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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位论文

(2007-09-27 20:44:03)
分类: 佳文共赏

 

从《约拿书》看上帝的爱

 

一、引言

 

    《约拿书》这卷短书在十二先知书中,是与众不同的。它不像其它十一卷,偶然地写进一些自传或历史的片段,而整卷书基本上是记载先知的预言;也就是说,其它十一卷先知书,主要是记载该先知的声明和讲章,但《约拿书》却不是这种情况,它本身是一个故事,其中上帝藉着先知讲的预言,只占一小部分。[1]本文旨在透过《约拿书》简短、平实的经文,发掘其神学内涵,向读者展示一位爱的上帝。

 

二、《约拿书》的历史背景

 

    不单《约拿书》在十二先知书中很特别;书中记载的故事,也很特别,颇有戏剧的味道。

    上帝呼召约拿去尼尼微(以色列的最北部),他应该沿着陆路向北去。但是他立即出发,向西逃往约帕去,在那里买了一张船票往他施去(也许是往西班牙的塔达苏士Tartessus)。但是要逃避上帝的呼召是不可能的;开往他施去的这艘船遇见大风暴。那个逃避去尼尼微传达上帝话语的约拿,下到舱底,在那里静静入睡,想躲过大风浪。直到船主、老水手,破门而入唤醒了他。经过摇签证明,约拿才承认可能是他惹来了大风浪,并要求群众把他扔到海里,以平息风浪。水手们勉强同意了,于是风浪减退了。此时约拿被一条大鱼吞吃了,并在它的肚子里度过了幽暗的三天三夜。约拿悔改并祷告,随后被救出;这条大鱼把这个不受欢迎的重担,吐在海岸上。于是约拿才往尼尼微去。在那里,约拿宣告了上帝的话,警告这个大城市的人他们灾难临头,除非他们悔改离开犯罪的路。出乎先知意外,他传讲的信息被尼尼微人所接受,他们离开了他们的强暴和所行的恶道,因此免去了上帝的刑罚。这件事使先知感到太闷气和太不高兴了,他因为上帝的怜悯而向上帝发怒。但是这本书的最后几节中,这位先知(那个因为感到自己的话被忽略,而决定死了比活着还好的)学到了一个功课,就是上帝的本性是满有慈爱和怜悯的。[2]

    在此,本文先通过简述经文的背景资料,对约拿逃跑的原因作初步的探讨,尝试找出合理可支持的理据,从而带出神学上的反省。

 

(一)、约拿其人

    《约拿书》是以先知约拿的名字命名的,“约拿”一词希伯来文的意思是“鸽子”。他是亚米太的儿子,是迦特希弗人。迦特希弗是西布伦支派南部的小镇(参书19:10、13),靠近拿撒勒城。[3]

    有的学者认为:《约拿书》中所记载的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件,乃是一个寓言故事。将一位古代先知拿来作为题材,予以艺术加工,来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亦有人认为,本书确实是历史记叙。因为:①约拿确有其人,圣经中记载了他的籍贯、身份,并有他父亲的名字(参王下14:25;拿1:1)。②著名犹太哲学家斐罗和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均相信本书之历史性。教会历史一直以来也十分重视此书,早期教会的教父耶柔米、爱任纽,圣徒奥古斯丁等,在他们的作品中,均表示接受《约拿书》的真实性。改教家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亦深信此书的可靠。③最重要的是,主耶稣在世时曾为约拿作见证(参太12:39-41,16:4;路11:29-30),他多次引用约拿的事迹来教训以色列人。

    尽管对于《约拿书》历史性的认识众说不一,但是还没有人怀疑过它作为正典的地位和权威。在此,笔者认为,探讨《约拿书》的历史性不比发掘其神学意义来的更具价值。

 

(二)、约拿所处时代的以色列

    根据王下14:25的记载,我们相信约拿是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在位期间(主前785-745年)的先知。当时,亚述国逐渐兴起,削弱亚兰的势力。经文中的尼尼微城曾为亚述国的首都。作者使用尼尼微人来代表亚述人,可能当时尼尼微已是一个无人不知的城市。而亚述人属好战的民族,圣经记载他们于以色列王米拿现在位期间,首次攻打以色列。到了主前722年亚述国更是攻陷了北国以色列的首都撒玛利亚(参王下15:19、29)。可以肯定的是,以色列与亚述长期均处于非友好的关系,而后期以色列人更是非常仇恨亚述人。

 

    因此,约拿逃往他施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是一位热爱自己祖国的先知,他深知亚述是当代第一强国,有一天以色列人要亡在亚述的手中。所以他只愿意看见神因亚述人的罪恶而施行审判,而不愿意看见亚述人悔改而蒙神的怜悯。所以他就逃往他施躲避神,约拿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而是一个固执的犹太主义者。约拿的使命是要以色列人明白一个事实,即主的拯救并不限于一个民族。[4]

 

三、《约拿书》中上帝的爱

 

    《约拿书》记述的是上帝与先知约拿之间的故事。然而约拿听到上帝呼召后的行动——逃跑,大大改变了事情的发展。他逃跑的行动在旧约先知中是少见的,且使事件本身添上了更深的神学意义。

 

(一)、上帝普世的爱和约拿狭隘的民族主义

    在《约拿书》里,上帝的普世主权得以强调。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因此,被造界里的一切都得到他的爱与眷顾。本书开篇就向读者显明,上帝临到以色列人的恩典不可抗拒的临到外邦人。“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

    犹大在被掳归回以后,在尼希米和以斯拉影响下,形成了狭隘的民族主义,禁绝与外族人通婚,严格持守摩西的律法规条。[5]《约拿书》有一个主要的思想,就是要纠正以色列人那种极端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宣布神的慈爱怜悯。说明外邦人也和以色列人一样都在神的眷顾之下。

    然而“选民”的观念在以色列民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在世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3:2)。约拿的祷告有一部分是从旧约圣经中引录出来的:“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比较拿4:2和出34:6、7)这些圣经古卷中关于上帝的话,在约拿看来,只对以色列人讲的。然而上帝不只是爱以色列人,他也爱外邦人,约拿看不见上帝也爱尼尼微大城市的所有人。[6]

    由此可见,以色列的先知大部分都是国家民族主义者;他们认为,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上帝藉着先知,只对他的选民说话。但是《约拿书》非常清楚是一个例外,上帝也十分关注其他所有的人的行为。尼尼微城中外邦居民的强暴和作恶,上帝同样的关注。上帝的怜悯总是寻找机会,藉着人的悔改,来除去罪恶,施展慈爱。先知被差派到尼尼微这件事,表明上帝对外邦人的关怀,同时还证明外邦人藉着悔改,同样可以得到上帝的怜悯。这样,对于旧约的外邦读者,约拿书不但启示上帝怜悯的胸怀,而且也在古代犹太主义的潮流中,打开一扇特别窗户,使人看见上帝是宇宙的主宰。[7]

    在此,约拿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外邦水手,却不能容忍上帝要拯救外邦的尼尼微人。关于这一点,甚至最具复仇心理的犹太人,也会夸奖约拿的自我牺牲精神,因为他们的信仰教导他们要关心别人,在这个特定的事件中,约拿可以怜悯外邦人,当有需要的时候,个别的犹太人可以怜悯个别的外邦人。但是,在他们看来,上帝不可以怜悯外邦人,特别是罪大恶极的外邦尼尼微人。他们的偏见不容许上帝对外邦人施以丝毫的慈爱,并且上帝一定只能向外邦人发怒,因为只有他们才是上帝的选民,是上帝所特别眷爱的,外邦人只能是被上帝弃绝的对象,是理应受咒诅的族类。而这实际上是对“选民”观念的误解。

    罗马书3:29说:“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这句话对有狭隘思想的犹太人,以为唯有他们才是上帝的选民、才能领受上帝恩典者,无疑是一项最好的提醒。上帝的恩典与救恩及于万邦,上帝的这项旨意早在他选召亚伯拉罕时就宣示清楚:“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3)。

    神虽然特别眷顾以色列人,但不等于对外邦人就只有刑罚没有仁爱了。要知道神的拣选是有目的的,就是为要成就他更高的旨意。神拣选以色列人并不是为他们本身,乃是要因为他们是外邦人认识神,得到祝福。一个民族被拣选,并不等于其他的民族都被弃绝。神爱世人,连恶贯满盈的人他都爱。他是恨他们的罪,却爱他们里面宝贵的灵魂。我们要通过约拿的经历,来认识神对全体人类甚至连低级动物也都是顾惜的,而且是无微不至的。[8]上帝藉着契约不但和他的百姓以色列,并且通过以色列和全人类连结在一起。这种契约在于拣选。但是拣选的起源就是爱。[9]

    由此可见,约拿之所以逃避神,不愿在尼尼微城传神的救恩,全是因为他不想神赦免尼尼微而不毁灭该城。他宁愿放弃作先知的职分,离开本国逃亡,甚至预备因此一死也不要尼尼微城被保存。这种自我割弃,加上后来他在神面前剖白心肠的话,就叫我们知道约拿绝不是因为个人之安危、偏见,或特权而逃避神的。他的动机远比这些自私自利的来得高贵,我们可以说,他的动机是十分叫人感动的,且是极英雄的。[10]那么,到底约拿为什么希望上帝毁灭尼尼微呢?这就涉及该书的另一个神学主题。

 

(二)、有关神义论的问题

    约拿对亚述国认识得很清楚,是因为这个认识而叫他甘愿一死也不要亚述免于消灭。首先,亚述是新兴之世界霸主,她之兴起亦说明以色列终不免败亡,约拿知道的十分清楚。第二,亚述人之残酷叫在她附近之国家日夜提心吊胆,不知这个巨魔何时临境屠城。[11]在论及亚述人刻在碑上的战史,优加克有下面的话:“亚述人为执行其征服的大计,全没半点仁道可言。他们征服之地甚多,因此不能在每个征服地都驻有后防军,于是他们实行一种斩除后患的方法,可以完全不需要驻军,那就是:凡攻陷一地便彻底屠城,男女老幼无一幸免。亚述王喜欢把他们屠城之经过刻在碑上,其中一个碑文描写他们在一次战役中怎样使战败者陈尸地上,密麻麻的连每一寸土地都盖起来。之后,碑文又说他们怎样继而以各种恶毒的办法刑罚邻近的城。城之首领官长则由刽子手押解着,施以各种刑罚,每一刑罚都叫人闻之丧胆的。”[12]先知那鸿也曾对尼尼微人的残暴有很好的描述:“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强暴,抢夺的事总不止息……”(鸿3:1-4)因着他们的残暴,尼尼微难逃毁灭的命运。“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重大,凡听你信息的必都因此向你拍掌,你所行的罪,谁没有时常遭遇呢?”(鸿3:19)这正代表了以色列人对亚述的观感。

    在以色列人看来,上帝是公义的。上帝的公义使他容不得尼尼微的罪恶。作为以色列的先知,约拿希望看到尼尼微的毁灭。然而,神的恩典竟延及对以色列最具敌意与攻击性的邻国——亚述。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对神的信息,竟然比以色列更有反应,这一切都令约拿深感懊恼。在耶罗波安二世统治时期,约拿曾欢欣地预言,以色列的边界将扩展(王下14:25)。然而,要他去向尼尼微宣告,神的审判将在四十天内临到,好让她有机会悔改,使神得以施恩收回他的审判,却是约拿所不愿见到的,这也令他大发脾气。[13]约拿生气是因为他的神学被证明是与上帝的本性和行动互相冲突。他太过固守立约的神学,这种神学太狭窄了,他们只知道上帝爱以色列人,并向他的选民施怜悯。他们的眼光很窄小,他们以为上帝这种特别的爱是不可以给外邦人,就像尼尼微这样作恶的人。[14]

    约拿心中的夙愿,就是想看见亚述人的灭亡。现在神用一个相反的事实来教训他,以纠正他的偏见,叫他知道他的怒气是由于无知。“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赛55:8)。

    耶和华说:“这蓖麻……”(拿4:10、11)从神向约拿解释的话语中,我们又一次看见“神是爱”(约壹4:8),“他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虽然神是圣洁公义的,他不能容让罪,对罪他必须追讨,必须审判。但是,审判并不是他的本心,乃是出于不得已。所以每次在审判之前,他总是给人悔改的机会。在这里给我们看见:神深爱尼尼微大城的十二万多婴孩,甚至怜惜他们中间的许多牲畜,不愿他们因人受审判而受到连累。因此,他们的罪恶虽然已经达到了神的面前,神还是给他们最后一次悔改的机会。

    这就涉及神义论(Theodicy)的问题。神义论探讨的是上帝的公义和慈爱的关系。在这里,上帝对尼尼微人的怜悯行动是否公义呢?一位公义的上帝怎能怜悯及宽恕邪恶的尼尼微人呢?[15]

    约拿作为上帝的先知,却以自己的处境来判断上帝的行动:一方面他自以为是上帝的选民就必蒙恩;另一方面却只抓住上帝公义的一面,不肯承认及接受上帝还有其他的属性。结果他面对了这个信仰上的挣扎,因而选择以逃跑来避开上帝的呼召。约拿的挣扎其实也是以色列人的挣扎。在历史的进程中,他们不断向上帝提问:他们既是上帝的选民,为何却要受到罪大恶极的外族攻击?为何外族犯罪却得不到上帝的惩罚?上帝的公义在哪里?

    上帝是公义的,但约拿的错误在于,他在强调上帝公义的属性的同时,却忽略了上帝慈爱的属性的一面。尽管他知道上帝有怜悯有慈爱,但他却不愿意上帝的爱临到尼尼微。然而,“神的安排有权能也有计划,目的往往是建设性的,不是破坏性的。而且是积极的,最终要达到救赎的结果。所以,神的安排显示了他的公义的慈爱。”[16]

    公义和慈爱皆为上帝的属性,二者同样重要,且是相辅相成的。“尽管公义有惩罚和管教的一面,但刑罚绝不是上帝最终的目的,上帝的心意乃是救人。所以圣经所讲的公义,更强调公义的救赎和恩典的含义。上帝的公义和慈爱从来都是和谐统一的,上帝的爱本身就是理智、公义的。爱,从不偏离公义的原则。这公义的受益者将不仅是无罪的和受欺压的人,而是被耶和华无条件的爱选择的人,上帝的公义不单要行在以色列民当中,也要推及万民。”[17]同时在这段历史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神是何等的温柔、忍耐,就好像一位慈母去对付一个顽皮的孩子,百般安慰开导。神耐心地和约拿辩论讲理,约拿发怒,神忍耐。神问约拿:“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神要约拿能体会神慈爱的心肠。《约拿书》的作者在此要以色列人反省他们错误的上帝观。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4、15)。

 

(三)、选民的责任

    作为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一直以拥有上帝所赋予的特权而引以为豪。但从立约的角度来看,上帝选择他们作为特殊的器皿,与他们建立特殊的关系并向他们启示自己的计划,是为了成就他的旨意。这是出于神的主权。因此,以色列民在享有这种特权的时候,不应忽略自己作为选民的特殊责任与义务。可见,“仆人与拣选有密切的关系,当耶和华授予一个民族或一个人以‘我的仆人’的称号时,作为他的仆人,那么就必然有使命等待他去完成,仆人应该爱耶和华,忠心地服从他,敬畏他。”[18]而且,“有了特权同时就有了义务,因为耶和华的光已经照在以色列人的头上,以色列人也必成为万国的光,吸引他们来到耶和华的面前。”[19]

    约拿却恰恰忽略了以色列人作为上帝选民的特殊责任。在约拿的眼中,上帝只能眷顾他的选民以色列,留给外邦人的只能是惩罚。他只看到人堕落的本性,却看不到人接受救恩的可能。无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外邦人,他们都是出于一位创造者。上帝向人施爱的前提,不是因为人本身有什么特权,而是因为上帝发自本性的爱。上帝博大与宽广的爱与约拿狭隘自私的爱在此形成鲜明的对比。然而,万族终将认识到,以色列的上帝不但是历史的主宰,亦是仁爱怜悯的上帝,并以他的爱行使他的主权。以色列要更新他们的观念,明白上帝普世的爱。只有这样,以色列才真正实践并完成他作为上帝选民的使命和义务。

    “耶和华是全地的主,他创造沧海与旱地,耶和华亦是救赎主,他施行拯救,因他无意毁灭人的性命,因为生命是他造的,他怎么会不珍惜呢?他不喜悦人灭亡(结18:32)。神是活人的神,所以他最关心的是人的生命,甚至一切被造的都为他所爱惜,这是他创造的初衷。”[20]

 

    全书以上帝向约拿的发问作为结尾。“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且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拿4:10、11)

    这是全书各情节的中心信息,也是神的心最清楚直接的显明,事实上圣经鲜有比这里写得更感人的了。因此,本书之目的一达到,全书便就此结束。我们不知道约拿听了耶和华上述之话有没有什么反应,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但那都不是重要的,因为本书的真正主角是神,约拿只是神表达他自己的媒介而已。因此本书的完结就给我们一个极强烈的感觉——神是爱。[21]

  

四、《约拿书》给予我们的启发

 

    《约拿书》的神学,对于中国教会的现实处境及神学思想建设事工的开展无疑是十分有助益的。

 

(一)、建立正确的上帝观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一个正确的上帝观。《约拿书》让我们看到:先知约拿过去错误的“上帝观”,给他所带来的是信仰上的挣扎。他既无法在“上帝普世的爱”和他错误的“选民”观之间找到平衡,又不能正确的看待上帝慈爱和公义两种属性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他对自己与本民族更多的是倾向于对上帝慈爱的理解,认为无论如何上帝总会顾念他的民族。但对于尼尼微,约拿却只抓住了上帝的公义,认为上帝只能以惩罚对待他们。这种双重标准在他身上反映得淋漓尽致。最终,使得自己错误的神学思想与上帝的心意之间发生冲突。

    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上帝循循善诱的教导,让我们看到了神愿意启示他自己让我们知道。不仅在约拿时代,就是今天,神依然将他的恩典不断的临到我们,让我们能更好的体会他的心意,认识他的完全。

    过去中国教会的信徒特别强调上帝作为个人的救主,这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往往忽略了上帝作为普世之主的身份。并且我们常常强调上帝特殊的救赎之爱,却忽略了上帝作为创造之主普世性的爱,这使得信徒在信仰实践中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有人认为,只要是基督徒无论他是否真的悔改,总能得神喜悦,而非基督徒无论作多少善事到头来总要受到上帝的审判。这其实是人们对上帝的慈爱与公义的严重误解。丁光训主教对此有极为精辟的见解。“神的公义也还是神的爱。爱是要普及到广大人群,就成为公义。就是这个爱进入了世间,爱不是来毁灭,而是来托住、来医治、来教育、来救赎、来赐予生命。”[22]“我们没有忘记上帝的公义,但公义也是爱的一方面。这位上帝也恨也发怒,但这怒气正是爱的另一面,发怒的对象正是阻止爱的一切势力。只有一位爱的上帝才会让‘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23]

    《约拿书》特别强调上帝作为宇宙之主的身份。该书作者意在藉约拿这一形象来教导以色列民,使他们脱离信仰的偏见、自私与民族自豪感的错误态度,引导他们拓宽视野,重新反思自己的信仰,反思过去所持的上帝观,使他们认识到耶和华不仅是他们民族的主,更是宇宙万物的主。圣经也给我们看到,先知蒙召传扬上帝的信息,有些信息针对上帝的百姓而发,有些信息则是给外邦人的。先知书里面有三卷书就是针对外邦人而发:俄巴底亚针对以东、约拿和那鸿针对亚述的尼尼微。

    因此,今日中国教会的信徒亦应建立正确的上帝观。由此可见,我们不仅要与上帝建立个人性的关系,同时也不能忘记上帝作为普世之主的真正涵义。

 

(二)、信与不信的问题

    其次,就是正确处理信与不信的问题,而信与不信的问题正是错误的上帝观所导致的衍生问题。

    在教会中也有限制上帝的爱的趋势,以为只有教会内部的人,才是上帝怜悯的对象,因此产生了无尽的争论。[24]有的人认为:只有信徒才是被拣选的族类,是属神的子民;而不信的人,都是属魔鬼的,他们所行出来的无论多么好,都是恶。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我们应当承认“信与不信”之间确实存在差异,但是如果我们片面地强调这种差异,会激化“信与不信”的矛盾,把我们自己推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使中国的信徒失去很多为主作见证的机会,神的名不但没有被传扬开,反而受到极大的拦阻。

    在此,丁主教指出:“传福音工作不是去定人的罪,而是同社会罪恶的受害者站在一边,与他们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光定人的罪不是真正传福音的宗旨。光定人的罪不会导致悔改和接受基督为救主。约拿把宣布群众为罪人一事当作一件称心和高兴的事去做,因为这和他的沙文主义、孤傲心理正好一致。在他的判罪宣告中毫无爱心和怜悯心。这样传出来的信息是灭亡的信息,而不是拯救的信息。”[25]丁主教还看到了克服这种约拿心态对中国教会的意义。他说:“这些年,我们在中国不时谈到在对待我们的同胞的时候,如何克服约拿心态,如果我们对人缺乏爱心,我们决不会真正期待他们接受基督的。”[26]

    让我们把基督的爱,通过我们的信与行表现出来,把一个“爱到底的爱”洒向我们的教会、洒向我们的社会、洒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爱的使者。

 

五、结语

 

    有人说,旧约中的上帝是位严厉的上帝,动辄向世人施以刑罚、审判,显示出了极强的圣洁、公义性;而新约中的上帝则是位慈爱的上帝,总是像浪子的比喻中的父亲一样,等待着世人的悔改,让我们看到了他爱的一面。《约拿书》则让我们看到:上帝早在旧约时代,就已经向人展示了他爱的属性,并且他的爱从亘古到永远从不改变,也正是在这爱中,上帝将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赐给了我们。因为上帝就是爱的上帝,“他是那居于整个宇宙、整个现实中心的那位爱者。”[27]我们只有真正明白了上帝爱的心意才能在信仰生活中真正活出上帝的形象,做到尽心、尽性、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并爱人如己,将上帝爱的见证传向人群。

 

参考书目:

1.巴斯德(Baxter),《圣经研究》,杨牧谷译,香港:种子出版社,1992年。

2.保罗"梅尔(Paul Maier)编译,《约瑟夫著作精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贝克、亚历山大、华奇著,《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李蕙英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

4.陈惠荣编,《21世纪圣经新译Ⅱ》,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0年。

5.丁光训,《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

6.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

7.华德凯瑟(Walter C. Kaiser),《旧约神学探讨》,廖元威等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7年。

8.彭巴顿(Payne J. Barton),《旧约神学》,黄汉森译,香港:种子出版社,2002年。

9.唐佑之,《十二先知书注释》,香港:天道书楼,1993年。

10.韦瑟(Artur Weiser),《韦氏旧约导论》,香港:道声出版社,1986年。

11.徐新、林继尧主编,《犹太百科全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12.雅各·艾得门(Edmond Jacob),《旧约神学》,香港:东南亚神学院协会出版社,1981年。

13.杨以德(Edward J. Young),《旧约导论》,香港:道声出版社,1986年。

14.詹逊(Irving L.Jensen),《旧约精览》,香港:宣道出版社,1989年。

15.曾立煌,《顺服与反叛:从约拿看信仰的挣扎与成长》,香港:基道出版社,1997年。

16.Gerhard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London: SCM Press Ltd.1975.

17.James Limburg,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Atlanta: John Knox Press,1988.



[1] 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第3637页。

[2] 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第3637页。

[3] James Limburg,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Atlanta: John Knox Press,1988.p.138.

[4] 杨以德(Edward J. Young),《旧约导论》,香港:道声出版社,1986年,第292页。

[5] 徐新、林继尧主编,《犹太百科全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82页。

[6] 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第3650页。

[7] 同上,第3639页。

[8] 巴斯德(Baxter),《圣经研究》,香港:种子出版社,1992年,第492页。

[9] 雅各·艾得门(Edmond Jacob),《旧约神学》,香港:东南亚神学院协会出版社,1981年,第126页。

[10] 巴斯德(Baxter),《圣经研究》,香港:种子出版社,1992年,第471页。

[11] 同上,第471页。

[12] 同上,第472页。

[13] 华德凯瑟(Walter C. Kaiser),《旧约神学探讨》,廖元威等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260页。

[14] 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第3650页。

[15] 曾立煌,《顺服与反叛:从约拿看信仰的挣扎与成长》,香港:基道出版社,1997年,第69页。

[16] 唐佑之,《十二先知书注释》,香港:天道书楼,1993年,第267页。

[17] 雅各·艾得门(Edmond Jacob),《旧约神学》,香港:东南亚神学院协会出版社,1981年,第114页。

[18] 雅各·艾得门(Edmond Jacob),《旧约神学》,香港:东南亚神学院协会出版社,1981年,第246页。

[19] 同上,第249页。

[20] 唐佑之,《十二先知书注释》,香港:天道书楼,1993年,第237页。

[21] 巴斯德(Baxter),《圣经研究》,香港:种子出版社,1992年,第491页。

[22] 丁光训,《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56页。

[23] 同上,第87页。

[24] 纪博逊主编,《旧约圣经注释》下卷,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年,第3650页。

[25] 丁光训,《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133页。

[26] 同上,第104页。

[27] 同上,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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