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已经提出来很多年了,我记得2006年讨论的热烈程度绝不亚于今年。
其中主要观点是商品房预售制带来了三大危害,一是严重侵犯购房人的权益;二是风险分担机制严重缺失;三是套取诈骗银行信贷资金。大多都是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帮助房地产开发商“空手套白狼”的圈钱,助长了房价的上涨,危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实际上,房地产行业高杠杆性的确让很多其它行业眼红,但在那个特殊年代、特殊体制、特殊环境里,建立这个制度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国家需要有企业来开发房地产项目,而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运做如此庞大的投入型项目,所以也只有通过预售的方式来缓解资金的需求压力,这个制度为房地产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这些年的确发生了很多黑心开发商利用政策非法操作、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我们都为之痛心,可如果把这些情况全部归咎于商品房预售制度上来,却有失偏颇。
我的观点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制取消首先应防范资金缺失
(该制度的取消对于国家经济的长期影响暂且不做分析)
立马取消商品房预售制首先要考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问题,因为一旦融资渠道不顺,会出现大量企业倒闭和资金转移的状况。因为做为企业,资金的利用率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房地产这个需要占压大量资金3~5年的项目来说,资金利用率是非常低的,也是企业无法接受的。
到那时我们担心的应该不是开发商死活的问题,而是资金大量转移至其它领域,地产开发将进入凋零期。
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的破产,转移资金的转移资金用途,剩下的为了保障资金而开发量锐减,若现在市场恢复到2006年的交易量,剩余存量房也就够支撑不到1年左右的销售,在没有企业愿意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时间里,供小于求的状况将迅速来临,短期将无法控制的住房价。
所以,即使考虑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也要先安排好房企的融资问题,现在碰到的是百年不遇的国际经济危机,解决融资渠道的问题恐怕机会渺茫。
二、商品房预售制应着重改革而不是取消
我个人觉得商品房预售制度首先考虑的不是取消,应是改革。
综观全球先进的生产运营理念均是推崇“以销促产”的模式,中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功能上可以做到与其类似,想想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销售进度安排施工,避免资源浪费,也可及时调整后期规划,减少同质化造成的粗制滥造,优点明显的很。
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了,我想问题主要是发生在执行环节。
三、商品房预售制的改革实际上是监管的改革
执行环节的问题在哪里,我认为主要就是监管。
商品房预售制度给我的感觉是制度本身并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问题主要是出在执行的层面上。由于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财政贡献颇大,也尤为重要,致使地方政府为求发展而放松了制度细节上的管理,更有甚者搞起官企一家的勾当,确实是危害一方。
所以,敦促中央政府建立灵活多变的监管机构,完善现有监管制度,采用集中管理的系统配合相关工作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我个人认为商品房预售制不光现阶段还需要存在,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也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性,重要的是制度本身的与时俱进以及执行细节的严格把控,务要因为一时产生的不利,就不用科学、辨证的眼光看待它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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