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宋寒把60元人民币换成点卡充值到自己的网游账号时,可能没有想到,一连串的人正在“瓜分”着这笔收入。
北京史克威尔-艾尼克斯中国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人李波先生告诉笔者,60元的点卡,零售商可能会赚4至8元左右。剩下的钱,各级代理商差不多也会拿到同样的数额。其余七八成利润,都被“盛大”、“九城”这样运营商赚走了。
具体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在网络游戏这条产业链中,开发商、运营商、销售代理商、零售商是主要构成环节——
开发商研发出一款游戏后,将版权卖给运营商,同时为该游戏后期的维护和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享受运营商的收益分成;运营商主要负责游戏后期的包装、宣传和运营,将游戏推广到市场,主要以出售“点卡”的形式从玩家获取利润;在“点卡”的销售中,各地、各级的代理商是主要力量,他们以折扣价从运营商手中批发,再加价转给零售商或者网吧。此外,伴随电子货币的日渐成熟,游戏付费还增加了手机、网络银行等形式。
“在当前中国的网游市场上,游戏开发商的规模通常比较小,往往要依附于运营商;而有些运营商则干脆组织自己的研发团队,免去购买游戏版权和收益分红的支出,运营商实际成为目前游戏行业最大的组织者和受益者。”资深游戏制作人,上海唯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刘刚先生指出。
李波给笔者粗略地算了这样一笔账:以一款中等休闲游戏为例,研发团队大致需要30至40人,研发周期在一年半左右,成本差不多600万至800万元。而游戏走向市场之后的技术维护成本,则在每月30万至70万元不等(视人员多少而定)。这样一款游戏,如果玩家反映不错,每月的营业额大概能够达到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