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调控民企(07)

标签:
公司顾问企业顾问国学周易智慧易经 |
分类: 企业顾问 |
方
二、企业管理水准的三个层次划分
从周易理论上理解,企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可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一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二是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三是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同时,周易也从理论上揭示了企业经营管理各要素的实质及其之间的内在联系,总结出了迅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方式方法即 “三通之法”。
①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在一次总裁沙龙上一公司老总说,她参加企业培训学习后在她的公司向她的员工传授企业管理知识时,她的员工竟说她是“疯子”、说她“得了神经病”。
我用“关于企业管理水准的三个层次划分”理论帮她找到了其中的原因。
其一、没能完全掌握所学之知识,只能断章取义地向员工讲解。
其二、囫囵吞枣、生吞活剥、死搬硬套、照抄照搬在企业培训班上所学之知识。
我们把这种对事物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而且,对所学的企业管理知识只会死搬硬套、照抄照搬的水平定位为“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水准。
显然,这种经营管理水平肯定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艺术。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再给大家举一个案例。
我刚接任某公司总经理时,一部门经理将本部门的奖惩制度修订后报我审批,制度中有这样一条,“不许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至50元”。
我对那位部门经理讲,“我觉得这条的内容不妥”。
那位部门经理回答道,“上班时间大声喧哗有损公司形象,以前的制度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还查阅了其它一些公司的制度,也有类似的规定”。
我说,“嗯,大声喧哗的行为确实不好。但是,我问你,怎样才算大声喧哗啊?这是其一;其二,大声喧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罚款10元,什么样的情况下罚款20元,……什么样的情况下罚款50元呢?”
“制度的条款一定要简洁明了,便于执行。象这样的橡皮条款不是让违规者为难,而是让执法者尴尬。”
由此可见,“以前这样做,我就这样做”、“别人这样做,我就这样做”等等之类的做法,也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管理方法的一种表现形式。
②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是透过表象直接看到事物的本质的意思。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也是我刚上任某公司总经理时,当时,公司正在招聘主力设计师,主力设计师是公司的技术骨干,按公司制度规定,“招聘主力设计师及以上技术等级的技术人员时需要公司总经理把关”。实事求是地讲,我并不懂设计技术,当然,如果我懂设计技术、甚至精通设计技术,那我可能就去做设计师了。公司既然有规定,我也只能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硬着头皮顶着上了。
当时,正好有一设计师来应聘,来应聘的这们设计师是男性,七二年生,可能是想尽快地证实他在设计师路上的丰富阅历,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他首先递上他自己编纂的厚厚的一本作品集。
我没有详看作品的内容,我说了,我不懂设计技术,是个睁眼瞎,看了也是白看。
但我最终没有录用这位设计师,并且,我把我没有录用这位设计师的缘由在全体员工大会上作了说明。
我觉得这位设计师确实是位设计师,但是,他只是一位很普通的设计师。
就拿他编纂的作品来说吧。尽管他有那么多的作品,并且还把它们编纂在一起了,但是,在我看来,他只是仅仅把他的作品搜集在一起了。我们且不说他的整部作品没有书名、没有目录、没有页码等作为一部完整书籍本该具备的基本层面的东西,最主要的是他对作品没有任何分类,另外,他的单个作品没有名称、没有说明等等。简单一句话,他没有或者没能对他的作品作任何处理。
我认为,其一、一个人若想在某一领域或学术上有所造诣,如果不对其学科分类、并且不能进行科学的分类的话,那他在该领域或该学术上一定做不到有造诣或有建树。其二、作为一个优秀设计师,既要有把握大局、掌控全局的能力,又要有细腻的心思、独到的创意。显然,这位设计师的作品处理过于粗糙,由此折射出他的设计水准与一个优秀设计师的标准格格不入。
当然,事实证明我对该设计师的判断完全正确。
所以说,作为企业高管,不一定要精通所属职能部门的业务技能,但是,一定必须具备透过事物的表象看到事物本质的能力。
③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与“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区别在哪呢?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看到的是事物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是一种表象。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表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表象不一定等于真象,表象也不一定等于假象!
而“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能够透过表象准确地把握事物的本质;第二层含义是能够准确地掌握并处理好事物内在与外在的关系;第三层含义是掌握该事物与它事物的内在联系,进而通过该事物来认识和运用与之关联的它事物。
“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境界。
案例:
我在某装饰公司担任总经理时处理过这样一起工程事故。这里,我有必要先向大家说明一下此前我的工作简历,我在大学里学的是财务专业,在企业从事过人秘、政工、财务等管理工作以及包括酒店、餐饮、照像、理发、饮食加工等在内的饮食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从事过周易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工作。坦白地讲,我没有学习过、也未从事过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
由于这是一起比较重大的工程事故,所以,是由时任总经理的我亲自处理的。
当时,项目部在施工时给客户一房间装修的一面墙,从水平方向上看,明显倾斜,致使房间前后宽窄不一呈梯形状。
项目经理为了推脱责任讲了二条理由,其一,原建筑施工的墙面就是这样的,而我们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装修的;其二,此事我曾经给客户讲过,客户知道此事。
我当时是这样回应这位项目经理的,“其一,我不否认原建筑施工的墙面本身的偏差,但我们将错就错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因为作为装饰公司的我们完全有责任纠正这种偏差,而还给客户一个较为完美的空间。其二,你说你曾经给客户讲,这个‘曾经’是指什么时候,是‘事前’还是‘事后’?”按照工作规程你应该什么时候给客户讲,而实际上你是什么时候给客户讲的?
当时,这个项目经理无以应答,因为他确实是事后才给客户讲的此事,这是明显的不符合公司的工程施工操作规程要求的。所以,这个项目经理不得不在此事故方面承担完全的责任。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要明白,其一,工程操作与工程管理是二个不同的概念,懂工程操作的人不一定懂工程管理,懂工程管理的人不一定懂工程操作。其二,此案例中的工程管理也好,上一个案例中的设计管理也好,我以前从事的饮食服务行业的管理也好,它们之间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同属“管理”的范畴。这其中就包含着周易中所说的“万事万物一理通”的道理。因此,我认为,作为管理者特别是高管,有时候可以不需要很精通某一项具体的管理学,但是一定要熟练掌握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就以此案例讲,从管理学的一般原理上看,当事人推脱责任的方法无非是“打时间差、空间差、流程差等”之类,只要我们掌握了事物间的一般规律,很多问题都能较轻松地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