心情。谁会在乎不好看的东西(或人)呢?这个世界上,实用的东西,往往不那么好看,好看的东西,却又未必实用。怪。

“母麻”当然结籽,麻籽褐中带绿,正圆形,表面有花纹。麻籽用来榨油。麻籽榨出来的油,绿莹莹的,底下有厚厚一曾沉淀物,这是没有滤净的油渣。乡亲们把油渣叫“油窟”。 “油窟”可以做饲料,喂猪,也可以当作肥料,肥效极高。麻籽的出油率,也高,麻籽最主要的用途,当然是榨油。种麻的原意却不是为了榨油。

自留地里,“母麻”常常很少。麻长到能够辨认出“母麻”了,就把它拔了,把空间留给玉米或“公麻”。“母麻”也会零星地,留那么几株,目的是将来做种子。所以,麻籽一般都很少。麻籽太少了就不值得去榨油了,除了留成种子的,多半炒了,吃了。炒麻籽是孩子们的一种零食,这种吃零食的机会,不多。除非过年了,才会奢侈一回,破一次例。

种麻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得到“母麻”。更需要的、少不了的、离不开的,是“公麻”。“公麻”生长得笔直、瘦弱,主干只有手指那么粗,“公麻”不是没有旁枝,但极细、极少。秋天,“公麻”割回来,在水中浸泡一些日子,谓之“沤麻”,就可以剥麻皮了。“公麻”的麻皮,是真正需要的麻、当之无愧的麻。“母麻”虽说也可以剥麻皮,但剥出来的麻皮,不规则,长短不一,薄厚不匀,韧性也不怎么好。麻皮剥下来,就可以“打绳子”了,这些很细的麻绳,是手工做鞋的主要材料。那时候的农民,买鞋穿的,太少太少,穿手工缝制而成的布鞋的,太多太多。

到了今天,很少有人做鞋了,大家都买鞋穿,麻的用途,少了,都不怎么种它了。

脸上长了雀斑的人,常常被称之为麻子。“十个麻子九个怪”是家乡的一句俗语,说的是人,意为:脸上有很多雀斑的人,多半机灵、俏皮、心机多、鬼点子多、坏心思也多。这句俗语,有时含褒义,但多为贬义,有嘲讽、挖苦的意思。

村里有两个被叫成了麻子的人,他们脸上的雀斑,相对来说,格外地,要比别人多很多。他们中,一个是我的同辈,小我四岁,人也机灵、殷勤,人见人爱,讨人喜欢,大家都亲昵地叫他“麻子娃”。言下之意,不无赞许。另一个人的性格、品性,是另一种类型。那时,那人虽已年过四十,在村里,也是理应受到尊重的长辈,但村里的人,无论老幼,无论男女,十有八九,都不怎么待见他。此人恰好是“麻子娃”的二伯,姓王,当过生产队干部,因为心眼不怎么好,当了不久就被免了。村里的人,人前人后,都轻蔑地把这个人叫成“王麻子”。“王麻子”也叫王保长,是电影《抓壮丁》中的一个反面角色。我们村有两个“麻子”,王姓长辈居然独自享用了这么个雅号,确属人心所向,众望所归。他当然不喜欢,无奈推脱不掉,也只好勉为其难,非常不情愿地,接受了下来。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个国家不能,封建社会那些至高无上的帝王将相也不能。王长辈何许人也?不过是个小角色。他管得了众人的嘴吗?答案当然是不能。王长辈是一个聪明人,不会因此就真的撕破了脸皮,跟众人过不去,所以,他也就只能委屈自己了。

 

柏树

 

柏树不是丛生的,它通常只有一根主干,但是,它的旁枝很多。是柏树的想法太多?这真矛盾,因为这是“全面发展”与“一个中心点”之间,长期以来不可调和的矛盾。柏树也不怎么聚众而居。往往是:这里看见了一棵,四下里寻觅,远远地,在那里,又发现一棵。它们的出现,给人的,是孤零零的感觉,有了修身养性的意味,少了俗世的热闹与愉悦。

由于缺少水分的缘故,柏树生长得并不快。但是,偶尔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发现了它,它还是那副不急不燥不慌不忙的德性。它长得那么慢,也有可能,是旁枝太多的缘故。几十年过去了,别的树都已成材了、成林了,柏树才从一棵小树长成一棵算不上大的树。似乎,它要把该思谋的,都思谋好了,才会小心试探着,浅尝辄止地、“欲说还休”地,有所行动。家乡人管这样的生命体叫“锈疙瘩”,柏树就是活生生的锈疙瘩。

柏树一年四季都绿着。它的叶子,即使春夏时节,也不见得有多新鲜,是一脸倦容,但也不是太苍老、太憔悴,只是让人觉得,它缺乏这个季节应有的活力。柏树无休无止地绿着,一生都不歇息,不知倦不倦。秋天,别的草木都黄了、枯了、落了叶了,它还硬撑着,到了冬天,天地之间,无限苍凉的灰蒙蒙之中,零星地,偶然一棵柏树映入眼帘,意外、唐突,未曾滋生让人感动的情愫,反而觉得,它有了自不量力的意味,有了想要哗众取宠的意思。

柏树当然是树。

只不过,柏树是树里面的苦行僧,信守着自己的,坚持着坚持的,轻视着轻视的。它们惯于格格不入,我行我素。

在西北,柏树这么普通而又略显执着的“常住居民”,少见。

我不想这样。人不能这样。

人得休息才行、融入才行。哪怕他是个生命中充盈着意义的人,哪怕他是个惜时如金的人,他也要留出足够的时间,加入到大家的里面来。当他在“这里”的时候,也许是无所作为的、无用的,但他这么做,不会是无意义的。因为,他只有常常到“这里”来了,才会成为一个有人情味的、活生生的人,可以被触摸、被感知。

 

当归

 

当归这个名字,听到就喜欢,看见了,更喜欢。

当归是一种中药材。认识当归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推算得出:九岁那年,我认识了当归。看见当归的时候,我并不认识当归,它们被生产队的社员们种在山林里一块非常开阔的开荒地里。看见它的时候,我挺纳闷儿:这是什么东西?本地的粮食作物,我早已认得,却认不得它。我想当然地认为,它是野草嘛,值得这么精耕细作吗?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我想,它又不能结出粮食来,却堂而皇之地栽植在地里,实在有些不该、不值。我后来问了看山的老人才明白,这就是当归。

当归伞状,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它“身高”只可及膝,茎暗红色,有手指那么粗。我依稀记得,当归的“长相”,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我还记得,种当归的地里,一根杂草也没有。在当归地旁边,还种了党参、木香、大黄,这些药材地里,无不杂草丛生,枝蔓横陈,一派狼籍凌乱之象,但在当归地里,却是月朗星稀、整洁干净,每一株当归,都是一副坦荡的神态,印象极为深刻。我现在想,是看山的老人格外呵护当归还是当归排异性极强?我不明白。当初我要是问问看山的老人就好了,他或许是知道答案的。如今,我却连看山的老人是谁都记不得了。

包产到户之后,我家也种过当归,但是,我在外地上学,并未亲力亲为。当归产于阴湿高寒的山地,村庄附近是见不到的。我见到的,见得最多的,都是作为中药材的当归,是当归的根,不是完整的当归。

当归调血,是治疗妇科疾病的良药。一说,当归原有女性想念丈夫之意,后才有了当归之名;二说,服用当归即可降逆定乱,使气血各有所归,故有当归之名。

在家乡,当归不仅是药材,还是一种少不了的佐料,主要用来炖肉。

用当归炖的,主要是腊肉,外加陈皮、花椒、党参等。也可以用当归炖其它的肉。无论炖什么肉,当归都是必需的,否则,总觉得缺了什么。炖肉的时候,要大火开锅,文火慢熬。数小时后,肉炖好了,揭开锅盖,蒸汽腾腾散开,便有肉的异香扑鼻而来。肉的香,主要来自于肉,也来自于当归。这么炖出来的肉,既软又糯,惹人馋涎,诱人口舌,且入口就化,肥而不腻。每当肉终于炖好时,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忍不住要找一双筷子来,夹一块,从锅里直接送到嘴里,省略了一干繁琐的做菜过程,真是大快朵颐,不亦快哉。

我不在乡下生活已有很多年了。我不曾看见当归,也有很多年了。我的家里,却一直有当归,都是乡亲们送来给我享用的。每次炖肉,我都忘不了要添加当归。

现在要是偶然遇见了当归的植株,也许,我已经认不得它了。

是我不曾见它太久了,还是,我离开自我已经太久了?

或许兼而有之吧?应该是这样。

当归否?当归!

出门在外的,最终都想回到故土;未曾离乡背井的,也要时时想到,及早回归自己的内心与本真。这才是把当归称之为当归的原意。

《散文》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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