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玉米(散文)
(2013-09-17 10:44:15)
标签:
发表作品散文《黄河文学》 |
感谢玉米(散文)
□小
水果糖是用什么材料做出来的?我不知道。问了父亲,父亲似乎也不知道,但他想了想才说:“水果糖,水果糖,当然是水果做出来的嘛。”我认真想了想,也认为父亲说得有道理。那么,我进一步想,不怎么甜的水果都可以做成糖,吃起来很甜的玉米秆,当然可以做成糖了。吃玉米秆时,我常常边吃边想,玉米秆一定可以做成糖来吃。我这么想的理由是,玉米秆不仅多汁,还特别甜。糖也是甜的嘛。
童年时,我认为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水果糖。没有比它更好吃的东西了。从我记事时算起,家乡就不曾种过甘蔗。甘蔗是我成年以后才见过的,吃过的,才知道它是可以做成糖的。我家虽穷,偶尔也会买一点白糖或红糖。父亲后来告诉我,红糖和白糖就是用甘蔗做的。我还没有见过甘蔗呢,更想象不出,它会长成什么模样,我也懒得想,但我吃过父亲说的这些糖。我觉得,白糖不如水果糖那么甜,红糖就更差了些。我甚至认为,红糖仅只是有了点甜味而已,几乎不能算做糖。
小时候我认为,能够与水果糖媲美的,就只有玉米秆了。
吃过玉米秆的人都明白,玉米秆饱含水分,比甘蔗还甜,口感也比甘蔗爽。
我在本文所说的玉米秆当然是有前提的。有经验的人都明白,没有经验的人就不明白了。所以,不妨详细说说。
玉米多半种在山坡上的旱地里。因为常常遭遇旱情,因为土地的瘠薄与肥沃有所不同,因为肥料施得并不是非常均匀,在一块同样的地里生长出来的玉米,就会有所不同。大部分玉米壮硕而碧绿,也有一些玉米,叶子是浅黄色,秸秆匀称而苗条,这样的玉米往往不多,但每一块地里,都有极少的一部分。这样的玉米结不出像样的玉米棒子来,要吃的玉米秆,就是从这样的玉米中挑选出来的。
挑选玉米秆所要坚持原则,有如下几点:叶子绝大部分是浅黄色;棒子瘪着,一点也不饱满,不用看就知道,棒子上只稀稀拉拉地结了几粒玉米,或者,一粒玉米都没有结出来;更关键的是,玉米秸秆根部的第三四节,皮的颜色,不是绿色,而是黄色,或黄中带红的颜色。这样的玉米秆,尝都不用尝,我就知道它很甜,反之就不甜,是腥的或涩的。挑选玉米秆的这三条要素,缺一不可。
折玉米秆也简单,从玉米根部第二节分节的部位,轻易就能“咯叭”一声,折下秸秆来。要吃的玉米秆,用的是从根部到生出玉米棒子部位的这一段,一般有四节或五节。吃的时候,用牙齿在分节处咬住一块,撕掉皮,让饱含汁液那一部分完全露出来,就可以吃了。吃的方法也简单,跟吃甘蔗是一样的:先咬一段在嘴里,再把咬在嘴里的那一小段玉米秆嚼一嚼,吸掉汁液,剩余的,吐掉即可。
上小学以后,每逢暑假,我都会接替奶奶,给生产队放羊。放羊的地点通常都在庄稼地附近的荒山上。往往是,天刚亮我就出发,中午赶着羊群回家,下午三点以后出发,天黑前,又赶着羊群回家。偶尔遇到阴天,就早出晚归,中午也不用回家了。暑假期间,天气最热。生产队的饲养员从不预备水,放羊的地方没有水喝,渴了,吃一根玉米秆就行了,也不用带干粮,饿了就烧青玉米吃,它是我的午饭。
吃玉米秆或吃烧青玉米,在生产队集体劳动那时候,约定俗成,是饲养员的特权,人人都认可,生产队长也默许。别人要是这么做了,就有人在生产队长面前说闲话,发牢骚,告黑状。这么做的人,轻的挨批评,重的就是盗窃生产队集体财产的行为,会挨批斗。
说真的,起初,我是不愿意替奶奶放羊的。但是,放了几次羊,我就喜欢起放羊的工作来了。这是因为,如果我一定要替家里做一点什么的话,放羊就是最轻松的事情。奶奶放羊的时候,要么拾柴,要么拾粪,每一次回家,她都不会空手而归。我只要放羊就可以了,既不用接受父母的管束,也不必像奶奶放羊时那么辛苦,我可以尽情玩耍,何乐而不为呢?
我放羊的地点,在村子侧后方陡峭的山坡上。那里灌木丛生,荒草萋萋。这个世界上没有羊上不去的山。所以,羊的安全我是丝毫不用操心的。放羊的时候,吃喝也不操心,我还操心什么呢?除了不让羊偷吃生产队的庄稼,我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我完全可以放心玩耍。我也是这么做的。
童年的时候,玩耍似乎是最最要紧的事情,似乎,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童年时未曾尽情玩耍过的人,即使他长大了,成熟了,也很难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人。
童年最让人难忘,因为它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人只有在童年时才可以无忧无虑,忘情尽兴,用不着担心什么,用不着遮掩什么,所以,人只能在童年时活得很真实,很自我。随着世俗生活对一个人的加工、改造、锻打与磨练,我们越成熟,就越来越不能做本真的我了,到了这时候,人也就变得乏味起来,不可爱起来。当我们觉察到这种变化的时候,我们的人生,已经难以挽回。
即使是苦难的童年也没什么要紧的。我们经过了童年,也战胜了苦难,我们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味童年的,这就更让人难以忘怀了。
吃玉米秆不至于糟蹋庄稼,连不能吃的玉米叶子之类的,也拿给羊吃了,又解决了口渴的问题,两全其美。烧玉米也是一样。
暑假的时候,恰逢吃青玉米的季节,家乡的说法是“尝鲜”。“尝鲜”的时间很短,也就二十天左右。玉米长到这么大,很不容易,不珍惜不行,尝鲜太早了,是对玉米的浪费,迟了,玉米就丧失了鲜味儿,不那么可口了。
山坡上别的没有,用来烧玉米的柴草有的是,拾一些即可。挑选玉米,得选棒子粗大颗粒饱满的,还要留意玉米粒的灌浆程度。我们的方法是,轻轻撕开玉米衣,用指甲在玉米粒上扎一下,如果指甲能够扎破玉米颗粒,又不至于溅出水珠,玉米就不老不嫩,恰到好处。一般,一个人吃三只青玉米就足够了。
烧玉米的时候,不要剥开玉米衣,将玉米棒子搁在火上,要不了十分钟,玉米就烧熟了,玉米的个别部位,由于疏忽,已经烧焦了,把玉米从火堆“抢救”出来,再剥开烧得残缺的玉米衣,就可以啃香喷喷的玉米了。
通常是,好几个临时充当饲养员的孩子们,肚子饿了,就心照不宣地,聚到一起,一边打打闹闹,一边烧玉米吃。在远处干活的生产队社员们,望见这边山坡上升起浓烈的烟雾来,就知道孩子们又在烧玉米吃了。他们馋得直咂嘴,但是,他们没有吃青玉米的资格,只能悄悄地往肚子里咽口水。
一边玩耍一边吃玉米,当然也不会忘了彼此寻开心。这么一来,各自的手上、脸上、唇齿之间,甚至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地涂满了未曾完全燃烧的黑色灰烬,但没有人觉得脏,相反,仿佛它是颁发给我们这些小小饲养员的奖章一般,不玩到开心、尽兴,是不会轻易擦掉这些污渍的。大人想要“尝鲜”,就只能到自留地里掰一棵玉米回家,安慰安慰肚子里的馋虫。那时候,在集体的土地之外,生产队给家家户户都分了一小块自留地,因为面积不怎么大,谁都舍不得浪费这么金贵的私有土地,所以,都种了最有保障也是最不能割舍的玉米。
青黄不接的年份,等不到玉米完全成熟,父母就到自留地去,掰一些玉米回来,脱粒后,不用晾干,在家用的小手磨上磨成玉米浆,加一点糖精,再用玉米浆蒸馍给一家人吃。这样的馍,乡亲们叫它“水吧面馍”。刚刚蒸出来的水吧面馍吃起来还不错,有嫩玉米的清香,放到第二天再当吃,馍已经冷了,硬了,咬都咬不动,大片大片的玉米皮夹杂其间,吃在嘴里,真是难以下咽,味同嚼蜡。要不是有了糖精的那一丝怪异的甜味儿,几乎吃不下去。
家里没粮吃了,不这么对付着日子,是不行的。
生产队那时候,沿河一带的土地都可以浇水灌溉。冬小麦收割之后,还可以种一茬玉米,这时种的玉米,往往还没有成熟,就又得种冬小麦了。小麦当然比玉米重要,所以,玉米要给小麦腾出土地来。玉米没有成熟就得收割,青玉米会占到一半的产量。这么多的青玉米,生产队没有办法,即使晾干它,颗粒也是瘪的,只能挑出来,当场分给各家各户。
青玉米虽然没有成熟,却也是货真价实的粮食。所以,从生产队分回家的青玉米常常做成水吧面馍。蒸“水吧面馍”的时候,有一半的人家,连糖精也买不起。没有添加糖精的馍刚蒸出来时,还有玉米的清香味儿,冷了,就特别难吃。
青玉米玉米分回家来,母亲顾不上干别的,她张罗着,匆匆忙忙撕完了玉米衣,就赶紧给玉米棒子脱粒。隔上一夜再脱粒也不是不可以,但做出来的水吧面馍,就不那么甜了。给青玉米脱粒是很困难的事情,一不小心,玉米颗粒就破了,浓稠的玉米汁液“吱”地从颗粒中喷溅出来,要不了多久,手上、胳膊上、衣襟上、脸上,到处都是,洁白而又粘稠,脏了身体不说,破了的这一粒玉米就算是浪费了。常常,仅仅脱粒就需要一家人忙上好几个小时。脱粒时,只要是在家的人,都得帮母亲做。脱粒之后的事情,就是母亲的了。大家都明白,今天的晚饭,不是别的,就是吃馍。常常这样,年年这样,家家户户都这样。因此,母亲张罗这蒸馍的时候,父亲做他的事情去了,我出去玩了。
天已经黑了,母亲点燃了油灯,她要把脱了粒的青玉米用手磨磨成粘稠的玉米浆,才可以蒸馍。这个过程怎么也得两个小时。我带着弟弟在外面疯了一阵子,肚子饿得不行了,回家看看,母亲的身体仍一起一伏地,在手磨旁磨着玉米浆。如豆的油灯之光把母亲的身影夸张地投射在山墙上,仿佛它不是母亲的身影,而是一个巨人的身影。这个身影有节奏地,一晃,一晃,仿佛房屋在晃,家也在晃。我静静地走到母亲身后,用手抚弄着母亲的衣襟,一声不吭。母亲发觉了我,回过头来歉意地说:“快了,快了,你再带弟弟去玩一阵子,馍也就蒸熟了。”我知道母亲很辛苦,再有多不满,我也不会说什么,只好出门去,饥肠辘辘索然无味地,继续跟弟弟玩,用玩耍来掩饰对食物的渴望。
一个接着一个,一家人陆续回家,你一趟我一趟地,都到厨房来,想要看看馍到底蒸熟了没有。当一家人灶旁围着蒸馍的锅与笼屉,吃着当作晚饭的“水吧面馍”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
这种情形下,“水吧面馍”是很多的,家家户户都得吃,都在吃,不花费十天半月的时间是不可能吃完的。在这样的情形下,虽然也饿,吃已经不是为了解决饿的问题,它成了一项艰苦卓绝的工作,谁也不想浪费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
小时候,我最不喜欢吃玉米面做的饭:拌汤、拌面饭、片片儿、草草饭、搅团,玉米面做出来的馍,我也不爱吃。那时候的面粉,都是村外小溪边的水磨磨出来的,不知为什么,水磨出来的小麦面很细,玉米面则相对比较粗糙,我甚至觉得,玉米面本来就不如小麦面那么好吃。在我的家乡,玉米是粗粮,也是主粮,村里有一半的土地都在高山或半山,无法浇水灌溉,这样的土地所能出产的粮食,主要是玉米。小麦或大米在沿河一带也出产,产量也不低,但分给社员们的口粮,以粗粮为主,细粮不多。我家正常的食谱是十天吃一顿细粮,除非家里来了客人,才会破例做一顿细粮。因此,我总是盼望有客人来我家。可以想象我对细粮的渴望有多么强烈。
有粗粮吃就已经很不错了,每年到了年前年后,我家往往弹尽粮绝,没什么吃的了,要等到小麦成熟后再分口粮回来,还有足足半年的时间呢。所以,我家年年都在借粮,年年都在还债,是典型的寅吃卯粮。
问题在于,跟居住在高半山的亲戚们借来的,常常是玉米,用来向他们还债的,却是小麦和稻谷。父亲特意要这么做。并不是借粮给我们的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父亲好面子,他不想亏待给我家借了粮的人,父亲也不想多还一点点作为答谢,只好如此。家里的人起初对父亲的行为不太理解,后来就明白了,赞同了,约定俗成了。我们都觉得,这么做了,虽然日子会过得越来越不怎么称心,但可以问心无愧。用玉米换到同样多的小麦或稻谷,价格不对等,口感差别大,很划算。我家那些住在高半山的亲戚,都乐意给我家借粮。这么以来,我们一家人吃饭时的幸福指数,降低了不少。苦了的,是我们的肠胃。
我家就这么陷在这种恶性循环的泥沼里,难以自拔。
我不喜欢玉米面做出来的饭,并不能说明,我不喜欢玉米。
我其实是热爱玉米的。
玉米养育了我,虽然小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玉米面。这其实跟我对家乡的态度是一样的,我小时候想的是,家乡太穷太苦了,一定要用功、努力,要脱离家乡农村,最好别跟父母那样,当一辈子农民。现在我不那样想了。现在我常常觉得,小时候的事,家乡的事,都是好的,是让人迷恋的,令人回味的。反而是现在我所生活的城市,枯燥、乏味,人与人之间也很冷漠,除了交通和信息的的便捷,几乎一无是处。
我弟弟最不喜欢吃玉米面饭。生产队那时候,不吃不行,包产到户以后,粮食逐渐够吃了,后来,吃不完了,玉米虽然还种,但多半用做饲料,拿来喂猪。父亲去世后,在乡下的家里已经当家作主的弟弟,坚决不吃玉米面饭了,他也不让弟媳或母亲做玉米面饭来吃。弟弟认为玉米面不好吃。即使家里人想吃玉米面了,偶尔做了一顿玉米面饭,弟弟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而且,他情愿饿一顿,也不愿吃一口。
我不这样。说句心里话,我也觉得玉米面不好吃,至少,不如大米白面那么好吃,但我不像弟弟那么任性,反之,我常常吃。大约是小时候养成了吃玉米面的习惯,参加工作进了城,我可以不吃的玉米面了,却是不吃不行。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说得太对了。人的许多习惯,都是童年时在他的家乡养成的,形成的。什么是家乡?我个人认为,家乡就是一个人童年时长期生活的地方。因为小时候的人生经历与生活习惯,我过一两天不吃玉米面做出来饭,就吃什么都不香。仍然跟弟弟住在乡下的母亲,过一段时间,来一次县城,来之前,她都估摸着我家里的玉米面是不是快吃完了,她总是忘不了再带一些玉米面给我。大米白面虽然好吃,但也不能天天吃,顿顿吃。人的口味是需要调节的,吃惯了大鱼大肉,吃一顿粗粮,比大鱼大肉还可口。儿子不是这样的,他从小就在县城生活,没有那么多吃玉米面的经历,也就不曾养成吃玉米面饭的习惯,他不喜欢吃,但由不得他。这是因为妻子跟我一样,从前也是乡下人,我有我的“同盟军”,我们是这个家庭的多数派和主流因素。起初,儿子只能被动地跟着我们吃粗粮,“受罪”,后来,他也不那么反对了,接受玉米面了。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
掰玉米棒子的方法是,把玉米秸秆先从距离地面一尺左右的部位砍下来,然后,再把玉米从秸秆上掰下来。玉米秸秆要捆成直径约为一尺的草捆子,再一簇簇地,把十来个这样的草捆子聚拢,让它们彼此依靠着,站立起来。再把玉米棒子或背或驮,颗粒归仓即可。
玉米秸秆要在收获后的玉米地里晾一段时间,等到水分全干了,再背回家,作为牲畜越冬的草料,要存起来才行。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句话的前半句虽然有待商榷,后半句说的,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不仅马是这样,所有的家畜,都是如此,越冬的时候,更得如此。为家畜预备的越冬草料,主要是玉米秸秆,跟人的粮食一样重要。
把玉米草背回家不久,就到了耕地的时间了。地耕好了,会闲置将近四个月,土地也需要休养生息。耕地的时间,一般选在农历十月或冬月。这时候,该收获的已经收获了,该播种的,也种在了地里。时间充裕了,该为来年再种玉米做一些准备了,地耕过之后,要打土坷拉,要积肥,地闲了,人不能闲着。
用来种玉米的土地,多半是山地,不平,也不规则,机械难以耕作,乡亲们至今所采用的方法,还是最为古典的“二牛抬杠”。骡马虽然也可以耕地,但是,山坡上的旱土地,因为板结严重,耕起来很费力,骡马的力气不如牛,脾气也不如牛那么听使唤,耕这样的地,牛是最恰当的选择。耕地用不了一个小时,人就累得需要抽一袋烟,喘一口气,牛也累得不行了,需要休息休息,吃一点草料,补充一下体力。
牛在耕地的间隙所吃的草料,就是玉米衣。这是牛专用的细粮,是乡亲们特意为耕牛预备的,别的牲畜既不觊觎,也不奢望。家里不曾养着耕牛的人,要耕地的时候,玉米衣也是必备的草料,否则借不到耕牛。借别人的牛耕地,头天晚上就得把玉米衣送过去,将牛喂得饱饱的,地耕完了,还得带一捆玉米衣,与耕牛一同送回去。这些玉米衣既是对牛的歉意,也是对牛的奖赏。
把包裹在玉米棒子上的玉米衣(俗称玉米壳子)大部分撕掉,只留下宽而厚的一两片玉米衣,再把二十几个玉米捆成一把,将它们整整齐齐地骑在屋檐下闲置着的木头或椽子上,就可以了,就不用再管了。玉米自己会干。这种捆成一束的玉米,叫玉米把子,因为不占家什,颗粒也很饱满,是最好的玉米,通常要等到最后才吃。玉米把子还可以串成串,挂在树上。总之,都是为了储存的方便。玉米衣不牢靠的玉米,个头小的玉米,就将玉米衣全部撕掉,俗称“脱把子”。“脱把子”玉米要注意翻晒,晾干,不然会发霉,生虫,“脱把子”总是最先被吃掉的。好东西要留到最后,这是乡亲们的方法,为的是让人心里有个盼头,对未来的生活、人生,也不至于很早就丧失了兴趣。有些人喜欢最先享用他认为最好的东西,我认为这是很不聪明的做法。
撕下来的玉米衣,晾干以后,用藤条捆成直径一米的球状,悬挂在屋外的山墙上,这是好东西,是为牛预备的“细粮”,不是正在耕作或将要耕作的牛,不是即将生产的母牛,没有食用的资格。
草根子是用来烧炕的。
拾草根子,拾粪,是孩子们冬天最主要的“业余工作”。下午放学之后,天色还早,放学回家,放下书包,背上背篼,提上粪篼,我就出发了。常常是,天已经黑了,我还没有回家。不把背篼装满,我是不会轻易回家吃晚饭的。
拾粪什么时候都可以。粪拾回来,是为了积肥,明年还要运送到种玉米的地里去。
拾草根子要等到地耕过之后。如果不是太贪玩,拾草根子,我回家的时间就早得多。草根子就是砍玉米秸秆时留在地里的那一部分,玉米的根与秸秆合起来,长约一尺左右。带一根绳子,到耕过了的玉米地里,横七竖八的草根子到处都是,你只管拾就是了。拾草根子也简单,把根部的土弄干净,码整齐,捆成几捆,就可以背回家去。草根子用来生火或烧炕,积攒得多了,也可以当柴烧。
到了来年种玉米的时候,玉米地里干干净净的,一根草根子也找不到。
草根子是玉米给人最后的赠与,最后的回报。
晾干之后的玉米草,要背回来,整整齐齐地码在房屋附近,它们是家畜越冬的草料。到了冬天,由于食物的匮乏,家畜在野外放养一整天也难混饱肚子,所以,每天晚上都要用铡刀铡一些玉米秸秆,作为家畜的“夜草”。家畜吃过之后,残余的玉米秸秆,第二天用来烧炕。
间苗时拔掉的玉米秧子,也得带回家,喂给家畜。
脱粒之后的玉米棒子当柴烧掉,或磨碎了喂猪。
玉米全身都是宝,没有哪一部分是无用的。
玉米面虽不怎么好吃,但它养育了我。这才是最主要的。
玉米跟一个人的家乡、家庭,居然如此相似。很多出生在乡下的人,许多生活在小地方的人,嘴上虽然不说,心里想的却是,家乡贫瘠、闭塞,家庭穷困、卑微,不曾为我们提供一个非常优越的成长环境,不能使我们翱翔在渴望施展抱负的天空……很多时候,这的确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只会怨天尤人的人往往是百无一用的。穷困的家庭和偏远的乡村的确埋没了太多的人才,不容否认的是,它也成就了很多人才。人不能选择家乡、家庭,但是,人可以选择和能够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
小时候,不可能吃的苦我也吃过了,以后的岁月里,我认为不会有比童年时更苦的日子了,即使有,我也不会怕它。出生在富裕家庭或大城市的人,童年或少年时代一帆风顺的人,他们当然是幸福的,但这样的人往往经不起挫折,也常常受不了生活的磨难。我的家乡,我的家庭,就像玉米一样,为我的童年提供了苦难、磨砺,它让我从小就学到了应对种种不利因素的能力,有了这些,我就可以自豪地说,无论怎样的晚年,如今的我,都可以受得。
感谢家乡。
感谢家,感谢母亲。
感谢一直养育着我的玉米。
2012年5月26日写完
2012年7月7日改定
《黄河文学》2013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