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酉水印象”摄影比赛启动

“大溪·酉水印象”
摄影比赛启动
为展示“醉美酉水、梦里水乡、渔乐大溪”形象,1月25日,大溪镇启动“大溪·酉水印象”摄影比赛,设置奖项奖金总额达5万元。
据该镇党委书记张普介绍,此次比赛的作品主题有风情大溪、山水大溪、和谐大溪和神韵大溪4个大项,包含民俗文化、山水风景等23个小项。奖项及奖金设置为: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各300元。
据悉,此次比赛从1月25日起,至12月25日止,为期11个月,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大溪镇内并紧扣主题,投稿地址:邮箱14212788378@qq.com,100911866@qq.com。
大溪·酉水印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示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大溪镇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绚丽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宜居的气候、古朴的民俗风情、日新月异的城镇容貌、和谐的社会风气、美好的生活环境。由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摄影家协会、酉阳报、酉阳新闻网、酉州网联合承办的大溪•酉水印象摄影大赛活动,真诚的邀请各界摄影朋友能够积极参,共同描绘醉美酉水、梦里水乡、渔乐大溪的蓝图。
一、大赛主题
醉美酉水、梦里水乡、渔乐大溪。
二、拍摄范围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境内拍摄并紧扣主题。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风情大溪
民族历史文化;民族风土人情;民族习俗文化;民族服饰文化;民族古董、文字、图案、图腾文化;民族舞蹈、乐器;民族工艺、才艺文化;美食、小吃文化;淳朴、厚道的当地民众;渔家生活。
2、山水大溪
山水旅游,自然风光,花鸟草虫。
3、和谐大溪
大溪人文,大溪建设,大溪变化,新旧对比,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中的工程,参加建设的大溪人,参与大溪建设的外地人。
4、神韵大溪
大溪古迹发源地,土家、苗族原始村落,名胜古迹,大溪的文物、古董、古文化出土,大溪的文化典籍、故事、乡土文化、名人传记、传说,大溪神韵。
5、其他
在大溪镇境内拍摄的其他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投稿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
2、每张参赛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联系电话。作品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大小4MB以上,长边不少于3000万像素。
3、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原创,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投稿者自行负责。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规则,活动最终解释权规主办和承办方。
4、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投稿以电子文档打包传至邮箱307601294@qq.com ,并在打包文件上注明“大溪·酉水印象摄影大赛”,联系电话:13308275878
6、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参赛作品用于画册制作、专题展览、专题出版物、网站、对外宣传等的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使用本次大赛入选作品而不另付稿酬,在选用本次参赛而未获奖的作品用于画册制作、专题出版物、对外宣传中酌情支付稿酬。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同一作者只能获一、二、三等奖中的其中一项,但可以分获多个优秀奖。
五、征稿时间
(一)本次摄影比赛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二)征稿时间从2015年1月25日起,截至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
(三)评选
1.初评:2015年9月20日,由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2.网络投票: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由网友对初评出来的150幅作品在网络上公开投票;
3.评审:2015年9月26日,由大赛评委会完成最终评选结果;
4.颁奖典礼:2015年10月,主办方在大溪镇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有关单位、领导、获奖作者参加。
主办单位: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酉阳报、酉阳新闻网、酉州网