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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饰品价格简述(1952--1990)

(2007-07-25 23:32:04)
分类: 黄金投资
                      中国黄金饰品价格简述(195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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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饰品(以下简称“金饰品”),是以黄金为主要原材料而制成的高档消费品。可分为戒指、别针、镯头、耳环、挂件、袖扣、领夹、项链、套饰等9个大类。

 

   上海金饰品生产始于明朝末年,当时松江府的日丰金铺是较早的生产作坊。上海城内第一家银楼——杨庆和银楼开设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10年后,老庆云银楼成立,接着有裘天宝、费文元、凤祥、方九霞等银楼相继开业,至清宣统元年(1909年)上海已有银楼18家,皆以制售和收兑金银饰品为主要业务。民国15年(1926年),上海银楼已增至64家,年营业额700万元左右。

 

    抗日战争期间,上海人口密集,市场畸形发展,银楼进出交易倍增。民国33年,全市银楼已达97家。一般银楼日售黄金可达百两左右,裘天宝银楼一天最多卖出过3000两;老凤祥银楼一天最多也卖出过1000两。抗战胜利后,黄金作为保值手段,营业更盛,银楼业务渐以黄金买卖为主,金价步涨。民国36年,上海大小银楼增至152家,从业人员4000余人,资金总额14.67亿元。

 

    民国36年2月,国民政府禁止黄金自由买卖,勒令上海各银楼3个月内售出全部金饰品,逾期须向中央银行兑换国币。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又实行“币制改革”,勒令上海各银楼将所有金条交兑给中央银行,造成上海饰品业先后两次停业。民国38年3月,准许金饰品买卖,但上海各银楼屡遭打击,已奄奄一息。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为稳定金融、安定社会,制止金银投机和走私,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于6月10日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银饰品除出售制品外,不得私下买卖金银,不得收兑金银饰品”。随着社会风气逐渐转变,上海首饰市场日趋萎缩,至1951年5月,全市160家银楼先后转业或歇业,大多改营经销百货。

1952年5月,市人民政府出资购买原老凤祥银楼的全部固定资产,建立国营上海金银饰品店,供应金饰品满足社会需要。6月16日该店正式对外营业,当年销售金饰品995公斤。1953年,全年金饰品销售上升为3287公斤,相当于抗战前上海市全部银楼正常年景的总销售量。

 

    1954年,国家建设需用黄金增多,上海金饰品销售量开始大幅度下降,到1960年降至167公斤,1961年5月,金饰品内销停止。1982年,国家决定开放内销金饰品市场后,上海金饰品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见图]

价格管理权限:

1952~1961年4月,上海金饰品的定价和历次价格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分行(后改上海市分行)规定或核准。

 

1982年,国家恢复金饰品市场。

 

1985年以后,上海生产的金饰品(又称沪产金饰品)价格,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物价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价局确定的价格下达到各生产企业和商业单位。

 

198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物价局通知规定,对本市生产的金饰品以及外地生产的金饰品(又称外采金饰品)在沪销售的零售价格由上海工艺美术总公司具体负责核订,报上海市物价局批准。

价格政策和作价办法:

 

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在国内恢复黄金制品问题的请示》中指出:“黄金是一种特殊商品,又是一种国际支付手段。”为了不使已存在的投机倒把和套购、走私外流现象发展起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轻工业部规定,供应市场的金饰品“按照高级装饰品对待”。金饰品生产所需黄金的价格,“根据现行国内矿金收购价、适当参照国际市场价加以规定。”8月,轻工业部规定内销金饰品的作价办法:黄金供应价每两(十六两制)为1000元(按当时国际市场一盎司黄金为340美元价格确定),工业利润率10%,进批差率10%,批零差率25%,每两黄金加工成金饰品销售价格为2000元左右。

 

1989年8月,上海市物价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防止市场金饰品价格的混乱,制订沪产金饰品的作价办法:按实际购进黄金的外汇配售价和付出的外汇调剂费,加规定的损耗1%和应支付的银行利息(3个月)计算成本,然后加上合理的利润(成本利润率控制在3~5%)及应交纳的税金确定出厂价。零售价格按出厂价格顺加12%制订。外采金饰品按实际进价加价,加价率不得超过15%,最高不得超过同期沪产金饰品的零售价。

 

1952~1990年金饰品价格的演变情况:

 

1952年6月~1961年5月上海金饰品价格表

执行日期

黄金配售价

金饰品成色

零售价

1952.6.16

105万元/两

22K

120万元/两

1953.1.20

105万元/两

22K

130万元/两

1954.2.26

115万元/两

18K

108万元/两

1957.7.22

115元/两

6成金

90元/两

1958.5.7

125元/两

24K

150元/两

1960.7.6

175元/两

24K

200元/两

1961.5

国家停止供应黄金原料,金饰品生产停止。

说明:1954年2月前价格单位为旧人民币元。

 

1982~1990年上海金饰品价格表

执行日期

黄金配售价

出厂价

批发价

零售价

1982.11

1000元/两

48.56元/克

1517.63元/两

1666.39元/两

65.60元/克

2048.80元/两

1984.7.1

1000元/两

37.63元/克

1176元/两

30.51元/克

1235元/两

45.4元/克

1420元/两

1985.2.5

1200元/两

45.06元/克

1408元/两

47.31元/克

1478元/两

54.40元/克

1700元/两

1985.3.1

1350元/两

49.6元/克

1550元/两

出厂、批发同价

54.40元/克

1700元/两

1986.10.21

1900元/两

67.58元/克

2112元/两

同上

73元/克

2280元/两

1987.5.15

2000元/两

71.55元/克

2236元/两

同上

77.7元/克

2428元/两

1987.9.12

2250元/两

79.55元/克

2486元/两

同上

85.7元/克

2678元/两

1988.4

2350元/两

31.15元/克

2536元/两

同上

85.7元/克

2678元/两

1988.6

2750元/两

94.34元/克

2943元/两

同上

99.30元/克

3103元/两

1989.3.16

 

120元/克

 

135元/克

1989.8.1

 

116元/克

 

130元/克

1989.9.5

 

113元/克

 

127元/克

1989.12.5

 

110元/克

 

113元/克

1990.8.15

 

93.80元/克

 

105元/克

说明:以上金饰品价格均以黄金成色24K为准,每两均为十六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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