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酉阳联合开展交界地带盗采汞矿资源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维护县与县交界地带矿产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盗采汞矿资源引发安全事故,10月18日,秀山县与酉阳县联合开展两县交界地带盗采汞矿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秀山县和酉阳县公安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规划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市场监管局、溪口镇和龙潭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了行动。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秀山县与酉阳县将采取“联合巡查、专案调查、排查封堵、强化宣传、健全机制、闭环管理”等系列措施,摸清原关闭汞矿井硐封闭现状,补齐关闭封堵漏洞,落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非法开采的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机制,预防因盗采汞矿资源引发安全事故。开展边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排查发现的盗采汞矿资源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查处一处”,保持常态化严打高压态势,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
联合巡查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酉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两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盗采汞矿资源行为。
专案调查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酉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巡查、排查、举报等各种方式发现的盗采汞矿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组织及参与盗采者的法律责任。
排查封堵 溪口镇人民政府会同龙潭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单位对溪口镇和龙潭镇辖区内汞矿井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未封闭井硐或封闭不到位的,参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封堵废弃金矿井(硐)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封堵方案,实施永久性封堵,防止盗采者进入盗采汞矿资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宣传 溪口镇人民政府和龙潭镇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坝坝会,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
健全机制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酉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两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边区协作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以溪口镇人民政府和龙潭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的矿山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盗采汞矿资源行为;二是进一步健全“边区协作、部门联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打击非法采矿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盗采汞矿资源行为。
闭环管理 溪口镇人民政府和龙潭镇人民政府分别对辖区内废弃井(硐)和非法开采汞矿点建立台账,纳入闭环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行为;酉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与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非法开采汞矿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