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散文三篇)
(2010-09-13 1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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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散文三篇)
□小
猪
我的故乡,家家户户,一年至少喂一头猪。喂猪干什么?杀了吃肉。
年前年后,卖一只猪崽子回来,到了春天,无论是公是母,找个骟匠骟了就可以了。骟猪很简单,但会骟猪的人并不多,好几个村子才摊上一个,所以很吃香,人们都不敢得罪他。帮人骟猪什么也得不到,最多落个人情。也许是没什么好处的缘故,骟猪的人做得就比较潦草,个别的母崽子没有骟尽,喂到夏天,它突然发情了,只好找个种猪配种,把它当成母猪来喂养。这样的人家,这一年过年就没有可杀的猪了。因此,买猪崽子的时候,都喜欢买公的。骟公猪崽子的时候,我们小孩子有两粒睾丸可以塞在火塘里,现烧现吃,也算开了一次荤不是。
我家因为骟猪匠的马虎大意,前后养过两次母猪。养母猪,一窝可生八九只或十来只崽子,崽子养到一月多,就可以买掉,也是家里的一份经济来源嘛。
一只母猪,一年可以生两窝猪崽子。
家乡人把“养”说成是“喂”,喂鸡、喂猪、喂骡子喂马……显得亲昵,不生分。仿佛它们是他们的孩子一般。
杀猪,也叫杀年猪。
把猪喂到冬月或腊月,差不多一年有余了,喂大了,喂肥了,年关也近了,到了杀猪的时候了。
杀猪的人,每个村里都有几个,甚至更多。杀猪的不算是手艺人。可是,会杀猪,好歹也是一种本事。
杀猪的时候,要蘸“毛血纸”,“毛血纸”是蘸上了猪血的火纸。“毛血纸”和猪头都要由杀猪的人出面,敬献给亡故的先人和神灵。
猪鬃毛是杀猪人的专利品,是他的额外收入,杀猪的人杀了猪,必须带走它。有专门收购猪鬃毛的人。小时候,那些走乡串户的货郎,就附带着,收购猪鬃毛。他们来了,就在村里喊起来:“换头发——,换鬃毛——,换针换线罗——。”要不了多久,货郎就被大姑娘小媳妇包围起来,那种热闹场面,不亚于过节。针线是妇女们的必需品,头发是她们的副产品,留着没什么用,正好换些有用的东西回来。不仅是换,有了头发或鬃毛,你要卖成钱也是可以的。你跟货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双方情愿就行了。这些必须讨价还价的东西,多半是鬃毛,不是头发。头发没有那么多,卖不了几毛钱。
杀猪的人帮你家杀猪,一般,要一天时间。杀了猪,不收工钱,不跟你换“工”——要你帮他干一天活。你只要在他回家的时候,给他搁家什(指刀、斧、搓毛石等工具)的篮子里,放一“吊子”肉(约六七斤)和几块“血馍”进去,就可以了。这是规矩。杀猪人需要的,就是这个。杀猪人的家里,也喂猪。也有极个别的,不用喂猪,杀猪“挣”(即赚)回来的肉,就能够供全家人吃一年的。
我小时候,经常给杀猪的人打下手。帮忙搓搓毛、翻翻肠子什么的。不仅是我,家里杀年猪,一家人都得跟着杀猪的人忙一天。
杀猪的那天,是家里的节日。我可以敞开肚皮吃肉,这一天吃的肉,比过年那天吃的肉还要多。我还可以得到一个“猪尿泡”。“猪尿泡”虽然也是肉,但无人吃它,嫌它有臊气,都给孩子去玩。没有小孩的人家,就把它和猪“屁眼”(肛门)一起,扔给猫狗。把“猪尿泡”吹得鼓鼓胀胀的,可以当气球玩,也可以当篮球或足球玩。玩上三天五天,“猪尿泡”干了,一不小心,戳破了,“猪尿泡”泄气了,我也泄气了。不能再玩了,就把它扔给猫或狗,让它们饱餐一顿。它们对它,也是觊觎良久了。
杀猪的时候,要预备一只盆子,用来盛猪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猪血跟拧开了的自来水一样,喷涌而出。猪垂死挣扎,血越来越少了,后来就没有了。猪也不动了,死了。我认为杀猪的人是极其残忍的,但是,我是那么想吃肉,这真矛盾!
会杀猪的人,一般,一个村子里只有三五个,他们很“吃香”,——紧俏。这些人杀猪,报酬就是猪鬃毛,另外还要提一吊子(大约六七斤重)猪肉回去,说是“让你家里的人也尝尝鲜。”
用猪血和荞面,或玉米面、小麦面,蒸出来的“血馍”,是我最爱吃的。把它跟猪肝和浸(用水煮到半熟)过的猪项圈肉炒在一起,佐以辣椒酱、蒜苗、花椒末、五香粉等,别有风味,也是故乡的名吃。
给猪“寻草”,是农村孩子放学回家后的主要“功课”之一。那时候,功课少,作业也不多,夏天,放学也很早,放学回到家里,不用谁吩咐,我提一只竹篮子,带一把小锄头,就往山坡上的玉米地里走。玉米地里,有的是苦苣、甜苣、肚子蔓儿……等等,它们都是猪爱吃的草。
沉甸甸地,提着满满一篮子猪草往家走,真吃力。天已经快黑尽了,夜饭早就熟了。母亲站在大门外面,正在焦急地张望着晚归的儿子呢。
麻雀
乡下的麻雀太多了。数十只,上百只,有时甚至几百只,它们成群结队地飞。麻雀经常糟蹋庄稼,比如水稻、小麦、谷子、糜子、高粱、荞。以上这些子粒较小的粮食,都是麻雀偷吃的对象。
盛夏时节,碾完麦子,就该晒干它了。有很多人不知道“碾麦”是怎么一回事。我知道,岂止知道,我曾经亲眼见过,做过。
关于碾麦,不妨多说几句。
选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将麦捆子一一打开,均匀地摊开在碾麦场上,让太阳晒一两个小时,就可以碾麦了。碾麦用的碌碡足有四百多斤,得用两头大牲口才能拉得动。为了防止牲口不好好干活或偷嘴,得给拉碌碡的牲口戴上“嘴笼子”才行。碾麦时,一个人站在场地中央,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握着鞭子,让牲口拉着碌碡一圈一圈不停地走,在碌碡的碾压下,麦粒就这么跟麦秸秆分开了。
碾下来的麦子还没有干透,不能储存,得晒干它。晒麦子是最让我讨厌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
麦子摊在场院里,让火辣辣的阳光去晒,大人都去干农活了。看麻雀的工作,是我的。
粮食晒在外面,如果不看着,会给麻雀吃掉很多。一个人呆呆地守着场院,要多闷有多闷。我不能走开,不能走远,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不能去玩。
麻雀不怕人,非常讨厌,它们叽叽喳喳地,一边“开会”,一边在旁边的空地或不远处的树上,逡巡着,觊觎着麦子。它们在粮食旁边跳过来,又飞过去,试探你的耐心。你轰它,它就走了,走了还来。它们完全是一副死皮赖脸厚颜无耻的架势。它们的小爪子像安装了两根弹簧一般,轻灵地跳来跳去,似乎是在挑衅我。我不理会它们,它们就更近一步,飞快地,抢着啄起麦粒来;我刚刚起身要去打它们,它们顷刻一哄而散,飞得踪影全无。我刚要坐下,麻雀们叽叽喳喳一只接着一只,又旁若无人地,飞到跟前来了。你要离开一分钟,再回来,它们就已经在举行宴会了。这纯粹是在戏耍我,拿我寻开心嘛!我哪有不恼的道理?我气急败坏,只得设法对付它了。
搁一把粮食作为诱饵,拿一个筛子或簸箕,罩住;用一根木棍把筛子或簸箕支起来,木棍下端绑一根很长的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牵在我手里。然后,我远远地躲开,观察着麻雀的一举一动。麻雀要是走到筛子或簸箕下面去,我迅速拉一下绳子,麻雀就罩在里面了。我几乎没有失手过。可是,当我揭开筛子或簸箕,准备逮住它的那一瞬间,麻雀又从我刚刚揭开的缝隙里,仓皇逃走了。麻雀的行动真是太敏捷了,我不易抓住它。再支起来,如法炮制,要不了多久,麻雀又来了,似乎在将计就计。
麻雀一旦被我抓住,我就玩它,不玩死它,誓不罢休。我才不会放它一条生路呢。放掉它,我认为,跟做坏事没什么两样。
那么,怎么玩?
说起来也简单,在麻雀的爪子上绑一根细麻绳,让它站在我的手臂上,我牵着麻绳就可以了。想让它飞,我就耸耸肩,惊飞它。因为受着我的牵引,麻雀飞不了多远就掉在地上了。我拾起麻雀来,扔向空中,让它继续飞,继续折腾它。如此反反复复,乐此不疲。要不了多久,麻雀就是气息奄奄的样子了。
被我逮住的麻雀,即使喂它粮食和水,它也是不吃不喝,一副绝食的样子,一般,要不了一天,麻雀就死了。
我恨麻雀:一个小不点儿,却又是一副上蹿下跳没皮没脸的架势,不讨人嫌,才怪。用乡亲们的话来说,麻雀是个“猪嫌狗不爱”的货色。
我常常掏麻雀窝。麻雀的窝,个别在树上,在柴草垛里,大多都在屋檐下,在椽瓦之间的空隙里。地点选得很不错,不至于让日头晒,也不被雨淋。不用说,麻雀是聪明的鸟。它明白什么地方有吃的,它也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做窝。麻雀窝只有巴掌那么大,用羽毛和枯草叶做成,很暖和。
出门进门,一不留神,屋檐上的麻雀在惊飞的同时,把屎拉下来,恰好落在我身上,真叫我忍无可忍。见了麻雀窝,我就毁掉它。如果窝里有蛋,有刚刚孵化出来的小麻雀,我照样这么做。麻雀蛋我会吃掉,有了小麻雀,我就喂狗。我不同情麻雀,更不怜爱它的子女,必欲除之而后快。
我是不是太残忍了?现在想起来,我是做得过了头了。
有那么广阔的大自然,麻雀为什么非要跟人住在一起呢?令人费解。
村里的老人说,掏麻雀窝,逮麻雀玩,手就会不由自主地发抖,写字的话,连笔都拿不稳。我不知道老年人为什么都这么说,可能是怕我“欺负”麻雀吧。我从不理会他们说的。我干我的。那时候,我还没有上学,手抖或不抖都是以后的事,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样的古训,如今已成了迂腐的代称。
不为自己留后路的人,也不少。何况当时我还是个孩子。
千方百计地,找个理由来原谅自己,开脱自己,人人都会这么做。
我也不例外。
猴子
村后黄土坪上,我家后来的其中一块责任田里侧,是足有两丈高的黄土坎,土坎高约一丈处,曾经有两个或三个很深的曲折的土洞,不知道那洞到底有多深。我没有进去过。那洞,小孩子从上面下不去,在下面,又上不去。远远地看去,洞里黑漆漆的,幽深,神秘,令人生畏。据进去过的人说,那几个洞,里面是连通的。是不是真的这样,我无从知晓。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那块地跟村里所有的地一样,都是生产队公有的,不属于任何人。那块地,我们叫它“上腰地”;在它的下边,还有一块形状和大小都跟它差不多的地,无疑是“下腰地”了。事实的确也是这样。下腰地后来分给我大姨家,成了她家的责任田。由于这两块地都是椭圆形的,跟“背腰子”(肾)极为相似,所以这么称呼。
地的大小,约为一亩。
母亲和村里人都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过,说是那些洞里,住着几个小矮人,他们都亲眼看见过。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不容我不信。
他们说,小矮人很矮,只到人的膝盖,他们还说,小矮人是很可怕,因为它会抓小孩吃。我没有看见过小矮人,也不曾发现它们抓小孩吃。无论本村还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也未听说有谁被小矮人抓了去。然而,人们说得那么不容置疑,我不信,是不可能的。“上腰地”的地边,有一条路,路过那地方是避免不了的。有好多年,我不敢到洞口去。偶尔路过“上腰地”,我远远地,就感觉身子凉飕飕的,远远地,我一边走我的路,一边死死地盯着那些洞,我在心里盘算着,万一小矮人从洞里出来,我立刻就逃回村里去。所幸,我一次也不曾看见过所谓的小矮人。
看见过小矮人的人都说,一旦发现有人靠近,小矮人就钻到洞里去,很长时间都不出来了。这么说,小矮人也怕人。它们既然可以抓小孩,那么,它们怕的肯定是大人,不是小孩。曾经有人在洞的下方,点燃一堆草,想要把小矮人从洞里熏出来,再轰走,却徒劳无功。因为不久之后,又有人在那洞附近,发现了小矮人活动的踪迹。甚至,有人在洞周围看到很多被小矮人啃得潦草又胡乱丢弃的玉米棒子。那时候,人都吃不饱肚子,小矮人如此糟蹋庄稼,即使生产队,也不能再坐视不理了。
不久,生产队长派了十几个大人一同去,把洞给挖了,埋了。这才逐渐没有了关于小矮人的那么多说法。到现在我也确信,说这些话的人并不是有意骗我。因为生产队长犯不着仅仅为了使我们这些小孩子相信,就浪费那么多人力。
不知道小矮人是埋在里面了,还是逃走了。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后悔。我要是亲眼见到小矮人,哪怕只有一次,也是挺不错的嘛。
现在我想,那地方,是不可能有什么会吃小孩的小矮人的。
那么,是什么动物在那儿住过?还很像人?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转眼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在一次赶集时,发现街上有“耍猴的”,第一见到猴子。看看猴子,再仔细想想,我觉得,所谓小矮人,极有可能是猴子。虽然在我们村附近的山林里,从未有人发现过猴子的踪迹,但是,本县有约三分之一的乡镇,都在如今的“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区要保护的,主要就是非常珍贵的大熊猫和金丝猴。
那么,猴子偶尔到我们村的附近来,并在某个洞里,小住一段时间,就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说它会抓小孩,我想,大约是因为,老猴子还带着小猴子的缘故,而发现了猴子的人,又误以为,小猴子是老猴子抓来的小孩。
这么一想,我总算把关于小矮人的事,能够勉强地,自圆其说了。
否则,我也拿不出更合理的解释来。
不管怎么说,人是需要从小就养成对大自然的敬畏心理的。哪怕这种敬畏,只有很可怜的一点点呢。显然,关于小矮人的传说,并非村里人有意而为之,但是,正是它,增加了我对大自然的敬畏心和神秘感。在大自然面前,人如果无所顾忌,甚至全无禁忌的话,就会放肆,就会胆大妄为、胡作非为。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这样的例子还少吗?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甚至延续到本世纪,为了发家致富,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在我的家乡,人们偷偷摸摸甚或明目张胆地大面积砍伐森林,开荒种药材;开金矿、硅铁矿……诸如此类。接踵而来的是,大气被污染、水源被污染、泥石流横行、河水断流、连年大旱……绿山变成了秃山,河水不再那么清澈了,天也不如原来那么蓝。放眼望去,家乡的山川,多半都是满目创痍的样子。政府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无一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他们要的是政绩,他们夸夸其谈的,还是政绩;在一系列副作用面前,他们往往三缄其口,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大自然不是猴子,也不是小矮人。人要是不敬畏自然,从而变得疯狂的话,大自然也会一天天地,疯狂起来的。
在自然面前,我不是不怕,我一直都怕。对这个社会,我同样怕。因此,我常常是瞻前顾后的样子。我愿意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