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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不应由地方制定

(2013-04-01 08:38:21)
标签:

房价

房产

 

最近@新地产 发表了一条许小年谈高房价的微博,微博全文如下:

【许小年】我从一个经济学家的角度看,中国的房价是太高了,房价不应该这么高的。但你看看为什么小产权房那么便宜?不是便宜几倍,是便宜十多倍都有!为什么小产权房便宜?就是因为农民直接盖房卖给百姓,没让地方政府揩油!

 

我在这条微博后面的评论是:许小年说的不对,小产权房价格低是因为它不合法,购买者的风险不言而喻。

 

小产权房如小三、二奶,虽然也是住房,虽然也能满足人的居住功能,但因为不合法,购买者心里并不踏实,甚至有被强拆的危险。所以它们的售价必须低,价格是同地区价格的几分之一,十几分之一一点都不奇怪。拿小产权房来说明商品房价格高是因为地方政府揩的油多没有任何说服力。

 

土地财政确实将地方政府和高房价、开发商捆绑在了一起,但不能因此说开发商是无辜的,就像旧社会一些官员和土豪劣绅沆瀣一气一样,利益使然。所以,治理高房价关键要斩断高房价、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让政府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只有这样,地方政府才能专心致志地履行裁判员的职责。

 

国五条的地方细则昨天丑媳妇已全部见了公婆,虽然表述千奇百怪、五花八门,有的甚至像微博一样短小精悍,但都没有国五条本身严格,国五条反而更像细则,而地方的细则则像大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地方政府既是大卖家,又充当了管理者的使命。像所有的商人一样,地方也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控房价就像打太极一样虚虚实实,看似实,实质虚;实中有虚,虚中无实;实即是虚,虚亦是虚……

 

国五条的命运可想而知,与沪渝版房产税殊途同归。马光远博士说得好,20%利得税的细则就不该由地方制定,国家税务局应该当仁不让不谈了,何苦平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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